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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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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为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虐待罪;

4、侵占罪。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和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轻刑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故意伤害罪;

2、非法侵入住宅罪;

3、侵犯通信自由罪;

4、重婚罪;

5、遗弃罪;

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7、侵犯知识产权罪;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机关或已经书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该类自诉案件需要机关或者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案件为前提。

刑事自诉案件范围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这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规定的);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机关报案,或者移送机关立案侦查。(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等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自诉案件的管辖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自诉案件的管辖的范围如下: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该内容由 张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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