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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房屋质量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买受人可以要求其维修,因维修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或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要求房屋所在地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书后,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开发商忽视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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