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已成立工会组织 每个月向上级工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或者代收税务机关缴纳工会经费、通常返还比例为上缴金额的60%,由上级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
法律依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全国总工会负责对全国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省以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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