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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从何而来——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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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卷第11期 哈尔滨学院学报 Vo1.34 No.1l 2013年11月 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NOV.2Ol3 [文章编号】1004--5856(2013)1l一0015一O4 辩证法从何而来 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探讨 徐益亮 (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安徽芜湖241002) [摘 要]辩证法有别于处理日常生活中问题的方法,它是作为处理哲学基本问题的方法出现的。 辩证法有其现实基础,这个现实基础就是实践活动,也可以说,辩证法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展开形式。离 开人的实践活动谈论辩证法是纯粹的形而上学。思维辩证法作为实践活动的主观形式,也只能通过实 践辩证法加以理解。 【关键词]辩证法;现实基础;实践;思维辩证法;同构性 [中圈分类号】B0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5856.2013.11.003 辩证法历来是历代哲学家谈论的重要话 而正是这一独特领域催生出了哲学的思维方 题。时至今日,当我们面对诸如辩证法到底为 法——辩证法。我们知道,人类的思维活动范 何物?它从何而来?我们是怎么意识到它的? 围包括两种基本领域,一是我们所从事的日常 我们有什么依据按照它去思考等问题而无所适 思维或实证科学思维,在这一领域内我们的目 从时,重新厘定辩证法概念和源由就显得十分 的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物质生活、生产数据,而这 必要。本文试图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视野下, 些目标总是指向具体性、有限性、可具体操作 追寻辩证法的依据和由来,以求达到对辩证法 性,我们也总是能够找到直接或间接的具体经 再认识、再学习的目的。 验作为支撑。此时,人类思维不会碰到思维矛 盾,如果出现问题也只是思维混乱所致。与动 一、作为处理哲学基本问题的辩证法 物消极的适应环境相比,人类的生存不只是停 哲学在人类思想领域出现以前,辩证法是 留在通过改造自然环境以获得更大的满足,而 绝对不会被人意识到的,因为辩证法是一种处 是企图超越自身直接生存的有限性,追求某种 理哲学问题的思维方法。现实生活中人们常把 永恒性、无限性。一旦思维超越了有限性,进入 一些处理日常生活问题的方法称为辩证法,由 无限性领域,进入无具体经验支撑的不确定性 于没有看到辩证法对于现实生活的超越性,而 领域,便出现了第二个领域——哲学思维的领 混淆了处理生活问题的方法与处理哲学问题的 域。在这一领域内,当人们的思维超越了有限 哲学思维方法的做法是不妥的。 的经验对象去追问终极存在,思维就会碰到矛 这应当归因为哲学思维本身的特点。哲学 盾,而这个矛盾不是别的,正是进入没有直接对 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有其独特的思维领域, 象作为支撑的思维本身。此时,如果要继续我 [收稿日期】2013—06—09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PLA112137。 [作者简介】徐益亮(1986一),男,安徽萧县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6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3钽 们的思维,就必须根据思维的矛盾状态运用一 定方法去把握思维的矛盾。 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思维有时也会出现问 题,但这里说的问题,并非哲学领域内的思维矛 盾,而是一种思维混乱,它源于人类思维之外的 因素对直观思维的干扰,而显示的不能正常运 作的状态。然而,一旦思维超出常规、超出有 限,进入无限领域,即进入哲学思维时,思维自 二、辩证法的现实基础 前文上面我们是对作为哲学方法的辩证法 由来的一些探讨和追问,但从马克思主义立场 出发,我们不得不继续挖掘其深刻的实践原型, 为辩证法找到更可靠、更坚实的现实基础。 