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就是法官。
审判员、审判长是就一个具体的个案审理过程中而言的,也就是组成合议庭或独任庭。法官是国家公务员系列,是分级别的。在一个中,主体是法官。在一个个案审理中,由法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由法官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一个法官在这个案子中可能是审判长,在另外一个案子中可能是审判员。
法官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下:
1、严格遵守和法律;
2、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3、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4、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6、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7、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综上所述,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地方各级人民和军事等专门人民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第九条
人民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十一条
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调离、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履行法官职责应当享有的职业保障和福利待遇;
(四)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五)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