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户口申请恢复户口的流程如下:
1、持自己的身份证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公民户籍恢复申请。
2、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网上注销轨迹信息、派出所写出注销户口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3、填报《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
4、整理成卷宗,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
5、报分(县、市)局审批。
被注销户口申请恢复户口的注意事项:
1.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的相关证明等;
2. 填写《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
3. 提供合理解释,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及恢复户口的必要性;
4. 若涉及失踪或死亡宣告,需提供解除失踪或死亡宣告的证明;
5. 向当地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由社区民警进行审核;
6. 审核通过后,由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报分(县、市)局审批;
7. 审批通过后,户口恢复,相关个人信息将得到更新。
综上所述,被注销户口申请恢复户口的流程包括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审批表、提供合理解释、提供解除失踪或死亡宣告的证明等。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由社区民警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并报分(县、市)局审批。
【法律依据】: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