法律主观:
个体户的有开户行和账号。并且我国法律规定,开具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加盖专用章。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的; (五)扩大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