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直接到当地国家税务机关大厅进行申领,所需资料有:如果是申领专用或者普票的持《领用簿》到税务机关大厅办理就行,但有时候税务工作人员也需要带上金税盘或者税控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都带上。 如果是第一次申领还没有《领用簿》的话,需要领用人员带上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专用章印模、填写《纳税人领用票种核定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用手续,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就会发给《领用簿》。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