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缴纳罚金的时间如下:
1、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缴纳;
3、如果被执行人无法全部缴纳罚金,人民可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时,随时追缴;
4、在特殊情况下,如遭遇不可抗力等,经裁定,可以延期缴纳、减少或免除罚金。
执行程序中的罚金缴纳规定:
1、罚金缴纳期限:在作出罚金判决时,通常会明确规定罚金的缴纳期限;
2、逾期缴纳的后果: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金,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措施;
3、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等;
4、申请延期缴纳: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罚金,可以向提出延期缴纳的申请;
5、分期缴纳罚金: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批准分期缴纳罚金的请求。
综上所述,规定了缴纳罚金的时间和方式,包括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将采取强制措施,可随时追缴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同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缴纳、减少或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