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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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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总 则

第101节 通 则

101.01 范围

第1条修改为:

1.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写,连同“通用技术规范”,统称“本规范”,适用于杭金衢高速公路后坞至五里枢纽段及五里枢纽H、E匝道应急整治工程施工。

101.04 标准与规范

第4条修改为:

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若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b.“通用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中的《技术规范》)。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d.有关部门标准与规范。 补充第5条内容为:

5.本“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及“通用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与《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不一致时,应执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101.06 工程量的计量

3. 面积 第3条补充:

路面结构各层(底基层、基层、下面层、中面层、表面层)面积的计算宽度,分别按各层设计顶面宽度计算。

第102节 工程管理

102.05 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补充第1条,原第1、2、3、4条改为第2、3、4、5条,原第5条改为第: 1.承包人是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 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补充第6条:

6.承包人应重视质量通病的防治,对高填土不实、新老路基不均匀沉降、路面拓宽拼接纵向裂缝、软土地基超限沉降、溶洞、采空区的分布、地下水活动规律、桥梁纵向拼接缝、桥面铺装层碎裂、桥梁伸缩缝松动、桥头跳车、防护工程和结构物表面粗糙、预应力结构管道压浆不饱满等质量通病必须根据本规范要求制定预控措施。

补充第7条:

7.所有水泥混凝土结构采用的混合料,均应使用混凝土拌和楼拌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对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确实无法到达的涵洞工程、5m3以下的零星混凝土工程需要采用混凝土搅拌机就地拌和的,应事先做好试验、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并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浆砌工程的水泥砂浆均采用机拌,严格按批准配合比进行控制。

102.08 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

第3条修改为:

3.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02]138号发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13)22号《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全部工程完工后,在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前,承包人须按合同条款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监理人认为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补充竣工资料,并在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前提交。

补充第4条:

4.有关本工程的情况,承包人不能以任何手段出版任何资料和刊物。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没有发包人的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包括工程技术详图。承包人不得用工程照片作宣传,除非事先得到发包人书面同意。

102.12 交通流计划和控制

第2条修改为:

2.承包人在安排和组织施工时,施工车辆(含设备)不得在现有高速公路(含硬路肩)上进行运输及施工作业。施工用车确需在现有高速公路上行驶和作业时,须事先报经发包人、高速交警的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102.13 安全保护与事故报告

第6条修改为:

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因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按本节102.14计量与支付规定办理。处理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102.14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3)款修改为: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总报价的1.5%(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承包人还应执行浙江省浙政令〔2012〕300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交〔2009〕2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浙交监〔2013〕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办理。

2.支付

第102-3子目支付说明修改为:

102-3子目由发包人根据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交〔2009〕2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浙交监〔2013〕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办理。

第103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

103.04 临时占地

补充第3条:

3.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而与当地发生纠纷,导致发包人发生额外支出时,发包人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所支出费用。

103.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删除第(1)、(2)、(3)款原内容,改为:

(1)临时道路、桥涵、电信设施及供排水与排污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运输问题(含临时道路、分流道路的改、移建和按要求设置各种标志、标线、标牌等),如果承包人利用现有的地方道路、分流道路作为临时道路,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与各部门的协商沟通,做好超载超限、修建养护、交通管制维护、防尘降噪、全封闭施工和施工安全措施等各种工作,为完成上述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作业费均含入相关子目单价或总额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做好现有高速公路边沟、交通防护设施、机电设施、路面以及隔离栅等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若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的损坏或破损,承包人应按照原标准无偿负责修复,承包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2)临时占地以总额计量,在《临时占地计划表》数量范围内的临时占地经监理人批准使用,超出部分不予计量,由承包人承担。临时用地的选取须报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同意,并履行相关职能部门的报批程序后,方可开展施工。临时占地总额报价中应综合考虑复绿、复耕以及相关部门的环评、水保、土地等项目的评估、验收费用。

(3)临时供电设施的架设、拆除及维修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后以总额计量。 补充第(5)款内容为:

(5)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按照交警等部门审核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省厅和省交通厅联合印发的《杭金衢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管理办法》和杭金衢公

司相关高速公路涉路施工细则,提出切实可行通车路段的施工维护和实施方案,并承担与交警、路政、地方等各部门审批涉及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不限于)由承包人自行报价,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后交通安全组织以总额计量。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子目报价第一标段建议合计不低于150万元(A区建议合计不低于120万、B区建议合计不低于30万);第2标段建议合计不低于50万元,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报价,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报价能满足发包人等要求,如承包人现场交通安全组织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不计量与支付,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后方可计量和支付。按要求设置各种标志、标线、标牌、临时隔离、相关防护措施及交通安全评审等费用视作含在相关子目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2. 支付

103-6项所报总额的90%,在满足交通安全组织的前提下每三分之一工期在3期进度付款证书中等额支付;余下的10%,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103-1 103-2 103-3 103-4 103-5 103-6

子目名称 临时道路、桥涵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桥涵的养护费) 临时占地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拆除、维修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供水与排污设施 交通安全组织 单位 总额 总额 总额 总额 总额 总额 第200章 路 基

第201节 通 则

201.02 材料

第1条修改为: 1.路基土石方材料 (1)土石方

在公路路基范围以内,除结构物基础开挖以外的所有土石方开挖作业定义为挖土石方。 (2)弃 方

非适用材料(包括场地清理的淤泥、腐植土和建筑垃圾)或保证路基及其它工程利用填筑之后剩余的并经监理人批准可弃的材料,且必须清运到公路用地以外的挖方为弃方。

(3)利用方

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人指示,路基挖方中的适用材料,用来填筑路基或其它填筑工程的为利用方。

(4)借 方

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人的批准,从公路用地范围外的借土场取得的适用材料,用来填筑路基或其它填筑工程的为借方。

(5)(宕渣)土石混合料

用于填方路基,是经开采(或利用)的,其粒径大于40mm的石块含量大于30%的土石混合料,其石块的最大粒径不大于150mm(用于路基顶面以下30cm范围内,最大粒径不大于100mm)且需经过二次破碎。

(6)素 土

素土指液限小于50%、塑性指数小于26的天然土,要求有机质含量小于5%,粒径大于10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的10%。不得采用地表耕植土、淤泥及淤泥质土、杂填土直接作为素土使用。

201.03 一般要求

1.路基土石方工程一般要求

补充第(7)款:

(7)本项目路基拓宽的部分路段位于原高速公路两侧修建时的便道位置,承包人在拓宽路基地基处理施工时应综合考虑可能遇到大粒径块(片)石、便桥基础等各种废弃物的各种不利因素,承包人应负责将各种废弃物清除以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所采取的所有措施以及因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投标价之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202节 场地清理

202.04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修改为:

(1)施工场地清理的计量应按监理人书面指定的范围(软基路段、挖方路基及路基范围以外临时工程用地清场等除外),进行验收后现场实地测量,按投影平面面积以平方米计量。现场清理包括非软基路段填方路基的坡脚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灌木、竹林、树林、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草皮的铲除与开挖。借土场的场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应列入土石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填方路段清理现场后,应按监理人要求进行压实作为清理现场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删除第(2)款原内容,改为:

(2)砍伐树木、挖除树根、压实以及现有高速公路的填方路段边坡清理均作为清理现场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挖除通道水泥混凝土路面、通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应按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挖除二灰碎石、二灰砂砾底基层、二灰砂砾基层、土路肩(按顶面宽度计算)应按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平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装、运、弃等所有工作内容,挖除后的可回收材料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在拆除老桥的报价中应予以综合考虑。路面底基层以下部分的土石方挖除在203-1-a子目中计量。凿毛作为挖除旧路面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补充第(5)、(6)款:

