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及工伤死亡认定时间要求。根据最高解释,有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者需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否则可参考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完整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30日内做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方。对认定通知有异议可在60日内申请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轻伤二级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工伤死亡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轻伤二级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乘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乘以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工伤死亡认定一般在30日内完成,行政部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对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