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具体如下:

1、立案条件是司法机关决定受理案件的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才可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不能立案。立案条件主要是:

(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2、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3、人民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中的受理时间的规定具体如下:

1、受理是指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

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

综上所述,对于民事诉讼是需要进行相关的审判,以及审判也会有一定的标准的,以及会有一定的条件的,且民事诉讼法再审案件的规定,包括依职权再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