(5)老桥拆除(新老桥拼接部分及桥梁部分拆除)项目包含拆除老桥的台帽、桥面铺装、护栏、空心板和拆除后的挖、装、运、弃等所有工作内容,拆除的界面、位置应按设计

图纸要求并经监理人现场审核认定,拆除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按202-3-a混凝土结构(含钢筋混凝土结构)子目中以立方米计量,拆除老桥中可回收材料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在拆除老桥的报价中应予以综合考虑。

(6)除拆除老桥外的其他原有道路的砖、石及其他砌体和混凝土结构(含挡墙、护面墙、护坡(含混凝土框格护坡、排水设施、桥头锥坡等)须严格按图纸及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在设计路基断面方中按203-1-a路基挖土石方以立方米计量,拆除后的可回收材料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在相应子目报价中应予以综合考虑。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附属结构的的砖、石及其他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以及拆除PVC管等作为清理现场及相关子目的附属工作,并视作已包括在投标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7)铣刨旧路面应按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不区分面层结构统一以平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装、运、弃及交通组织维护等所有工作内容,铣刨旧路面后的可回收材料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在拆除老桥的报价中应予以综合考虑。

3.支付子目

202-1、202-2、202-3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202-1 -a 202-2 -a -b -c -d -e -f -g -h 202-3 -a 清理与掘除 清理现场(含清除表土、砍树挖根及现有公路的填方路段边坡清理) 挖除旧路面 通道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灰碎石 挖除20cm二灰砂砾底基层 挖除30cm二灰砂砾基层 挖除15cm水稳碎石 21cm土路肩 凿除沥青混凝土 水泥混凝土 拆除结构物 混凝土结构(含钢筋混凝土结构) m2 m3 m2 m2 m2 m2 m2 m3 m3 m3 补充202-4支付子目: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202-4 -a

铣刨旧路面 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 m 2第203节 挖方路基

203.01 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路基拓宽开挖和边沟、截水沟、排水沟、附属区及改河、改渠、改路、挖淤泥等开挖有关作业。

203.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修改为:

(1)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及改路、改河、改渠挖土石方,应以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的补充测量为基础,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经监理人核准的横断面面积进行计算,以立方米计量,计量时不分土方、石方,不分施工工艺统称为路基挖土石方。弃方作为路基挖土石方或改路、改河、改渠挖土石方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弃方运距不分免费运距和超运距,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调查确定,不论运距远近,运输费用全部计入相关子目中,不另计超运距运费。弃土场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绿、修建临时排水设施和防护措施等,上述项目及取得弃土场所需的一切费用均作为路基挖土石方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弃土场所采取的复绿、排水及防护等措施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环评、水保、土地验收。

若本款中边沟、排水沟和截水沟如按第207节坡面排水工程要求施工的,则应按第207节要求计量与支付,不得重复计量与支付。

补充第(6)、(7)、(8)款:

(6)挖方路基范围内的灌木、竹林、树林、草皮的铲除与开挖、挖除树根以及现有高速公路上边坡的防护设施拆除清理等,均应列入挖土石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7)横向(与路线交叉方向)陡坡路段、填挖交接处的挖台阶、盲沟作为路基挖方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8)新老路拼宽路段老路路基边坡开挖台阶(沿路线方向)须严格按图纸及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在203-1支付子目中以立方米计量,挖除台阶后的回填在204-1-d土石混合料填筑支付子目中以立方米计量,老路路堤边坡表层土及防护设施的剥离、老路一定深度范围内的翻挖(必要时掺石灰)、压实以及挖除台阶后的临时加固防护等均作为老路路基边坡开挖台阶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203-1 -a 203-2 -a

路基挖方 挖土石方 改河、改渠、改路挖方 挖土石方 子目名称 单位 m3 m3 第204节 填方路基

204.04 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补充第(9)款:

(9)本项目拓宽路基工程施工中如何防止新老路基的不均匀沉降和裂缝的发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点和关键,承包人必须针对施工特点,制定详细合理的施工方案。

10.路基拓宽改建施工

补充第(10)、(11)、(12)、(13)款:

(10)承包人应重视拓宽部分路基的填筑,避免因填筑不当,引起横断面内不均匀沉降而出现纵向裂缝。

(11)要认真清理拓宽断面的原地面,若下面有砂砾垫层,则应按设计要求认真整平和压实。

(12)填筑前,应按设计要求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台阶顶面挖成2%~4%的内倾斜坡,底部第1级台阶的开挖宽度不得大于1/2的边坡宽度,开挖后的老路边坡,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雨水冲刷等而引起路堤开裂及滑坍,以确保老路堤的稳定。老路边坡的开挖和填筑沿纵向分段推进,老路堤边坡开挖必须随挖随填,挖一层,填一层,压实一层,检测一层,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准全断面一次性挖好后暴露多时而不填筑。

(13)新老路堤拼接处的填筑,应采用合适的施工机具,充分碾压,以确保其压实度。碾压要做到密实无拼痕。

补充第11条:

11.宕渣(土石混合料)路堤

(1)宕渣材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5cm,路面底面以下30cm范围内不得用粒径大于10cm的材料填筑。材料粒径必须在料源处轧碎至符合规范要求,严禁运到填筑地段后用人工敲小。对已用于填筑的不合规定粒径的石块,应掘起、清除,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2)宕渣摊铺时, 应分层填筑,粗细颗粒应分布均匀,避免出现粗粒集中堆积,松铺厚度经试验确定。当石块含量较多时,其间隙应以土或石屑铺撒填充。路基填筑时两侧在满

足图纸要求地基础上适当超宽, 外侧1m范围内,宜用较细材料填筑,禁止大颗粒集中于坡侧,最后按坡率削坡,以确保边坡稳定及路基宽度。

(3)宕渣路堤的压实, 应采用20t(静压)以上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压实厚度和压实遍数根据现场试验确定,压实度的测定视颗粒组成而定。当粒径大于40mm的石子含量大于30% 时,应采用固体体积率法检验压实度。也可通过做试验路,用施工工艺控制压实度,并报经监理人检验批准。

204.06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修改为:

(1)土石混合料填筑(包括改路、改河、改渠)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的补充测量为基础,以监理人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计算,经监理人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填方的计量不区分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借土填方、清淤回填、挖台阶宕渣回填等,统称为土石混合料填筑,承包人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报价。路基填方的运输不分免费运距和超运距,如需借方,借方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调查确定,计价中包括借土场(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借土场的资源使用费、场地清理、地貌恢复(复绿)、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等和填方材料的开挖、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借土场所采取的复绿、排水及防护等措施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环评、水保、土地验收。不论运距远近,运输费用全部计入相关子目中,不另计超运距运费。

第(7)款修改为:

(7)结构物台背回填(级配砂砾)(仅指桥台、涵背(圆管涵除外)回填)按压实体积,范围按施工图要求,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运(含二次开挖)、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软式透水管、PVC管等作为结构物台背回填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补充第(11)、(12)款:

(11)挖台阶填筑(级配砂砾)须严格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12)填方路段(含特殊地区路基处理路段)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沉降及位移观测设施的埋设制作,并按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埋设、接高、维护、观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等,沉降及位移观测设施作为路基工程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204-1 -a -b 路基填筑 换填级配砂砾 土石混合料填筑 m3 m3 -c 结构物台背回填(级配砂砾) m3

第207节 坡面排水

207.06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后补充如下内容:

