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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程序

1、现场带班安排企业级领导按法人代表、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2、企业工程部根据各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时间安排表,定期汇总企业负责人的现场带班检查记录并整理备案。

3、带班职责及权限

3.1 企业负责人要定期现场带班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少于4次。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3.2现场带班时要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相结合,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3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4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3。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带班要求

4.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2认真做好交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三、考核

对下列情形实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对下列情形实行处罚:

1、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 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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