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序号

检查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按规定评估、

1

依据

建档、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备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制作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

2

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

定》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配备重点控制参数的不间断采

集和监测系统情况;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

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等的信息远传、连续记

十三条

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的配置和

运行情况

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

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情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4

况;涉及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

十三条

急处置装置情况;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

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5

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的安全

十三条

仪表系统(SIS)情况

定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6

并根据辨识结果采取相应的监视和防范措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设施的自动控制、联锁、紧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7

切断、报警、应急处置、视频监视设施按

十三条

设计施工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构成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有毒气体 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8

和大于或等于1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 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十三条

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

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

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9

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应当委托具有

九条

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采用定量风险

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

风险值

超过个人或社会可容许风险值标准的,企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0

业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的措施情况

九条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企业应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1

部位和责任人或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

十六条

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2

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

二十条

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 方便使用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 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 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

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3

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

二十条

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 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 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 设备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

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4

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二十一条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 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5

二十四条

作,并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

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储罐区进行设计复核,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16

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完善设备设施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 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 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 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 3年进行一次

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

(安监总管三〔2014〕68号)第2.6款

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五条

17

2013〕88号)第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18

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

(安监总管三〔2014〕68号)第2.1款

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安监总局令第 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安监总管三〔 2016〕53号)《关于印发危险

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倒罐、清罐、切水、装卸车时作业人员应

19

坚守在作业现场

(安监总[2017]15号)《关于印发《化工 (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和《油

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安监总管三〔 2016〕53号)《关于印发危险

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储罐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报警时,岗

第六条

20

位人员到现场确认、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监管 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条第九款

21储罐按规定设置防火堤和防火隔堤,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1-2014)

储罐安全附件和防雷、防静电、防汛设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22

及消防系统完好;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

(安监总管三〔 2014〕68号)第2.4

要确保氮封系统完好在用

可燃液体储罐按单罐单堤的要求设置防火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23

堤或防火隔堤

(安监总管三〔 2014〕68号)第2.6 款

(安监总管三〔 2013〕76号)《关于进一步加

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二十二条

大型、液化烃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设

24

(安监总管三〔 2014〕68号)《关于进一步加

置远程紧急切断阀

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 (SH/T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 计规范》第6.4 条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完 好可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 2014〕68号)第2.1

25

警信号应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 室、现场操作室

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测,储罐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 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第

3.0.4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26

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完好 (安监总管三〔 2014〕68号)第2.4 款

(SH/T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

27

相邻罐区落实防止事故相互影响的措施

计规范》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安监总[2017]15号)《关于印发《化工

原油储罐浮顶密封完好情况,一、二次密 封之间可燃气体不应存在超标情况;不存

(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28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在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情况

和《油

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第六条

油气气柜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进出 管道设置自动联锁切断装置,报警与联锁

第6.3.12条

装置有效运行

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29

(SH/T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

30

油气球形储罐应设置注水措施

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 害液化气体的充装应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 系统

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不应布置在同 一罐区,常压储罐与压力储罐不应布置在

计规范》第6.4.6条;

(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关于进一步加

31

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第

二十条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32

范》第6.2.5条、第6.2.16条

同一罐区

可燃、易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不应设输送 泵,或输送泵与储罐防火堤距离不足;防 火堤内存在电气线路排布未穿管或未使用 桥架情况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33

范》第5.3.5条

(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

计规范》第5.4条

(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

规程》第2.4.4条第3款

储罐接地线直接焊接在罐体上;人体静电 释放球有效接地;呼吸阀、液位计定期检 查;相关检验记录应完整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34

第4.2.5条

(AQ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

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第12.2条、第12.3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安监总[2017]15号)《关于印发《化工

在用装置(设施)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 正常投用,安全附件校验按规定进行,相

(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35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关台账资料齐全

和《油

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符合规范要求,存放在专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门仓库,并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

36

第6.6.1条

分类、分库储存;有防止危险化学品禁忌

(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物料混合储存的措施

第4.

危险化学品仓库由经考核合格的专人负责 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 制度

应如实记录其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 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范措施

3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 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 人员

3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安监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执行“双人验 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

40

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令第77号)《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

账”等“五双”制度

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应专库储

41

(GB17914-2013)《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条件》

存;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液体应分库储存 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

第4.3.2条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42

10.2.5条

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 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 应开设门、窗、洞口.仓库的疏散门采用向 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2

43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6.4.11条

桶装、袋装仓库相互接触会产生化学反应、 爆炸危险的物料,以及腐蚀性物料和易燃

(GB50475-2008)《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

44

物料储存在同一仓库时,采用实体墙隔开, 并各自设置出入口

场设计规范》第5.1.1条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 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45

3.6.12条

库应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应专库储存或 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并安装防盗报

(GB17916-2013)《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

46

警器和能保留30天以上的高清视频监控 条件》第4.2.4条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系统

室内储存场所不应设置员工宿舍。甲、乙

47

(GA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内不应设办公室。 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 分堆、限额存放。 每个堆跺的面积不应大于 150m2。库房内

第6.3条

(GA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48

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2m。物品堆放应满 足“五距”规定

第6.7条、第6.

(安监总[2017]15号)《关于印发《化工

安全联锁正常投用,未经审批摘除,经审 批后临时摘除超过一个月是否恢复,安全

(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49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和《油

联锁管理台账是否完整

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第四条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七

厂区消防道路畅通,消火栓、消防炮、等 符合设计规定,消防泵、泡沫罐、消防水 罐等定期维护,有记录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50

范》第四章、第八章

(GA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

术规范》第5章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储存场所电器防爆等级,防雷、防静电、

56 符合规范,作业票与作业内容一致,签审齐全

57 特殊作业前应开展危害识别或风险评估特殊作业场所人员(监护人员)按规定配

51

备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

静电消除设施等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

58

氧含量分析仪器、空气呼吸器等,以及符合

52

作业现场操作要求的个体防护器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场所按规定落实系统

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企业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

53

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隔离、倒空、置换、清洗、通风等防护措

59

54

施以及有对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进行分析

特殊作业过程落实专人监护,并落实安全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核,加强承包商员工培

60

55

防护措施情况,持特殊作业票进行作业

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对涉及一级、二级重大危险

训,做好作业交底和现场监护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特殊作业票填写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61 源装置、设施实施一级或特殊动火作业的,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审核动火作业方案,监督动火作业

0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十 章

0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九章

0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十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十六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 2014〕68号)第1.3款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GB30871

-20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第1.3款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GB30871

-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GB30871

-2014)

(安监总管三〔 2010〕186号)《关于进一步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

1

(安监总管三〔 2013〕88号)《监管 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19条

(安监总管三〔2014〕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关注我 实时更新 最新资料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第1.4款

原创内容 侵权必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