(1)浆砌片石边沟、砼边沟、桥下盖板边沟、盖板边沟须严格按图和监理人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米计量,铺砌超挖、调整标高填方、镀锌铁丝网、垫层、级配砂砾、盖板及台帽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浆砌片石排水沟(取、弃土场)、急流槽、混凝土排水结构物、预制混凝

土排水结构物、跌水井严格按图和监理人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

铺砌超挖、调整标高填方、垫层、级配砂砾、盖板及台帽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现有高速公路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等的拆除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在设计路基断面方中按203-1-a路基挖土石方以立方米计量,同时报价中应当考虑现有高速公路边沟、排水沟片块石材料的回收利用费用,拆除后的片块石材料若要重复利用的,须经监理人认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做好现有高速公路边沟、交通防护设施、机电设施、路面以及隔离栅等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若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的损坏或破损,承包人应按原标准无偿负责修复,承包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3.支付子目

删除原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207-1 -a -b -c 207-2 -a -b 207-4 -a M7.5浆砌片石边沟 80cm*100cm(A型矩形边沟) 80cm*80cm(B型矩形边沟) 80cm*80cm(C型矩形边沟) M7.5浆砌片石排水沟 M7.5浆砌片石排水沟(取、弃土场) 80cm*100cm(A型矩形排水沟) M7.5浆砌片石急流槽 M7.5浆砌片石(60cm*60cm) m m m m3 m m3 207-7 -a 207-8 -a 207-9 -a 207-11 -a -b -c -d -e -f -g -h 207-12 混凝土排水结构物 D型30cm*30cm截水沟(C20砼) 预制混凝土排水结构物 E型梯形排水沟(C25砼、盖板及钢筋) 跌水井 M7.5浆砌片石 桥下C25砼盖板边沟(含盖板、盖板钢筋、垫层) 60*60(C25砼) 30*40(C25砼) 60*50(C25砼) 100*72(C25砼) 54*60(C25砼) 50*50(C25砼) 55*55(C25砼) 150*70(C25砼) 挡水埂 m3 m3 m3 m m m m m m m m m3

第208节 护坡、护面墙

208.05 计量与支付

1.计 量

第(1)款修改为:

(1)圬工护坡、护面墙等工程的计量,应以图纸所示和监理人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按不同工程子目的不同的砂浆砌体分别以立方米计量。为砌筑护坡和护面墙所做的土石方开挖、砂砾、填土、挡水条或碎石垫层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补充第(5)、(6)、(7)款:

(5)种草须严格按图纸及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平方米计量,挂网、植被材料、基材混合物、固网锚杆、锚钉、回填土、坡面找平、基础挖方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计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6)C20现浇混凝土、C20混凝土(预制)、M7.5浆砌片石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

的指示进行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数量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7)现有高速公路护坡、坡面防护等的拆除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在设计路基断面方中按203-1-a路基挖土石方支付子目中计量,报价中应当考虑现有高速公路护坡片块石材料的回收利用费用,拆除后的片块石材料若要重复利用的,须经监理人认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做好现有高速公路边沟、交通防护设施、机电设施、路面以及隔离栅等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若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的损坏或破损,承包人应按原标准无偿负责修复,承包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208-1 -a 208-3 -a 208-4 -a 208-8 -a -b 植物护坡 种草(包含框格植草) 浆砌片石护坡 M7.5浆砌片石 框格植草护坡 C20混凝土(预制) 桥台防护(踏步及锥坡) C20现浇混凝土 M7.5浆砌片石 m2 m3 m3 m3 m3 第209节 挡土墙

209.03 一般要求

补充第9、10条

9.对高挡墙施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按设计要求和监理人指示,制订详细施工操作计划,落实检测人员,确保施工质量,杜绝安全事故,施工操作应报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特别注意挡墙基底的开挖和清理。所有经开挖和清理后的基底必须经监理人检查认可后,方可砌筑。

10、高挡墙石料强度须30Mpa以上。

209.06 计量与支付

1.计 量

第(1)、(3)款修改为:

(1)砌体挡土墙和混凝土挡土墙工程(含克顶及基础)、上挡墙坡面防护应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按砂浆强度等级及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以立方米计量。

(3)排水、清淤、临时支护、基础开挖土石方、砾石反滤层、砂砾垫层、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料石镶面、沉降缝嵌缝材料、砂浆勾缝、PVC管、粘土、泄水孔、混凝土工程的脚手架、模板、浇筑和养生、表面修整等作为挡土墙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现有高速公路挡土墙(含砌体和混凝土结构)的拆除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在设计路基断面方中按203-1-a子目中按路基挖土石方以立方米计量,拆除后的可回收材料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在相应子目报价中应予综合考虑,拆除后的片块石材料若要重复利用的,须经监理人认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做好现有高速公路边沟、交通防护设施、机电设施、路面以及隔离栅等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若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的损坏或破损,承包人应按原标准无偿负责修复,承包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补充第(4)款:

(4)挡土墙段地基处理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扩大基础片石砼以立方米计量,土工布计算单层净面积数量(不计搭接及反包边增加量),以平方米计量。其中排水、清淤、临时支护、开挖土石方、回填石灰土、混凝土工程的脚手架、模板、浇筑和养生、表面修整等作为挡土墙段地基处理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209-1 -a -c 209-3 -a -b -c 209-4 浆砌片石挡土墙 M7.5浆砌片(块)石 C20片石混凝土换填 混凝土挡土墙 C20片石混凝土 C20片石混凝土垫层 土工布 上挡墙坡面防护 m3 m3 m3 m3 m2 -a

补充第216节:

C20混凝土 m3 第216节 路基不均匀沉降的防治

216.01 基本要求

1. 路基不均匀沉降是本项目拓宽工程路基施工中存在的通病,主要是由于原高速公路边坡土体松散、拼宽台阶处理不到位、填层过厚、粒径过大、基底(软基)处理不当、压实不足等原因引起,承包人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承包人对标段内易产生不均匀沉降的路基,如拼宽路段横向半填半挖路段、纵向填挖交界路段、填河(塘)路段及高填土路段等敏感路段的填筑, 必须摸清情况, 针对各路段不同类型, 按照设计要求, 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和措施, 报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 认真实施。

3. 承包人应重视路基填料料源的选择和填筑材料的试验。路基填料的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本规范表204-1要求。材料粒径必须在料场控制,严禁超粒径石块运到工地后再用人工解小。料源(借土场或利用方)确定后, 应进行填方材料的试验, 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人批准。

216.02 施工要点

承包人除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204.04小节施工要求进行路堤填筑外, 对下列不同类型路段的路基填筑更应重视:

1.水塘(河)地段填方

(1)要重视水塘(河)地段的路基填筑,避免因填筑不当,引起路基局部不均匀沉降而开裂沉陷。

(2)水塘(河)地段填方施工宜在干燥和雨量较少的季节进行。

(3)承包人应按图纸或监理人的要求,围堰抽水,清除表层淤泥,并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分层回填压实至常水位以上50cm,然后进行填塘(河)部分路基的软基处理施工或正常的填筑(不需进行软基处理)。围堰应至少高出最高水位30cm, 不得有渗漏现象,同时要保证在整个

施工期间处于完好状态。

(4)若设计采用抛石挤淤方法填筑河、塘时,抛石挤淤应按图纸或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抛填应从路堤中心成等腰三角形向前抛填,渐次向两侧对称地抛填至全宽,使淤泥向两侧挤出。当是单侧抛挤时,应从高侧向低侧抛投,并在低侧边部多抛填,使低侧边部有不少于2m的平台顶面。抛石顶面一般需高于常水位50cm并预留沉降,而后用较小石块和碎石填塞垫平,用重型压路机压实至稳定。

