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1、交通调查交通事故时要回避的情形有:
(1)交警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为了保证查处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的公正性、合法性,增强其执法权威,规定交通的回避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二、交通重大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