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最高院依据刑诉法宣告无罪的条件有哪些?

最高院依据刑诉法宣告无罪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认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判决无罪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

1、对于有违法行为,但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被告人,可在宣告无罪判决的法律文书中,同时引用刑法第十条和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作为法律根据。

2、对于没有违法行为的被告人,可在判决书中说明事实、理由后,直接宣告无罪。

3、对于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多次退查后,仍未查清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犯罪事实并提供足够证据,自己调查也无法查证清,不能认定有罪的被告人,可在判决书中说明情况后,直接宣告无罪;如根据已查清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认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的规定,要求人民撤回起诉,也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二、判决无罪后是否能继续关押?

第一审人民经过审理,对被告人作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分的判决,如果被告人仍然被关押的,人民应当在宣判后通知机关对被告人立即予以释放,不能继续羁押。一审判决在宣判以后并不是立即生效,当事人还有权提出上诉,人民也有权提起抗诉,但是对被告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分的判决一经宣布,就必须立即释放被关押的被告人,如果继续羁押被告人,就是对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侵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