(5)当遇路基半侧在水塘(河)中情况时, 施工应注意拼填部位的填筑质量, 除需清除塘(河)坎侧的树根杂草外, 还应将表面松土清除, 拼填时随填高要求挖出台阶, 分层压实至设计要求压实度。台阶处可用人工或机夯压实,以保证拼填部位密实稳固。

(6)沿河路基施工时, 原河道如需拓宽开挖及沿河侧路基防护等河道内作业, 必须在路堤填筑前先行完成, 严禁在路堤填筑期间抽干河中积水进行河道内作业。

(7)用土工合成材料加固的填河(塘)路段, 土工合成材料及铺设层位必须按图纸所指示的要求执行。土工合成材料必须横跨并超出河(塘)岸线铺设, 并满足图纸要求的最小锚固长度。

(8)承包人在水塘(河)地段填筑时, 应及时设置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标桩, 以便按规定时限进行观测。观测断面的设置间距不大于50m。

若路基只有一侧在水塘(河)中, 则沉降观测标桩应设置在左右路肩和路中心处。靠水塘(河)侧水平位移标设置于坡脚、护坡道外缘或监理人指定的位置,另一侧与正常路堤相同。

2. 高填方路堤

(1)承包人要重视超过5m以上的高填土的填筑, 避免因填筑不当, 压实不足引起路基不均匀沉降而局部开裂、沉陷。要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及本规范204.04-6款规定的填方路堤进行填筑。

(2)高填土填筑除做好原地面的清理工作外,重点要抓住粒径、层厚和压实三个主要环节,要严格控制石料的最大粒径,石料的最大粒径在路堤(路床底面1.5m以下)不超过层厚的2/3;应采取措施分层填筑,分层碾压,砂性土层厚不超过30cm,土石混合料层厚不超过40cm,宕渣层厚不超过50cm。

(3)足够的碾压是消除路堤固结形变的最有效方法。高路堤的固结形变历时较长,在固结过程中高路堤会产生不均匀沉陷,不均匀沉陷对路面是十分有害的。如路堤土的密实度接近重型击实试验法的最大干密度,则路堤一般不再产生固结形变。因此提高压实能力,完

善压实工艺,以高标准进行路基的压实是保证路基应有强度和稳定性的一项最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承包人在高路堤填筑前,必须有详细的作业计划,报监理人批准后认真实施。

(4)高填方的宕碴路堤, 宜利用雨季使其进一步密实和稳定。承包人应选择具有级配的宕渣料源,并根据气候条件组织填筑及碾压,局部填层表面空隙较大地段,应用碎石、石屑、砂砾等材料填充,以增加路基的密实度和稳定性。

216. 03 计量和支付

本节防治要点均应包含在各道工序中,不单独计量和支付。

第300章 路 面

第301节 通 则

301.01 范围

本小节修改为:

本章工作内容包括在已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拓宽主线路基、匝道路基和服务区广场上铺筑各种垫层、底基层、基层和面层;培土路肩、分隔带回填及路缘石设置,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及老路面病害处治修补等有关的作业。

301.03 一般要求

补充第6、7、:

6.材料要求和配合比控制列入各节基本要求,通过检查承包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定。 7.路基交验

路基交验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承包人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将复测结果上报监理人,由监理人逐一检测,在检测结果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经双方书面确认,并将资料及时归档。

路基交验完成后,必须报经省市交通质监部门认可并抽检合格后,方可开始路面施工。 路基交验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挖方和填方路基的交验,第二部分为桥面(含通道等)的交验。

路基交验时,首先要对填方路基的上路床的填料质量、挖方路基的换填料质量以及软土地基路段和桥头路基的月沉降量进行检查。上路床填料和挖方换填料必须采用透水性材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0cm,分层厚度不大于20cm,路基顶层填筑厚度不得小于10cm;软土地基路段和桥头路基的月沉降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否则不得进行路基交验。

(1)填、挖路基交验

a.线形和外形尺寸:线形控制应根据设计提供的导线点,在加密后用全站仪检测路基中桩是否偏位;对主线及主线渐变段、互通区匝道按每十米一处检测几何尺寸是否合格。

b.纵面高程:水准点高程应闭合,精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单幅路基每二十米检测一个断面,每个断面每五米检测一处,主线渐变段、互通区匝道高程检测频率应加密。严格控制路基顶面高程,路基表面严禁有贴薄层现象。

c.平整度、横坡:平整度用三米直尺按规范要求逐段检测;对填方路基、主线弯道路段、互通区匝道的横坡及边坡坡率应重点检测。

d.弯沉值:弯沉检测前,应对全线路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弹簧”路段必须进行换填。要求用重型压路机或拖碾在路基上慢速全幅碾压一遍,再进行弯沉检测。凡是路基弯沉值超标的路段,必须由路基承包人进行处理,经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交验。

e.压实度:路面承包人在检测路基压实度之前,要求做标准密度试验,并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压实度检测。对压实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要求路基承包人进一步碾压,直

至达到要求。质监机构在对路基进行交工检测时,也应做标准密度试验,以切实加强对路基压实度的控制。

f.路基排水:要对路基排水完善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挖方路段边沟深度、超高路段横向排水及分隔带排水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排水通畅。

g.上下边坡:要对下边坡亏坡和上边坡坍塌隐患进行检查,并在路面施工前处理完毕。 (2)桥面(含通道)交验

a.平整度:平整度用三米直尺检测,平整度达不到要求的部位,必须进行打磨至合格为止。

b.纵面高程:主要检测搭板及桥面的纵断高程。

c.横坡:对水泥砼桥面的横坡,主线弯桥、互通区匝道桥应重点检测。

d.桥面水泥砼铺装层:(a)铺装层厚度及砼强度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b)对桥面铺装存在的裂缝,应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桥面连续设置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c)砼表面应进行抛丸处理,以确保与沥青面层联结成整体。

e.桥面排水:桥面排水系统应完善,泄水孔标高应符合要求,并注意靠近伸缩缝处的排水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处理。

8. 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的特殊性,考虑到面层施工气温较低,承包人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时,应该编制详细的保温、保质量施工方案,并采取温拌沥青混合料等相关的保温、保质量措施。

301.05 试验路段

第1条修改为:

1.底基层、基层正式开工之前,应先进行试验路段施工。试验段应选择在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路基(底基层)上进行,其长度为300m~600m左右,拌和楼拌和,两台摊铺机梯队摊铺,一次碾压密实。拌和、摊铺、碾压各道工序的要求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8月发布的《公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振动成型法施工技术规范》(DB 33/T 836-2011)和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进行。

补充第4、5、6、7、8、9、10条,原第4、5条改为第11、12条: 4.底基层、基层试验路段要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验证用于施工的混合料配合比。

a.调试拌和楼,分别称出拌缸中不同规格的碎石、水泥、水的重量,测量其计量的准确性;

b.调整拌和时间,保证混合料均匀性;

c.检查混合料含水量、碎石级配、水泥剂量、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 (2)确定铺筑的松铺厚度和松铺系数。 (3)确定标准施工方法。 a.混合料配比的控制方法;

b.混合料摊铺方法和适用机具(包括摊铺机的行进速度、摊铺厚度的控制方式、梯队作业时摊铺机的间隔距离);

c.含水量的增加和控制方法;

d.压实机械的选择和组合、压实的顺序、速度和遍数,至少应选择两种确保能达到压实标准的碾压方案;

e.拌和、运输、摊铺和碾压机械的协调和配合。

(4)确定每一碾压作业段的合适长度(一般建议50m-80m)。

(5)严密组织拌和、运输、碾压等工艺流程,缩短拌和到碾压完成时间。 (6)质量检验内容、检验频率及检验方法。 (7)试铺路面质量检验结果。

5.检验标准按规范及设计文件执行,其中试验路段的检验频率应是标准中规定生产路面的2~3倍。

6.当使用的原材料和混合料、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及试验路段各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都符合规定,可按以上内容编写《试验路段总结报告》(报告中应明确混合料试件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的上下限、水泥用量上下限),经监理审批后即可作为申报正式路面施工开工的依据。《试验路段总结报告》经批准后,混合料级配、水泥剂量不得进行改变,因特殊原因要调整时,应重新进行混合料组成设计和试验路段验证,并报经监理人审批。

