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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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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安全生产法》第1 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二十六条 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法》第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三十三条 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安全生产法》第 3 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及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1 / 32

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 4 5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6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7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8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9 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不同类别的起重机械检验周期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10 期检验申请。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异地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检验周期等要求向使用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结果报登记部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11 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 七条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规定》第二十 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 三条 《危险化学品安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 2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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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全管理条例》第二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场所及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使用有毒物品(二)有害作业及无害作业分开,高毒13 十条 作业场所劳动保作业场所及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护条例》第十一条 (三)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四)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 14 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 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护条例》第十二条 救治措施等内容。 3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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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作业场所劳动保15 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护条例》第二十六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条 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设备本身应具备必要的防护、净化、减振、消音、保险、联锁、信号、检《生产过程安全测等可靠的安全、卫生装置。对有突 16 卫生要求总则》然超压或瞬间爆炸危险的设备,还必5.6.5条 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泄压、防爆灯安全装置。 17 对毒物泄露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应有应急防护措施。 4 / 3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6.4.2条 《生产过程安全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对生产中难以避免的生产性粉尘,应18 卫生要求总则》采取有效的防护、除尘、净化等措施6.4.3条 和监测装置. 对封闭性放射源外照射的防护,应根《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6.5.3条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6.5.4条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6.5.5条 19 据剂量强度、照射时间以及及照射源的距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内照射的防护,应制订必要的规章20 制度,采用生产过程密封化、自动化或远距离操作. 对操作和使用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 21 仪器和设备的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放射源库、放射性物料及废料堆放 《生产过程安全处理场所,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22 卫生要求总则》设有明显的标志,警示牌和禁区范6.5.6条 围. 在易发生事故和人员不易观察到的《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6.8.2条 5 / 32

23 地方、场所和装置,应设置声、光或声光结合的事故报警信号.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1999 5.6.2.2条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6.1.2条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6.1.4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1.2条 《石油化工企业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紧急开关必须有足够的数量,应在所有控制点和给料点都能迅速而无危24 险地触及到。紧急开关的形状应有别于一般开关,其颜色应为红色或有鲜明的红色标记。 对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25 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若可动零部件(含其载荷)所具有的26 动能或势能可能引起危险时,则必须配置限速、防坠落或防逆转装置。 设备和管道应根据其内部物料的火灾危险性和操作条件,设置相应的仪27 表、自动联锁保护系统或紧急停车措施。 在使用或产生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28 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第5.1.3条 布置在爆炸危险区的在线分析仪表29 间内设备为非防爆型时,在线分析仪表间应正压通风。 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应设安全阀: 1.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2.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30 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通入另一蒸馏塔者除外); 3.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电动往复泵、齿轮泵、螺杆泵等容积式6 / 3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2.7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1条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泵的出口(设备本身已有安全阀者除外); 4.凡及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的出口; 5.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 6.顶部最高操作压力为0.03~0.1MPa的设备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 单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定压),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当一台设备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31 的开启压力(定压)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其他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以提高,但不应大于设备设计压力的1.05倍。