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据黑龙江省厅消息,3月31日起黑龙江省全面放开、放宽非户籍人口落户,涉及人才落户、集体户口、" 户口空挂 "、哈市主城区落户都有不小的变化。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居住地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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