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企业资质证书是建设工程行业的准入证,行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为保证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合符法律法规,为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制分包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第二章 资质管理工作范围
第二条 与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合作的各劳务、设备、专业分包商等合作伙伴的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
第三条 月度、季度、年度行业报表的填写上报。
第四条 加强分包单位年检、注册、证件管理。
第三章 资质管理信息收集
第五条 分公司工程部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
第六条 积极主动的通过多方途径,如网站、上级主管单位、兄弟单位了解最新的资质、人员管理规定。
第七条 督促各合作企业报送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开展。
第四章 资质管理信息审核及更新
第 对收到的资质、信息通过网上核查以及多渠道收集信息进行核对相结合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第九条 对各单位的资质信息进行登记,关注其年检时间,督促其及时进行年检及资料的更新工作。
第五章 资质检查及安全评价
第十条 各项目要加强分包单位人员的管理情况,对项目劳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一一核对,做到人、证匹配,真实有效。对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进行收集。
第十一条 分公司不定期对各项目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十二条 利用月度、季度、年度分包单位考核的机会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