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恐怖活动组织的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章,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十二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章,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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