7.沥青各面层施工开工前,均需先做试验路段铺筑。每个路面承包人要通过合格的沥青混合料组成设计,拟定试验路段铺筑方案。试验路段宜选在正线直线段,长度不少于300m。

8.沥青面层试验路段路面施工分为试拌和试铺两个阶段,需要决定的内容包括: (1)根据各种机械的施工能力相匹配的原则,确定适宜的施工机械,按生产能力决定机械数量与组合方式。 (2)通过试拌决定:

a.拌和楼的操作方式——如上料速度、拌和数量与拌和时间、拌和温度等。

b.验证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和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性质,决定正式生产用的矿料配合比和油石比。

c.抗剥落剂添加方式和计量检验方式。 (3)通过试铺决定:

a.摊铺机的操作方式——摊铺温度、摊铺速度、初步振捣夯实的方法和强度、自动找平方式等。

b.压实机具的选择、组合,压实顺序,碾压温度,碾压速度及遍数。要在试验路段试铺过程中,通过试压获得所要求压实度而制定适宜压实工艺与压实程序:明确具体的碾压时间、压实顺序、碾压温度、碾压速度、静压与振压最佳遍数、压路机类型组合、压路机型号与吨位、压路机振幅、频率与行走速度的组合等。 c.施工缝处理方法。 d.沥青面层的松铺系数。

(4)确定施工产量及作业段的长度,修订施工组织计划。 (5)全面检查材料及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6)确定施工组织及管理体系、质保体系、人员、机械设备、检测设备、通讯及指挥方式。

9.试验路面的铺筑,要严格按部颁标准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规定操作。在试验段的铺筑过程中,监理人应一起参加,检查施工工艺、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测温、观色、取样,并记录试验与检测结果,检查各种技术指标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层试验段,必须力争一次铺筑成功,使试验段面层成为正式路面的组成部分,否则应予铲除。

10.试验段路面的质量检查频率应比正常施工时适当增加(一般要求是标准中规定生产路面的2~3倍)。每层试验路段结束后,路面应基本上无离析和石料压碎现象,经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定,路面承包人应立即提出试验路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编写详见《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附件2,该文件可在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下载),由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查同意,并经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大面积开工。

补充301.10小节原路面的挖除、301.11 小节新老路面的拼接,原301.09计量与支付改为301.09计量与支付,内容不变。

301.09 原路面的挖除

1.原路面的挖除包括土路肩、沥青面层和部分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老路挖除范围见设计图纸。

2.原路面挖除之前,承包入应事先做好分段施工组织设计,不应两侧同时进行拼宽施工;分段施工计划应报监理人、发包人及有关单位批准。

3.挖除之前,还应先妥善安排老路的防撞护栏等的拆除时间,采取设置临时护栏等措施,做好维持交通,确保老路的营运安全。承包人因此增加的临时加固防护等费用认为已包括在投标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4.在挖除时,土路肩材料、沥青面层材料、水泥稳定碎石层材料应该根据要求堆放、运输。

5.原路面在按设计方案进行挖除后,各结构层应整成台阶状。在挖除后还应进行清理、整修和充分碾压,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6.整修和压实后,表面应平整,密实,边线整齐。

301.10 新老路面的拼接

1.在新铺底基层、基层、面层之前,应在原路面相应层位侧面喷洒一层粘层油,粘层油的喷洒量应该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在新老路面拼接处路床范围铺设两层钢塑格栅,中面层和下面层之间设一层聚酯土工布,具体的铺设方法应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车辆不得在钢塑格栅或聚酯土工布上转弯。

3.在新铺基层上洒铺封层油时,在原老路的基层上也必须洒铺。

第304节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删除本节304.01~304.05小节内容修改为:

本项目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底基层采用振动成型法施工。具体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8月发布的《公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振动成型法施工技术规范》(DB 33/T 836-2011)进行施工。

304.01材料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底基层优先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也可用于拌制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宜采用42.5或32.5的强度等级,快硬、早强和受潮变质水泥不得使用,水泥稳定碎石用水泥指标应符合表304-1的规定,其中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终凝时间宜在6h以上。

水泥质量技术要求 表304-1 项目 单位 质量要求 细度 % ≤10 凝结时间 初凝 h ≥3 终凝 h ≥6 安定性 ---- 必须合格 32.5抗压强度 3d MPa ≥11 28d MPa ≥32.5 42.5抗压强度 3d MPa ≥17 28d MPa ≥42.5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集料应采用反击式破碎机轧制的碎石,加工场的石料破碎机必须配备振动预筛喂料装置(筛网长度不小于2m)和吸尘装置,以减少集料中的泥土含量。其技术指标应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公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振动成型法施工技术规范》(DB33/T836-2011)的要求。

进场后按标化工地的要求分档堆放,技术指标应满足表304-2的质量要求。 集料技术要求 表304-2 指标 压碎值,不大于 表观相对密度,不小于 吸水率,不大于 坚固性,不大于 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 亚甲蓝值,不大于 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 4.75~9.5mm 大于9.5mm 软石含量,不大于 304.02 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底基层必须达到强度要求,并具有足够的稳定性、较小的收缩(温缩及干缩)变形和较强的抗冲刷能力,而且应该保证具有良好的施工和易性(集料离析较小)。基层、底基层其混合料采用骨架密实型,配合比设计时,采用振动试验方法成型试件,并以

单位 % - % % % % % % 技术指标 粗集料 25 2.50 3 12 2.0 - 25 15 5 细集料 - 2.50 - 12 15(石灰岩) 10(其它) 3.0 - - 振动成型试件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准密度,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按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方法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配合比。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应按照《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试验,试件应在规定的温度(20±2℃)和湿度条件(相对湿度大于90%)下养生6天、浸水1天,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混合料压实度≥98%;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5.0~6.5MPa;混合料配合比试验应通过试验确定。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压实度≥96%,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4.0MPa。

采用振动试验成型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其技术性能应满足表304-3的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技术性能要求(振动成型条件) 表304-3 项目 基层 底基层 设计强度(MPa) 5.0~6.5 ≥4.0 施工用水泥剂量(%) 最大 4.5 3.5 最小 3.0 2.5 骨架成型基层与底基层碎石集料级配情况见表304-4。

骨架密实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集料级配范围表(振动成型) 表304-4 通过下列筛孔(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 级 配 A B 31.5 100 100 19.0 68~86 75~85 9.5 38~58 42~54 4.75 22~32 25~35 2.36 16~28 16~26 0.6 8~15 8~15 0.075 0~5 0~5 液限 <28 <28 塑指 <9 <9 注:A为设计规范级配,B为工程设计建议级配。

基层、底基层集料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的级配要求,其中4.75mm以下集料分为0~2.36mm、2.36~4.75mm两档,4.75mm以上集料根据实际情况可从9.5mm或19.0mm处分档。集料宜按9.5(19.0)~31.5mm、4.75~9.5(19.0)mm、2.36~4.75mm、2.36mm以下四种规格分档备料。