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应接入储罐或其他容器,泵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宜接至泵的入口管道、塔或其他容器; 2. 可燃气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32 管应接至火炬系统或其他安全泄放设施; 3. 泄放后可能立即燃烧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应经冷却后接至放空设施; 4. 泄放可能携带液滴的可燃气体应经分液罐后接至火炬系统。 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33 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应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3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2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4 甲、乙、丙类的设备应有事故紧急排放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 / 3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6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1.对液化烃或可燃液体设备,应能将GB50160-2008第设备内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排放至5.5.7条 安全地点,剩余的液化烃应排入火炬; 2.对可燃气体设备,应能将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排入火炬或安全放空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常减压蒸馏装置的初馏塔顶、常压塔设计防火规范》35 顶、减压塔顶的不凝气不应直接排入GB50160-2008第大气。 5.5.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36 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经处理后放空。 GB50160-2008第5.5.10条 有突然超压或发生瞬时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反应设备,如设安全阀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爆破片或爆破片和37 导爆管,导爆管口必须朝向无火源的安全方向;必要时应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第5.5.12条 《石油化工企业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设计防火规范》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设备应设38 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动GB50160-2008第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 5.5.13条 严禁将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39 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几种气体混合排放。 8 / 32

《石油化工企业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5.14 《石油化工企业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在接入火炬前,应40 设置分液和阻火等设备。 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第5.5.16条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内的凝结液应密41 闭回收,不得随地排放。 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第5.5.17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42 火炬应设常明灯和可靠的点火系统。 GB50160-2008第5.5.20条 装置内高架火炬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排入火炬的可燃气体携带可燃液体; 43 2.火炬的辐射热不应影响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3.距火炬筒30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放空。 永久性的地上、地下管道不得穿越或44 跨越及其无关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或储罐组;在跨越罐区泵房的可燃气9 / 3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第5.5.21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检查依据 7.1.4条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7.2.2条 《化工企业安全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45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得穿过及其无关的建筑物。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储罐 和管道,应根据介质性质,选用氮气、卫生设计规范》46 二氧化碳、水等介质置换及保护系统。 HG20571-2014第4.1.7条 《化工企业安全输送可燃性物料并有肯能产生火焰卫生设计规范》47 蔓延的放空管奈何管道间应设置阻HG20571-2014第火器、水封等阻火设施。 4.1.11条 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储存场所应《化工企业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设计相应的防卫生设计规范》48 火、防爆、防腐、泄压、通风、调节HG20571-2014第温度、防漏、防雨等设施,并应配备4..5.1条 通信报警装置和工作人员防护物品。 《化工企业安全化工装置区、油库、罐区、化学危险卫生设计规范》49 品仓库等危险区应设施永久性“严禁HG20571-2014第烟火”标志。 6.2.2条 《化工企业安全在有毒有害的化工生产区域,应设置卫生设计规范》50 风向标。 HG20571-2014第6.2.3条 《合成氨生产企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业安全标准化实5.5.2.1、第5.5.2.2条规定,配置51 施指南》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设AQ/T3017-2008施。 第5.5.2.1条 10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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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煤气化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①应设置原料煤带式输送机紧急停车设施; ②应设置下行煤气阀和吹风阀安全联锁设施; 《合成氨生产企③煤气下行管、灰斗和炉底空气管道业安全标准化实52 施指南》 应安装爆破片,爆破片必须装防护AQ/T3017-2008第5.5.2.1条 罩; ④吹风阀应采取双阀或增装蝶阀; ⑤应设置煤气炉一次风管线自动放空设施,造气岗位主要液压阀要安装阀位指示 气柜 ①应设置气柜低限位及罗茨风机报警联锁; ②应在造气、脱硫、压缩设置对气柜《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53 的远传监控设施;气柜应设有容积指施指南》 AQ/T3017-2008示仪、高低限位报警器; 第5.5.2.1条 ③应设置气柜煤气管道进出口氧含量超标报警联锁设施;气柜应装有手动、自动放空装置,放空管或顶部排11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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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放管应有阻火器、消除静电设施,应设的避雷设施;设置消防设施和环形消防通道; ④应设置气柜进出口安全水封,水封要有排水设施。 脱硫、净化系统 1)应设置防止空气压缩机倒转的止逆装置; 2)应设置脱硫塔压力、液位声光报警和自动排放联锁设施;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3)应设置静电除焦器防止产生负压、《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54 氧气自动分析仪及静电除焦柜断电施指南》 AQ/T3017-2008联锁设施;4)高压铜液泵出口管道应第5.5.2.1条 安装止逆阀;5)应设置高压吸收和低压再生放空设施; 6)应设置铜液再生系统超压报警设施、安全阀或防爆片;7)应设置脱碳塔、铜塔液位高、低限报警设施。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55 1)应设置净醇洗涤塔、甲醇分离器、施指南》 AQ/T3017-2008甲醇吸收塔液位高低限报警; 第5.5.2.1条 醇烷化系统 12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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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2)应设置净醇洗涤塔放液压力、甲醇中间槽压力、放醇管压力高限报警; 3)应设置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报警仪、泡沫消防和喷淋降温设施。 