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罪名有哪些
第一类:危害罪
第二类: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类:侵犯财产罪,本类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等。
第六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类: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类:贪污贿赂罪
第九类:渎职罪
第十类: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刑事犯罪的基本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