在规定的水泥剂量范围内,强度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应采取调整级配和更换料源等措施,但不宜单纯采用提高水泥剂量的方式提高强度。

生产配合比进行调试时,应根据施工时的气候条件,通过试验确定混合料拌制用水量。 为减少基层裂缝,应做到三个: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基础上水泥用量;在合成级配满足要求的同时细料、粉料用量(合成级配中小于0.075mm颗粒含量宜不大于5%);根据施工时气候条件含水量。

水泥稳定碎石在施工前应铺筑试验路段,长度为200~300m左右,拌和楼拌和、两台摊铺机梯队摊铺,一次碾压密实。拌和、摊铺、碾压各道工序的要求按现行《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公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振动成型法施工技术规范》(DB 33/T836-2011)进行。

304.03.施工要求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宜在气温较高季节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 ℃以上。

2.在雨季施工时,应特别注意气候变化,勿使水泥和混合料遭雨淋;夏季高温作业时,水泥温度不应高于50 ℃。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已经摊铺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并采取覆盖措施。

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时:

a.应严格控制水泥稳定碎石结构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流水作业法施工时,尽可能缩短从加水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并不应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

b.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应采用立模法施工。

c.应采用钢轮振动压路机和轮胎压路机组合的方式进行碾压。单层压实厚度宜为15 cm~20 cm, 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气候炎热干燥时,可大1%~2%)时进行碾压,直到满足规定的压实度要求。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

d.碾压完成后应覆盖保湿养生,养生时间不少于7 天;基层间、基层与面层间施工间隔不宜长于30 天。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时,在铺筑上层之前,应将下承层表面清扫干净,宜撒布水泥净浆。振动成型法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必须按表304-5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评定。

5.承包人应配备足够的拌和、运输、摊铺、压实等施工设备和配件,开工前做好保养、试机工作,尽量避免在施工期间发生有碍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故障。每个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点的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要求如下:

(1) 拌和楼 应配置产量大于500t/h的拌和楼,并与实际摊铺能力(根据实际车道数和计划工期确定)相匹配。为使混合料拌和均匀,拌缸要满足一定长度。至少要有五个进料斗,料斗上口必须安装钢筋网盖,筛除超出粒径规格的集料及杂物,料斗之间用挡板隔开,防止规格集料混杂。拌和楼的用水应配有大容量的储水箱。料斗、水箱、罐仓都要求装配高精度电子动态计量器,电子动态计量器应经有资质的计量部门进行计量标定后方可使用。

(2) 摊铺机 应根据路面底基层、基层的宽度、厚度,选用合适的摊铺机械。施工时应采用两台摊铺机梯队作业。要求两台摊铺机功能一致,最好为同一机型,而且机型较新,功能较全,以保证路面基层厚度一致,完整无缝,平整度好。

(3) 压路机 压路机的吨位和台数必须与拌和楼及摊铺机生产能力相匹配,至少应配备自重25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3台和25t以上轮胎压路机2台,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超过2h,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 自卸汽车、装载机、洒水车,数量应与拌和设备、摊铺设备、压路机相匹配。 (5) 水泥钢制罐仓 由拌和楼生产能力决定其容量(1个80-100t或2个50t),罐仓内应配有水泥破拱器,以免水泥起拱停流。

304.04 质量检验

采用振动成型法施工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应按表304-5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其中各检查项目的代表值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04〕的相应规定计算评定。

振动成型法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检查项目 表304-5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检查频度 基层 底基层 试验方法 外观 压实度 代表值 极值 代表值 极值 平整度 纵断高程 宽度 横坡 无侧限抗压强度 ①①随时 每200m每车道2处 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明显轮迹、裂缝、推挤等缺陷,且无明显离析 98% 95% -8 mm -10 mm 96% 93% -10 mm -20 mm 12 mm +5 mm,-15 mm 目测 T0921 T0921 T0912 T0921 T0931 T0911 T0911 T0911 附录BT0805 厚度 每200m每车道1处 每200米2处,每处连续10尺 每200m测4个断面 每200m测4处 每200m测4个断面 每2000m成型1次 28 mm +5 mm,-10 mm 符合设计要求 ±0.3% 符合设计要求 注:①各检查项目的代表值按JTG F80/1-2004的相应规定计算评定。

第308节 透层和黏层

308.03 施工要求

补充第6、7、,原第6条改为第9条: 6、黏层施工

(1)沥青路面下面层与中面层之间、中面层与表面层之间均应喷洒黏层沥青。 (2)各面层之间黏层沥青喷洒数量折算成纯沥青为0.2~0.3kg/m,对于隔年施工的面层应取高限;未施工防水层的桥面、通道表面和搭板的表面喷洒数量折算成纯沥青为0.4~0.5kg/m。

(3)应用智能型沥青洒布车喷洒乳化沥青,洒布车应有良好的计量设施,确保均匀地按规定数量实施喷洒。

(4)为防止黏层沥青发生粘轮现象,沥青面层上的黏层沥青应在面层施工2~4天前洒布,确保乳化沥青破乳完成后再行施工。在此期间应做好交通管制,禁止任何车辆行驶。

(5)黏层沥青施工每天上午、下午各检测一次洒布量,并随时外观检查洒布的均匀性。 7.透层及封层施工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浙交[2006]235号)要求,半刚性基层上的透层和下封层改为一层实施,具体要求为:

(1)采用喷洒型改性乳化沥青PCR(折算为纯沥青),用量0.9~1.0kg/m,采用智能型沥青洒布车喷洒。

(2)乳化沥青撒布后应紧跟用集料撒布车进行撒布集料,其粒径为2.36mm~4.75mm,数量宜控制在5~8m/1000m。

(3)基层必须采用强力清扫车全面清扫后用空压机清理干净。 (4)施工机械必须采用智能型沥青洒布车、碎石洒布车和轮胎压路机。

3

2

2

2

2

(5)集料撒布后,应立即用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2~4遍,碾压结束后应采用硬隔离封闭养生。

8. 沥青同步碎石施工工艺

为提高沥青路面耐久性、防透水性,延长路面使用寿命,方便日后路面养护,沥青路面透封层、桥梁防水粘结层均采用沥青同步碎石工艺。

主要工艺要求:

(1)同步碎石封层机应以适宜的作业速度匀速行驶。

(2)碎石撒布后,应立即用轮胎压路机静压3~4遍,不得洒水、随意刹车或掉头。 (3)撒布时,相邻撒布带间有一定量的重叠,横向重叠为10~15cm,纵向重叠为20~30cm。

(4)封层顶禁止载重车通行。

308.04计量与支付

3.支付子目

308-2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308-2 子目名称 改性乳化沥青黏层 单位 m2 第309节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309.02 材 料

1.粗集料

删除第(2)款原内容,修改为:

(2)粗集料的质量应符合表309-1的要求。

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质量要求 表309-1 项 目 表面层 石料压碎值,不大于 中面层 下面层 磨光值,不小于 表面层 洛杉矶磨耗损失,不大于 表观相对密度,不小于 吸水率,不大于 表面层 对沥青的粘附性,不小于 其他层 坚固性,不大于 针片状颗粒混合料 表面层 单位 % % % - % - % 级 级 % % 质量要求 20 24 24 42 28 2.6 2.0 5 4 12 12 含量,不大于 4.75~13.2mm 13.2mm以上 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 粒径大于4.75mm 中面层 下面层 表面层 中面层 下面层 表面层 中面层 下面层 表面层 其他层 表面层 其他层 % % % % % % % % % % % % % % 15 15 15 18 18 10 12 12 0.8 1.0 2 2 3.5 15 粒径2.36mm~4.75mm 软石含量,不大于 方解石含量,不大于 2.细集料