合成、压缩系统 1)应设置氢氮压缩机一段入口压力低限声光报警; 2)应设置氨冷却器或闪蒸槽、液氨槽液位高低报警及联锁冰机停车设施; 3)应设置冰机液氨贮槽区遮阳棚和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应急喷淋设施; 56 施指南》 4)应设置液氨蒸发器、液氨储槽应AQ/T3017-2008第5.5.2.1条 压力高限报警设施; 5)应设置压缩机润滑油系统油压低限报警、联锁装置; 6)应设置合成系统的氨分离器高低限液位报警装置; 7)合成系统的氨冷器、气氨总管、循环机出口、液氨贮槽等部位,必须13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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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安装安全阀并定期校 验,安全阀出口导气管出口严禁放入室内,应引至回收系统。 尿素系统 1)尿素总控操作室应设置二氧化碳压缩机、液氨泵、甲铵泵紧急停车设施; 2)应设置二氧化碳压缩机、液氨泵、甲铵泵低油压报警; 3)应设置合成塔出口压力调节阀自锁装置;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合成氨生产企4)应设置尿素合成塔超压声光报警业安全标准化实57 施指南》 器,设置及液氨泵、甲铵泵、二氧化AQ/T3017-2008第5.5.2.1条 碳压缩机联锁设施; 5)中压系统惰洗器前应设置压力高限报警、惰洗器后应设置应急放空设施; 6)应设置氨冷凝器气相出口温度低限报警; 7)应设置尿素合成塔入口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自动调节设施。 14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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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其他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1)应设置空分压缩机终端出口压力、膨胀机超速、冷却水中断等报警联锁装置; 2)生产区域应设置风向标; 3)易燃易爆场所设备液位计的现场照明须采用防爆型,并禁止安装在液位计正前; 4)应设置合成氨全系统人工紧急停《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58 5)应设置造气、转化、合成系统人施指南》 AQ/T3017-2008工紧急停车设施; 第5.5.2.1条 车设施; 6)应设置仪表风压力低限报警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7)余热锅炉汽包应设置现场和远传液位设施、低限报警联锁装置、安全阀; 8)凡有隔热衬里的设备(加热炉除外),其外壁应设置测温设施; 9)各种传动设备的外露运转部位应安装防护设施;运转设备附有的连锁15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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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报警装置应全部投 入使用。 10)应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入口处,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设施; 11)应在可能泄漏氨、氢气、天然气、合成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 爆气体作业场所设置检测报警仪; 12)企业应在高压设备和管线上设置相应的安全泄压设施; 13)存在放射性危害的液位计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保护设施和措施; 14)应采用的双回路电源供电,且双回路电源应有自动切换设施; 15)厂区应按照GB50057及GB50160规定设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16)有煤气设施的企业,还应执行GB6222规定。 16 / 32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企业应对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严格控制,安全工艺参数至少满足:a)气柜出入口管线氧含量<0.005(体积分数); b)气化炉氧油比0.85~0.90; c)回收吹风气燃烧炉上段温度≥750℃;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合成氨生产企d)高压甲醇塔、烷化塔、提温换热器、业安全标准化实59 施指南》 氨合成塔塔壁温度≤120℃; AQ/T3017-2008第5.5.4.3条 e)尿素合成塔出口物料含镍量≤O.2ppm; f)入尿素塔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o.004~o.006(体积分数); g)液氨贮槽充装量禁止超过贮槽容积的85%,粗甲醇贮槽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90%。 企业液氨充装、储存过程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60 a)汽车罐车充装: 1)应使用鹤管进行液氨充装; 2)有防止汽车罐车充装过程中车辆17 / 32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3017-2008第5.5.4.6条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发生滑动的有效措施;灌装人员负责将车辆的钥匙拔下,并保管至灌装结束,操作人员、司机、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 3)罐车静电接地报警装置完好; 4)装卸现场、罐车附近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严禁将罐车作为储罐、气化器使用; 5)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储罐和罐车罐体; 6)充装、储存液氨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抢修器材、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7)充装前应检查驾驶证、罐体检验证、汽车罐车使用证、押运员证、准运证是否齐全有效;充装车辆应配置灭火器、阻火器、气液相管封帽; 8)罐车在充装前应保证正压,须保持 0.05MPa以上的余压,防止罐车内进入空气; 9)充装压力不超过1.6MPa; 18 / 32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10)罐车充装时,每次都要填写充装记录,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复称记录,并有充装者、复验者、押运员的签名; 11)液氨充装现场应设置喷淋装置,安装在线计量装置,充装管前第一道阀处应设置为紧急切断阀; 钢瓶充装: 1)充装前,必须对钢瓶逐只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充装; 2)使用钢瓶充装时,钢瓶瓶帽、防震圈应齐全,同时应设置电子衡器及充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61 3)应逐瓶称重,充装后必须认真复秤施指南》 AQ/T3017-2008和填写充装复秤记录。严禁过量充装第5.5.4.6条 装阀报警联锁装置; (充装量不得超过O.53kg/L),充装过量的钢瓶不准出厂。严禁用容积计量; 4)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称量的1.5~3倍。衡器19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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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校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5)充装现场应设置遮阳设施,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钢瓶。 液氨储存: 1)罐区电气设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应设置液氨储罐远传监控、超限报警装置; 3)超过100m3的液氨储罐应设双安全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阀,安全阀排气应引至回收系统或火《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62 炬排放燃烧系统; 施指南》 AQ/T3017-20084)液氨储罐进出口管线应设置双切第5.5.4.6条 断阀,其中一只出口切断阀为紧急切断阀; 5)液氨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备用事故氨罐、气氨回收、应急喷淋及清净下水回收等设施。 企业应至少在氨、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煤尘、《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63 硫黄粉尘、高温、冷冻、噪声、辐射施指南》 AQ/T3017-2008等职业危害因素存在区域设置安全第5.6.2.3条 标志、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20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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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企业安全标志、职业危害警示标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识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确保无《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 破损、无变形、无褪色等,不符施指南》 AQ/T3017-2008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保第5.6.2.4条 存检查记录。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8.3条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配置和管理。