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房: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社会化管理接收企业: (以下简称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公有住房管理,规范公有住房管理与使用行为,切实解决部分民警工人及供养人员住房困难,在住房保障社会化管理过渡期内,**及**企业将部分符合居住基本条件的存量房租给本单位民警、工人、遗孀等无房家庭居住,现根据住建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及**企业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及**企业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甲方同意将位于**及**企业工人家属区小区公租房____幢____单____层____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_____㎡(使用面积_____㎡)租给乙方作住房使用。
第二条 按照《四川省****及**企业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该套住房租金为:单套建筑面积在25至60平方米内每平方米 元。超出面积部分按市场价格____/㎡计租,合计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佰____拾____元(小写:____元);凡合租房屋的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房租____元/㎡,合计每月租金为____佰____拾___元(小写:____ 元),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租,乙方必须在每____月____日前主动到甲方指定地点(银行账
户: )交纳当月房租(逾期每日按未交租金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租房保证金 ____元(按该套住房6个月租金计算),在租房期内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去违约金,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无息退还给乙方所余保证金。
第四条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到丙方(物业社会化管理接收企业)或者**及**企业住房管理中心、管委会领取购电、购水卡。
乙方在租赁期满办理退房手续时,自行拆除租赁房内自己添设的设施设备,否则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缴清各项费用(如房租、物业、水、电、气、电视、电话、宽带及代收代缴等费用)等,并由甲方房屋管理员或其委托单位检查室内所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如有损坏或拖欠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在其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依法继续追偿的权力。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如需续租应提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续租手续。
第六条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设施;不得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如发现改变房屋用途、结构、转租、转让、转借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方委托物业接收企业负责所租房的主供水、供
电、供气、排污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按照维修申报程序,负责对乙方提出的出租房室内设施维修事项(如:水、电、气、抽油烟机、热水器、灶、灯具、门窗)实行有偿服务。
第 所租房屋的物业服务工作由物业接收企业负责实施,乙方须遵守《四川省****及**企业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及**企业家属小区管理办法》。
乙方应加强对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不按约定时间交纳房租费、代收代缴费、物业服务费逾期两个月以上的,每超过一天按未交租金总额的3%扣取滞纳金,亦可在保证金中抵扣,抵扣不足的甲方依法进行追偿。
2、租赁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如中途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承担月租金3倍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电视、宽带、电话等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退还甲方,否则,甲方将按相关程序强制收回,并按实际天数收取房屋租金。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按时交纳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代收代缴费的;
2、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转让、转租、转借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房屋存在事故隐患又未及时修复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
第十一条 凡属合租的用户,租金由合租双方共同承担。所发生的的水、电、物管等费用由合租双方协商缴纳,但合租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欠缴或逾期缴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元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丙方执壹份;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入住须知
1、住户须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住户凭《房屋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移交通知》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住户在接交房屋时,请认真检查室内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装修是否完好。发现问题请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中心,以便及时给予解决。
4、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工程质量问题,或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请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5、住户不可在外墙、窗户、阳台设立任何广告和标志。 6、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不得用于商业、仓储及其他办公场所。
7、为保持该园房屋外部整洁、美观,住户不得将房屋、门、窗及外墙作任何更改,不得在公共场地搭建檐蓬、帐篷等。
8、住户应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严禁违规用电;严禁将危险品带入小区;严禁在小区从事犯规犯法活动。
9、住户应自觉维护小区秩序,为小区营造一个宁静生活环境,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10、住户应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制度,主动配合门卫做好出入登记和车辆停放工作。
公有住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