删除第(3)款中的表309-5原内容,修改为:

沥青混合料用细集料质量要求 表309-5 项 目 表观相对密度,不小于 坚固性(>0.3mm部分),不小于 含泥量(小于0.075mm的含量),不大于 砂当量,不小于 亚甲蓝值,不大于 棱角性(流动时间),不小于 4.沥青

删除第(1)款原内容,修改为:

(1)使用的沥青材料按《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2007年修订版)》要求。

单 位 - % % % g/kg s 质量要求 2.60 12 3 60 5 30 309.04 施工要求

2.沥青混合料的拌和 第(3)款修改为:

(3)严格掌握沥青和集料的加热温度以及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每天开始几盘集料应提高加热温度,并干拌几锅集料废弃,再正式加沥青拌和混合料。拌和时集料温度应比沥青温度高10~15℃,热混合料成品在贮料仓储存后,其温度下降不应超过10℃,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通过试验确定,同时按照表309-8执行。 普通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表309-8 沥青加热温度 混合料出厂温度 160℃~170℃ 正常范围150℃~165℃, 超过190℃者废弃 混合料运输到现场温度 摊铺温度 正常施工 低温施工 正常施工 低温施工 钢轮压路机 不低于145℃ 不低于135℃ 不低于150℃ 不低于130℃ 不低于145℃ 不低于70℃ 开始碾压混合料内部温度 碾压终了表面温度

补充第(6)(7)(8)(9)(10)(11)(12)(13)(14)(15)(16)款:

(6)粗、细集料应严格分档配制拌和,确保均匀性。对于路面面层使用的集料,必须采用4档以上的规格料分档配制,集料分档不得重叠叉档配置。

(7)集料在拌和前必须有充足的烘干时间,并应加强检测。要求拌和前应每天对集料进行含水量试验,及时调整烘干温度和时间。同时,要求对已作烘干处理的材料加强抽检,确保含水量不超标。拌和时,每种规格的集料、矿粉和沥青都必须按批准的生产配合比准确计量,其计量误差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表面层粗集料的吸水率大于1.5%时,应延长烘干时间。

(8)在集料级配或石质产生明显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以保证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和均匀性。材料的规格或配合比发生改变时,都应根据室内试验资料进行试拌。试拌必须抽样检查混合料的沥青含量、级配组成和有关指标,并报请监理人批准。

(9)拌和楼料斗隔板应加高,避免不同规格集料发生串料现象;装载机从底部垂直装料,装料应尽量均匀,以确保生产配合比的准确性。

(10)拌和楼控制室要逐盘打印沥青及各种矿料的用量和拌和温度,并定期对拌和楼的计量和测温进行校核(沥青计量设备的标定每月不少于两次);没有材料用量和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的拌和楼不得使用。

(11)拌和时间由试拌确定。间歇式拌和楼每盘的生产周期普通沥青混合料不宜少于45S(其中干拌时间不少于5~10S)。沥青混合料拌和应调整沥青、矿料添加的延迟时间,确保沥青先与集料接触,添加沥青中途才开始添加矿粉,使所有集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并确保沥青混合料的拌和均匀。

(12)针对我省沥青路面水损害比较普遍的现象,可采取掺加消石灰和抗剥离剂的等措施来提高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

a、剥离措施的采用:掺加消石灰提高水稳定性具有长期的使用性能,为提高水稳定性的首选措施;采用耐热性能好、耐水性好、具有长期使用性能的抗剥离剂为第二选择。

b、消石灰的掺加:掺加消石灰比例为1%~1.5%,掺量比例与矿粉比例合计为填料的级配比例,消石灰的掺加可以采用下面方法的任一种:(a)设置一个专用的消石灰料仓,与矿粉仓一样使用;在拌和楼旁设一个临时的投料点,通过皮带运输机将消石灰送入拌和楼的留置窗户中,直接投入拌缸或与矿料汇合进入拌缸,与混合料拌和;(b)将生石灰块与石灰按比例一起在磨球机磨细,制成混合矿粉,通过粉料仓投入拌缸拌和。消石灰应与矿粉同时投入拌缸,使消石灰与集料先干拌再加沥青。

c、抗剥离剂的掺加:选用的抗剥离剂必须经过耐热性、耐水性和长期使用性能的试验

验证,满足长期使用性能后方可选用。抗剥离剂按试验得出的掺量采用泵力循环搅拌法、强制搅拌法或支管掺配法等方法进行掺配,抗剥离剂的掺配必须均匀。

(13)要注意目测检查混合料的均匀性,及时分析异常现象。如混合料有无花白、冒青烟和离析等现象。如确认是质量问题,应作废料处理并及时予以纠正。在生产开始以前,有关人员要熟悉本项目所用各种混合料的外观特征,这要通过细致地观察室内试拌的混合料而取得。

(14)每台拌和楼每天上午、下午各取一组混合料试样做压实试验、马歇尔试验和抽提筛分试验,检验油石比、矿料级配和沥青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每周应检验1~2次残留稳定度。

油石比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0.1%至+0.2%。 矿料级配与生产设计标准级配的允许差值

0.075mm±2% ≤2.36mm ±4% ≥4.75mm ±5%

(15)混合料不得在储料仓中长时间储存,以不发生沥青析漏为度,贮存过程中混合料温降不得大于10℃,普通沥青混合料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10h。

(16)每天结束后,用拌和楼打印的各料数量,进行总量控制。以各仓用量及各仓筛分结果,在线抽查矿料级配;计算平均施工级配和油石比,与设计结果进行校核;以每天产量计算平均厚度,与路面设计厚度进行校核。根据上述检测数据和混合料马歇尔试验及抽提筛分实验结果,及时进行合理调整。

3.沥青混合料的运送

补充第(3)(4)(5)(6)(7)款:

(3)采用数字显示插入式热电偶温度计检测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和运到现场温度。插入深度要大于150mm。在运料卡车侧面中部设专用检测孔,孔口距车箱底面约300mm。 (4)拌和楼向运料车放料时,汽车应前后移动进行分层装料,移动次数尽可能多,并至少移动三次,以减少粗集料的分离现象。

(5)应采取在摊铺机输送螺旋的前挡板下部加设柔性挡板;运料车增加尾侧挡板,并多级顶升卸料;摊铺机喂料斗翼板慢速合拢等措施,以有效减少离析,确保摊铺均匀性。 (6)沥青混合料运输车的运量应较拌和能力和摊铺速度有所富余,摊铺机前方应有五辆运料车等候卸料。运料车尾部应加焊侧板,减少卸料时离析现象发生。运料车每次卸料必须倒净,如有剩余,应及时清除,防止硬结。

(7)运料车应有良好的篷布覆盖设施,卸料过程中继续覆盖直到卸料结束取走篷布,以便保温或避免污染环境。

4.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第(4)款修改为:

(4)连续稳定地摊铺,是提高路面平整度最主要措施。摊铺机的摊铺速度应根据拌和楼的产量、施工机械配套情况及摊铺厚度、摊铺宽度,按2~4m/min予以调整选择,做到缓慢、均匀、不间断地摊铺。不应任意以快速摊铺几分钟,然后再停下来等下一车料。午饭应

分批轮换交替进行,切忌停铺用餐。争取做到每天只收工停机一次。 补充第(10)(11)(12)(13)(14)(15)款:

