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供职工必要的劳动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一、 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个人随身穿戴或佩戴的用品。 二、 管理职责
a)
公司行政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验收。
b) 各部门负责提供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报行政部统一申购,并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
况记录存档。 c)
各部门负责统一领用劳保用品,并负责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员工手中;日常管理中,车间、班组要对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随时进行监督。
d) 班组长在班组级安全教育时,必须教会新员工如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班
组员工有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更正并予以批评教育。 e)
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 使用及发放管理
a)
工作服必须保管好,遗失或未满使用期限损坏者,照原价赔偿。员工中途离职,使用不足3个月,由员工个人按实价扣款,使用3~6个月,扣一半,使用6个月以上不扣款。
b) 试用期内员工满15天后,方可按标准配备。根据车间实际需要,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
的,可由部门提出需求。
c) 夏装发放时间在每年4-5月期间,冬装发放时间在每年10-11月期间。
生产车间工人必须按要求着装,同时还要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