通常人们所说的辩证法实际是一种理论形 态的辩证法,是对实践辩证法的反映,但无论何 种形式的理论,都只能根植于现实生活这一坚 身的矛盾便会出现。因为无限就意味着绝对总 体,意味着包括思想者在内,或者说意味着思想 者与思想对象的相互包含,意味着思想反观自 身,这种既互相对立,又互相包含、互相缠绕的 状态,便是思维(自身)的矛盾。作为一种在矛 盾中运思,在对立中把握统一的思维方法,当我 们进行哲学思考时,辩证法便自然而然的出现 在我们的头脑中。 辩证法作为一种哲学方法,从整个哲学史 来看,用这种方法去考察的,只有在处理哲学的 基本问题时,才始终贯穿其中,所以可以说,辩 证法是处理哲学基本问题的基本方法,它与哲 学的基本问题不可分割。哲学家们在处理哲学 基本问题时才开始真正触及到它,基本问题的 揭示过程便是辩证法展开过程,这一点我们可 以从古代哲学基本问题的考察中略知一二。 众所周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 学基本问题,在古代哲学中表现为一般与个别 的关系问题,对这个关系作何种原则性的说明, 表现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可知论与不可知 论的基本倾向,但具体采取何种方法去说明,则 是各派别都必须做出的选择。抛开原则性问题 来看,个别或外部存在总是以有限的形式存在 着,而思维或一般却总是趋向于超越这种有限 性、特定性,指向无限。这样,思维对于存在,一 般对于个别,便是一种超越关系或日否定关系。 反之,亦然。如此,一般与个别,思维与存在便 呈现出一种相互否定、相互制约、相互对立,而 又在否定和对立中趋于统一的状态。当古代哲 学家们把“水”“气”“火”等一般性的东西视为 世界的本源时(尽管此时他们所理解的一般尚 未摆脱具体的直观的纠缠),(但)我们便可清 晰的看到,哲学家们所运用的这样一种揭示矛 盾,在对立中把握统一的方法不是别的正是我 们称为辩证法的东西。如此看来,对基本问题 的解决,便不可避免的引导哲学自觉或不自觉 地走上辩证法之路。 实基础。既然如此,理论辩证法与其实践原型 必然是同构的,问题是实践活动的辩证法结构 是怎样的?在此,还必须澄清两种错误的辩证 法观点:一种观点是把思维的辩证法视为作为 外部对象的自然自在的具有的规律,由此形成 了自然界自在地进行辩证运动或自在自然辩证 法的观点。在这种观点看来,自然界辩证的运 动是其自身自有的运动形式,人只不过是旁观 者而已。显然,这是一种直观的唯物主义,遗憾 的是,当今仍有不少人持这种错误的旧唯物主 义倾向。另一种观点则是把人类思维的辩证法 结构视为某种统治着世界、支配着万物的“理 念”或“精神”的固有结构。这自然是一种唯心 主义的观点。在这种观念的视野中,我们用以 思想对象的范畴体系,都是源于理性自身或理 念的原型,人则只不过是这种理念的体现者、承 担者而已,从而丢掉了人的主体地位。上述两 种哲学倾向,虽然在许多方面是对立的,但在视 辩证法为无人的结构或外在于人的东西方面, 却是高度一致的,这种错误自然有历史的因素, 但都是思维维度的偏差,都忽视了人,更确切地 说是忽视了“现实的个人”在哲学思维中的主 体地位,都是完全不理解人的实践的辩证结构 对于理性辩证法的本源意义。正如恩格斯在其 《自然辩证法》中强调指出:“自然科学和哲学 一样,直到今天还完全忽视了人的活动地位对 他的影响;它们一个只知道自然界,另一个又只 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 础,正是人们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是 自然界本身,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造自然 界而发展的。” ¨ 因此,我们相信,只有从 “现实的个人”的实践出发,方能找到辩证法的 现实基础或根源。值得一提的还有,在旧的解 释体系中,人们习惯把是否承认运动、变化、发 展(是否承认矛盾)作为区别辩证法与形而上 ・学的标准。然而,这是不准确的,这种提法显然 没有站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人类论立场上,依 第11期 徐益亮:辩证法从何而来 17 然没有摆脱旧的哲学思考的维度的局限。早在 19世纪中期,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开 始从“现实的个人”出发考察哲学问题时,就已 经开始了哲学最伟大的变革——把哲学置于实 践的或人类学范围内。因此,辩证法只能根本 的存在于人类实践活动中,或人类的实践活动 本身就是一种辩证法。所以,脱离人类世界,脱 离人的实践活动而谈辩证法的做法,是不可想 般性、或日“一”而被保留下来。这样在劳动 中,目的与对象的对立便进一步表现为工具作 为普遍性、一般性、或日“一”对于作为劳动对 一象的杂多事物的对立。