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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校车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和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校园及校车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和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防范校园及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监管执法,狠抓责任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我市各级及其部门在学校安全监管方式上的“三个转变”(即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学校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学校自觉排查隐患转变),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有效防范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校园及校车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各级对本行政区域的校园及校车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加强综合监督管理,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校园及校车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校园及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校园及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教育、、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地质灾害管理)、住建、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计、交警、消防、文体广新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各自职责分别履行校园及校车安全的监管主体责任,并依法履行校园及校车安全监管执法等职责,要按照有关要求对校园及校车安全进行常态化、专业化督查(每月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

建立健全校园及校车巡查暗访工作制度(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全面巡查1次以上),及时解决校园及校车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有关综合协调、调度等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是校园及校车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和承担校园及校车安全主体责任。要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各项校园及校车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要认真开展校园及校车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一天一排查、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总结、不让安全隐患过夜”。

三、工作重点

校园及校车安全实施“1246”工程。“1”就是要坚持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2”就是要坚持一手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手抓公职人员的履职安全;“4”就是要坚持事前问责和事后追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公开通报相结合、隐患排查与及时整治相结合、案例警示教育与经常性培训相结合;“6”就是要重中之重抓好食品和饮水、校车监管、校舍设施、预防溺水、预防踩踏、校园消防等六个方面的安全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机制

(一)清单制。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要结合各自职责,以《X市校园及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表》为基础,对与校园及校车安全相关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文体活动、踩踏、危

险化学品、消防、刑事治安防控、校舍及设施安全、建筑施工、防溺水、应急处置、重点人群管控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细化排查整治项目清单。

(二)定时定人排查制。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巡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三)台账制。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对照各自制定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清单,深入查找、整治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整治的安全隐患编号建档。

(四)销号制。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对照排查出来的隐患台账,按照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的要求,逐一整改到位,并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较大隐患,要实行跟踪落实和督办。

(五)报告制。各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对暂时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并同时报告本级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和有关部门对暂时无法解决或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暗访通报制。各级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巡查暗访的工作力度,督查各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问题较突出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杜绝走过场和流于形式,把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不留死角,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际效果。

(二)提高工作认识。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务必清醒的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强化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安排精干力量负责校园及校车安全的监督管理、巡查暗访、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工作。各级及财政要加大教育安全经费投入,保障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到位。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考核,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要坚决启动事前问责和事后追责。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导致责任事故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及时在辖区内通报或公开曝光。

附:X市校园及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表

类别 序号 安全 教育 与 管理 1 2 3 4 检查内容 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是否健全。 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安全教育制度是否完备,安全知识“进课表、进课堂、进考卷”是否落实到位。 《X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儿童溺水防范工作的通知》(X政办明电〔X〕26号)精神是否落实,青少年儿童溺水防范工作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 5 6 是否建立学生心理疏导制度,心理咨询师是否配备。 对师生的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是否到位。 校舍安全年检制度、预警机制、信息通报公告制度、隐患排除机制、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健7 全。 8 校舍 9 安全 10 11 12 13 食品 卫生 16 监管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 校园及周边交通管理是否有序,进出车辆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专人对学生上下学时的交17 通状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 18 交通 19 安全 校车安全、学生渡船安全工作机制是否完善,校车运行实时监控是否全覆盖,“六定”监20 管(定车、定人、定座位、定检、定线路、定时间)等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校车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工作是否到位。 21 学校专职保安人数是否达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100人防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物防 技防 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 23 保卫人员业务知识的技能是否满足岗位要求,业务培训是否到位。 22 增配1名专职保安。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是否设立专门安全工作机构,安全保卫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保安防卫装备是否配备齐全。 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 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交通警示标牌、标线、标志是否明显。 14 15 校园建筑物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达标。学校围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校内施工场地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施工要求是否达标。 防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到位,校内池塘、陡坡等特殊地段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食堂、商店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是否到位。 食堂、商店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是否到位。 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是否严密、科学。 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市是否落实X政办发〔X〕47号、X教通〔X〕712号文件规定,安全校园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水、电、气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 危房的鉴定、维修、拆除、重建等工作是否及时到位。 校内治安防控网络是否健全,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入侵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24 是否齐全有效。 25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齐配全并安全有效,摆放是否规范。 是否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是否将危险化学品、26 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学校文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和落实安全工作预案,体育设施是27 否存在安全隐患。 28 矛盾29 纠纷 30 31 32 校园 33 周边34 环境 35 城区学校“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36 每日每校不少于2次。 其他 37 其他安全隐患。 校园周边是否建立治安巡逻制度,是否设立护学岗。 学校周边黑出租以及违章建筑的清理整治是否到位。 校园周边的商铺、摊点、游戏厅、网吧、娱乐性场所的经营是否符合规范。 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招生秩序是否有序。 校园周边社会闲杂人员、恶势力敲诈勒索及伤害师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是否到位。 学校周边场所是否有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校园及周边高危人群的排查管控措施是否得力。 学校与居民、师生员工与社会人员以及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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