还应至少做到:a)接触酸、碱的作业人员应配备防酸碱工作服、手套、工作鞋及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b)接触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合成氨生产企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人员业安全标准化实65 施指南》 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岗位至 AQ/T3017-2008第5.8.3条 少配备两套长管式防毒面具; c)接触氨的操作岗位应至少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全封闭防化服等防护 器具;接触氨的作业人员均应配备型号适合的过滤式防毒面具; d)接触煤尘等固体粉尘的作业人21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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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员应配备防尘口罩;e)接触噪声的作业人员应配备耳塞或耳罩; f)高温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应配备防热服、防高温手套、隔热鞋。 在静电危险场所,所有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对金属物体应采用金属导体及大地做导通 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 静电导体及大地间的总泄漏电阻值在通常情况下均不应大于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1x10Ω。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66 的 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应大于GB12158-2006第 6.1.2条 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 的地区,其接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Ω。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有时为了静电导体对地的放电电流,允许人为地将其泄漏电阻值提高到 l×10Ω~1×10Ω,但最大不得超过l×10Ω。 22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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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局部环境的相对湿度宜增加至80%以上。增湿可以防止静电危害的发生,但这种方法不得用在气体爆炸危险场所0区。 生产工艺设备应采用静电导体或静电亚导体,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 带电体应进行局部或全部静电屏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防止静电事故蔽,或利用各种形式的金属网,通用导则》67 GB12158-2006第减少静电的积聚。同时屏蔽体或6.1.3条 金属网应可靠接地。 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B、乙A 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装站等)的区域内,对可能发生检测报警设计规68 范》 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泄漏GB50493-2009第进行监测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3.0.1条 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1、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泄23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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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LEL,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 2、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泄漏时,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浓度不能达到25%LEL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3、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LEL,有毒气体的浓度也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4、同一种气体,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时,应只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操作人员常驻《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69 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等进行报检测报警设计规 范》 警。 GB50493-2009第24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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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3.0.4条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根据装置占地的面积、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布置、释放源的理化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质和现场空气流动特点,应在装检测报警设计规70 范》 置区域内布置现场报警器。现场GB50493-2009第报警器可选用音响器和/或旋光3.0.5条 报警灯。 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必须取得《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检测报警设计规71 范》 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GB50493-2009第3.0.6条 认证和消防认证。 国家法规有要求的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石油化工可燃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72 制造认证。防爆型有毒气体检 范》 (探)测器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GB50493-2009第3.0.7条 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 《石油化工可燃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探)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73 测器的场所,应采用固定式检 范》 GB50493-2009第(探)测器。 3.0. 25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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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根据生产装置或生产场所的工艺《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介质的易燃易爆特性及毒性,应检测报警设计规74 范》 配备便携式可燃和/或有毒气体GB50493-2009第3.0.10条 检测报警器。 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布置的设备区域内,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及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及释检测报警设计规75 范》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当检GB50493-2009第(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4.2.1条 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及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及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m 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石油化工可燃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每隔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76 15m可设一台检(探)测器,且检 范》 (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GB50493-2009第4.2.2条 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有毒26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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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气体检(探)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1m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工业企业煤气通向煤气炉的空气管道的末端应安全规程》77 GB6222-2005第设有泄爆膜和放散管。 