通过劳动的改造劳动, 主体借助工具把合乎目的的形式赋予了对象, 或对劳动对象加以合乎目的的改造,于是便出 现了这样一个“一”统摄“多”、普遍性或一般性 整合特殊性的过程,而这种“一”与“多”、一般 象和极其荒谬的。 三、辩证法的实践原型 我们说过,理论辩证法与其实践原型必然 是同构的,那么,接下来我们的任务便是讨论人 类实践活动的辩证结构的状态。 辩证法的根据既不在于旧唯物主义所执着 的纯粹感性,亦不在于唯心主义所坚持的纯粹 理性,而是在于感性的活动,即人类的实践活动 之中。实践在本质上可以说是一种综合活动, 但这种综合并非康德先生的单纯的思维对感性 材料的观念综合,而是人借助于物质工具体系 对于外部感性材料的实在的或日现实的综合。 这种综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对自然的综合, 二是社会对于个体的综合。本文只对第一种综 合做简单分析。 辩证法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 的矛盾关系是人类活动的基本结构。在人类生 产劳动中,劳动主体与劳动对象构成了两极对 立关系,其中劳动主体是持有某一或某一工具 体系为某一目的而参与活动的主体,劳动过程 中的主体的这种目的性使得人与自然的对立表 现为目的与劳动对象或自然的对立。很明显, 自然本身是不会直接的迎合人的主观目的的, 只有通过一种合乎目的的手段或形式对其加以 改造。然而,目的只能表现为一种抽象的主观 想象,并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对象。因此,要想 使其具体化,就必须通过具体的中介体系以连 接抽象之目的与具体之客观对象,使客观达于 主观。这一中介或中介体系便是工具或工具体 系。这一利用中介工具实现目的的过程,便是 黑格尔称之为“理性的狡计”[2]( 。 的东西。 这是因为工具既符合主观要求,又可直接作用 客观,工具与目的和客观对象都具某种同构性。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对象被赋予了一定形 式,成为合乎目的的产品作为直接合乎目的之 物随即会被消费掉,而工具在生产前后则始终 保持其自身的同一,使得工具所具有的普遍性、 与特殊的关系,便是对立统一、便是矛盾关系、 便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最基本的辩证结构。 四、思维辩证法及其基础 到目前为止,我们找到了作为理论形态的 辩证法的真正出处和来源,并分析了这一实践 原型的基本结构,但我们似乎仍然不能够说明 我们必须按照辩证法进行思考和行为的依据。 现实中,当我们按照辩证法的规律思考问题时, 其实已经不自觉的设定了辩证法作为思维规律 与思维对象具有某种结构性的吻合或同一,否 则,我们是无法把辩证法注入外部对象的。这 便是接下来我们要继续讨论的人的思维活动与 实践活动是否具有同构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 的回答直接关系到人们能否辩证地思考的问 题。而无数事实早已验证了这一甚至是不假思 索便可得知的设定,但关键问题是人的思维的 辩证结构是怎样的?以及从何种角度考察这种 辩证结构? 人类社会初期,人的思维还不能够脱离它 的实际外部行为,在人们进行思维时,观念的对 象几乎直接就是他的实际物质活动本身,也就 是说,此时人们只是实践领域内最大限度的进 行主观活动,人的思维只能极其有限的直观地 反映客观对象,在这种极为狭隘的直观性的思 维活动中,思维活动本身尚未开拓自身的空间, 它只能完全依赖外部物质条件表现自身。但随 着人类活动的发展,这种情况随之开始发上变 化。纯粹意识性的东西是无法作用于外部世界 的,因而也无法完全凭借自身获取外部世界及 自身的发展,因此,人的思维要想获得发展必须 借助一定媒介或工具走向具体化。当语言出现 并参与思维活动以后,人们进行思维时便不必 再伴之以粗笨的外部活动或外部存在,而使自 身极大的突破外在,以比之实践活动快得 多的速度发展起来。如此,有了作为中介和工 具的言语符号,意识活动便不可避免的摆脱物 质性的实践活动而从中出来,形成专门的、 18 哈尔滨学院学报 与实在性的实践活动相对应的象征性的活动领 域或日意识活动的领域。那么,既然人的意识 活动来源于直接的实践活动,那能否说人的意 识活动的结构也必须遵循实践活动的结构要求 而遵循辩证法的规律呢?如果是那应如何说明 呢?有学者认为“不论这一领域在语言的中介 作用下得以何种程度的发展,意识活动领域的 核心仍是对人的直接的实践活动的反思,它向 来是从直接的实践活动中分化而来,因此,它的 基本结构必然与实践活动的基本结构相一 致。”无疑,这种说明是正确的。但还应当看 到,当思维活动分化为一个单独的领域以后,其 自身已经具有了某种性,它自身的运用也 开始表现出一定的独特模式,而这种模式不一 定完全地、时刻的取决于它的实践基础。