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无犯罪记录,是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记录。违法记录,是受过行政拘留的记录。现在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是一张纸,如果有违法记录,则填在违法记录栏,犯罪记录栏空。一般无违法犯罪记录就是只要受过行政拘留就没法开具了。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
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5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