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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诉讼去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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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诉讼去被告住所地立案。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立案。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下,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或经常居住地人民立案。

一、侵权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二、欠款人是外省人该如何起诉呢?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三、女方是是外省的,能在女方出生地起诉离婚吗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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