所以 在看到意识领域的实践基础的同时,从其本身 具体物质的抽象概括,人们不可能不用到对具 体的概括,并使思维具体化现实化的语言,可以 说,没有语言人们只能像动物一样而无法推进作 为人的思维,更无法建立单独的意识性的领域。 2.“物质”这一概念是我们的思维对众多 特殊的具体的、个别的事物的整合与加工过程 的结果。这样,语言便表现为一种一般性的东 西、共性的东西,或所谓“一”的东西。从事实 中看,一旦我们进行思考,我的思维活动就不可 避免地进行着“一”统摄“多”、一般整合特殊的 矛盾运动,而使思维活动表现出其对立统一的 辩证结构。当然,这种辩证结构并非从单纯的 抽象的语言分析而来,而是根源于实践活动的 人类思维的“本质”,因为语言说到底也是实践 的语言,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语言是一 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是为自 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 综上所述,我们的思维活动与实践活动一 样具有相同的辩证结构。因此,我们不仅可以、 而且必须按照辩证法思考。恩格斯说得好: “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同样的规 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 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 整个思维。”[ ]‘ 。’ [参社,1971. 角度再予以考察也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应当记 得卡尔・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的理论的贡献, 便是从分化开来的领域这一“狭隘”的视 角去考察已经分化领域的。波普尔主张研 究精神产品内在的发展逻辑的方法,是极具启 发意义的。因此,研究思维活动的辩证法不仅 要注意其实践基础,还应从其本身的内在逻辑 出发,来揭示它的辩证结构。 前文讲到,思维欲保证其能够运思,必 须借助于语言这一工具或中介,而使其具有现实 形态,或者说,思维活动只有通过语言符号才能 使其实在地存在。那么,思维活动的结构也必然 需从语言这个“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中探寻。 当我们运用语言进行交流和思考时,这样 一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O卷[M].北京:人民出版 [2]黑格尔.逻辑学: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7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 社,1960. 幅画面便会呈现在面前,例如,当我们使用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 社。1971. “物质”这一词时,我们不得不承认以下事实: 1.“物质”这一概念是我们思维关于各个 责任编辑:魏乐娇 Where Does Dialectics Come From? ..............—.-——一 Discussion Based on Marxist Philosophy of Practice XU Yi.1iang (Anhui Normal University,Wuhu 24 1 002,China)  IAbstract:Dialectics,different from the way we deal with issues in daily life,is the method— ology dealing with philosophical issues.It requires a reality—base,that is,practice.In other words,dialectics is carried out through practice.Without practice,dialectics is pure metaphys- ics.Thought dialectics is the subjective form of practice SO it can only be understood through practice. Key words:dialectics;reality—base;practice;thought dialectics;isomorp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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