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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变更,债权处理办法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公司法人变更后的债权处理原则简述: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债权,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债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后,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

法律分析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

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了债权该怎么处理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了债权该怎么样处理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了债权是该如何处理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了债权是该怎样处理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公司法人变更了债权该如何处理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法人发生合并或分立后,债权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或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对于公司法人变更了债权的情况,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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