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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后当事人不履行怎么办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执行和解后当事人不履行解决方法如下:

1、向原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

2、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应当在调解书或判决书下达一年内申请执行。向递交申请书、找承办法官确认该调解书已经生效的材料、调解书原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具体什么时间能够执行,要看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如果知道对方财产情况应向执行法官说明,执行期限一般为6个月;

4、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民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人民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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