5.2.3.3条 电除尘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除尘器人口、出口管道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电除尘器入口、出口应设煤气压力计,正常操作时电除尘器人口(煤气柜出口)的煤气压力在2.5×103Pa3.9×103Pa(255mmH2O~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78 398mmH2O);电除尘器出口(加压 GB6222-2005第机人口)的煤气压力不低于5.2.3.5条 5×102Pa(51mmH2O),低于此值时,煤气加压机应停车; ——电除尘器中水煤气的含氧量,正常操作时应小于0.6%;大于0.6%时,应发出报警信号;达到0.8%时,应立即切断电除尘器的电源; 27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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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电除尘器应设有放散管及泄爆装置。 水煤气(半水煤气)的含氧量应严格控制,一般设自动分析仪,并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工业企业煤气应有人工分析进行定期抽查。正安全规程》79 GB6222-2005第常情况下.总管煤气含氧量应小5.2.4条 于0.6%;单台炉系统煤气含氧量达到1%时,该炉必须停车。 凡经常检修的部位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工业企业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管道的隔断装安全规程》80 GB6222-2005第置不应使用带铜质部件。寒冷地7.2.1条 区的隔断装置,应根据当地的气温条件采取防冻措施。 下列位置应安设放散管: ——煤气设备和管道的最高处; ——煤气管道以及卧式设备的末《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81 端; GB6222-2005第——煤气设备和管道隔断装置7.3.1.1条 前,管道网隔断装置前后支管闸阀在煤气总管旁0.5m内,可不设28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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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放散管,但超过0.5m时,应设放气头。 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离地面不小于10m。 厂房内或距厂房20m以内的煤气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管道和设备上的放散管,管口应《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82 高出房顶4m。厂房很高,放散管 GB6222-2005第又不经常使用,其管口高度可适7.3.1.2条 当减低,但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不应在厂房内或向厂房内放散煤气。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83 GB6222-2005第煤气流向和种类的标志。 7.9.1条 《工业企业煤气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均应挂安全规程》84 GB6222-2005第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 7.9.2条 厂区主要煤气管道应标有明显的湿式柜上应有容积指示装置,柜位达到上限时应关闭煤气入口《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85 阀,并设有放散设施,还应有煤 GB6222-2005第气柜位降到下限时,自动停止向9.1.2.3条 外输出煤气或自动充压的装置。 29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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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煤气防护站应配备呼吸器、通风式防毒面具、充填装置、万能检查器、自动苏生器、隔离式自救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器、担架、各种有毒气体分析仪、《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86 防爆测定仪及供危险作业和抢救 GB6222-2005第用的其他设施(如对讲电话),并12.2.4条 应配备救护车和作业用车等,且应加强维护,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带式输送机 安输送机易挤夹部位经常有人接近时全规范》87 应加强防护措施。 GB14784-2013第 3.11条 输送机线的控制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带式输送机 安88 和动作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迅全规范》GB14784 速切断电源安全停机。 第7.2条 当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距基准面高度小于2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固定式钢梯及于900mm。 平台安全要求第在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m并小于三部分:工业防 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护栏杆及钢平 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mm。 台》在距基准面高度不小于20 m的平台、GB4053.3-2009 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应5.2.1-5.2.3 不低于1200mm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90 钢直梯是否按照要求设置 一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91 钢斜梯是否按照要求设置 平台安全要求第30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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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二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固定式压力容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92 验机构提出定 期检验要求。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TSGR0004-2009第要求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7.1条 《固定式压力容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附器安全技术监察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规程》 93 验规则》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TSGR0004-2009第进行。 8.1条 94 95 96 97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 压力容器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装设超压泄放装置(安全阀或者爆破片装置),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并且得到可靠控制时,超压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 易爆介质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气。 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安排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并且将管道全面检验的年度检验计划上报使用登记机关及承担相应检验工作任务的检验机构。全面检验到期时,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机构申报全面检验。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 a)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31 / 32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4-2009第8.4.2条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4-2009第8.2。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D0001-2009第11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 3009-2007) 工艺设备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 结果 b)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第5.1条 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32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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