(10)用机械摊铺的混合料未压实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踩踏(摊铺机前未摊铺路面也不得随意踩踏),一般不用人工不断地整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局部离析,需在现场主管人员指导下,允许用人工找补或更换混合料,缺陷较严重时应予铲除,并调整摊铺机或改进摊铺工艺。

(11)下面层摊铺厚度采用钢丝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钢丝为扭绕式,钢丝拉力大于800kN,每5m设一钢丝支架。采用两台摊铺机实施摊铺施工,靠分隔带侧摊铺机在前,内侧架设钢丝,摊铺机上安装横坡仪控制摊铺层横坡;后面摊铺机外侧架设钢丝,内侧在摊铺好的层面上走“雪撬”。两台摊铺机摊铺层的纵向接缝,应采用斜接缝,避免出现缝痕。两台摊铺机距离普通沥青混合料不应超过20m。

(12)摊铺机应调整到最佳工作状态,调好螺旋布料器两端的自动料位器,并使料门开度、链板送料器的速度和螺旋布料器的转速相匹配。螺旋布料器内混合料表面以略高于螺旋布料器2/3为度,使熨平板的挡板前混合料的高度在全宽范围内保持一致,避免摊铺层出现离析现象。

(13)检测松铺厚度是否符合规定,以便随时进行调整。铺筑过程中两台摊铺机应调整好熨平板的振捣或夯锤压实装置同样适宜的振动频率和振幅,以提高路面的初始压实度(初始压实度应大于85%)两台摊铺机应有尽可能一致的初始压实度;两台摊铺机的熨平板初始仰角要仔细进行调整,以保证路面平整度;摊前熨平板应提前0.5~1h预热至不低于100℃。摊铺机熨平板必须拼接紧密,不许存有缝隙,防止卡入粒料将铺面拉出条痕。 (14)要注意摊铺机接料斗的操作程序,以减少粗细料离析。摊铺机集料斗应在刮板尚未露出,尚有约10cm厚的热拌料时,下一辆运料车即开始卸料,做到连续供料,并避免粗料集中。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做到摊铺机不拢料,以减小面层离析。

(15)摊铺遇雨时,立即停止施工,并清除未压成型的混合料。遭受雨淋的混合料应废弃,不得卸入摊铺机摊铺。

5.沥青混合料的压实

补充第(8)、(9)、(10)、(11) 、(12)、(13)、(14)款

(8)沥青混合料的压实是保证沥青面层质量的重要环节,应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碾压步骤。高速公路铺筑双车道沥青路面的压路机数量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保证压实度和平整度,初压应在混合料不产生推移、开裂等情况下尽量在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混合料摊铺后必须紧跟着在尽可能高温状态下开始碾压,不得等候;不得在低温状态下反复碾压,防止磨掉石料棱角、压碎石料,破坏石料嵌挤;碾压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压路机,初压和复压均不宜少于两台;碾压段的长度初压控制在20~30m、复压及终压为50~80 m为宜。

(9)压路机应以缓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压路机的适宜碾压速度随初压、复压、终压及压路机的类型而定,按规范要求选用。

(10)为避免碾压时混合料推挤产生拥包,碾压时应将驱动轮朝向摊铺机,从外侧向中心碾压,在超高路段则由低向高碾压,在坡道上应将驱动轮从低处向高处碾压。碾压路线及

方向不应突然改变;压路机起动、停止必须减速缓行,不准刹车制动。压路机折回不应处在同一横断面上。

(11)在当天碾压的尚未冷却的沥青混凝土层面上,不得停放压路机或其他车辆,并防止矿料、油料和杂物散落在沥青层面上。

(12)要对初压、复压、终压段落设置明显标志,便于司机辩认。对松铺厚度、碾压顺序、压路机组合、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及碾压温度,承包人和监理人都须设专岗管理和检查,使面层做到既不漏压也不超压。

(13)应向压路机轮上喷洒或涂刷含有隔离剂的水溶液,推荐采用非石油基质的隔离剂或水,喷洒应呈雾状,数量以不粘轮为度。

(14)压实完成12h后,方能允许施工车辆通行。 6.气候条件 第(2)款修改为:

(2)一天中气温高于10℃,且持续时间在6小时以上才能进行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并应充分考虑风速对降温的影响。

补充第8、9、10条,原第改为第11条: 8.施工接缝处理

(1)纵向施工缝 采用两台摊铺机成梯队联合摊铺方式的纵向接缝,应采用斜接缝。在前部已摊铺混合料部分留下10~20c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高程基准面,并有5~10cm左右的摊铺层重叠,以热接缝形式在最后作跨接缝碾压以消缝迹。如果两台摊铺机相隔距离较短,也可做一次碾压。上下层纵缝应错开15cm以上,且应尽量避开车道轮迹带。

(2)横向施工缝 全部采用平接缝,用三米直尺沿纵向位置,在摊铺段端部的直尺呈悬臂状,以摊铺层与直尺脱离接触处定出接缝位置,用锯缝机割齐后铲除,切割长度不小于50cm;继续摊铺时,应将摊铺层锯切时留下的灰浆擦洗干净,涂上少量黏层沥青,摊铺机熨平板从接缝处起步摊铺,摊铺前熨平板应提前0.5~1h预热至不低于100℃,并将原压实部位进行预热甚至软化;碾压时用钢筒式压路机进行横向压实,从先铺路面上跨缝逐渐移向新铺面层,以每次20cm宽度为宜,直至全部在新铺面上为 止。改为纵向碾压时,不要在横接缝上垂直碾压,以免引起新旧层错台。碾压完毕后要对平整度作专门测量,如不符合及时处理。确保接缝平整。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宜错位1m以上。

(3)路面表面层横向施工缝应远离桥梁伸缩缝20m以上,不许设在伸缩缝处,以确保伸缩缝两边路面表面的平顺。

9.路面取芯管理

(1)路面取芯时,应在钻头周围垫一海绵,减少取芯时产生的浆液对沥青路面的污染;取芯结束后,应对取芯部位周围的沥青路面进行冲洗。

(2)及时组织人员对取芯孔进行回填处理,建议回填材料采用同一面层级配沥青混合料;当采用沥青混合料回填时,要求提前对取芯孔的孔壁涂刷改性乳化沥青,并采用手动击实仪对回填材料进行分层夯实。

10.养护及交通管制

(1)路面面层施工完成,应等路面温度下降到50℃后方可开放交通。

(2)对已完成的沥青路面,承包人应经常进行巡查,雨后要求对各参建单位上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必须进行轮胎干净程度的检查,发现问题应进行清洗后才允许上路。 (3)发包人和监理人要督促其他承包人合理安排工序,尽可能避免与路面,特别是面层交叉施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沥青路面产生柴油污染、水泥浆污染、黄泥污染等。路面层间污染是沥青路面施工的大忌,各参建单位对此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严格管理,杜绝污染。

(4)已施做的沥青面层上禁止一切超载车辆通行,以保护面层不出现早期破损。

第310节 沥青表面处治与封层

310.03 施工要求

删除第3条原内容,修改为: 3.准备工作

(1)准备浇沥青的工作面,应用强力清扫车彻底清除基层表面杂物,并用空压机或森林灭火机吹净表面尘土,保持工作面整洁而无尘埃。监理人应对已准备好的工作面进行检查,在未批准前不得喷洒沥青材料。

(2)检查基层表面裂缝情况,对基层裂缝应进行如下处理: a.裂缝严重的路段应对基层进行返工处理; b.裂缝不严重的路段,按下列原则处理:

(a)缝宽超过5mm的裂缝,应先用空压机吹净裂缝中的浮灰,再用改性乳化沥青进行灌注,最后粘贴专用防裂贴或贴铺玻纤土工格栅(或聚脂玻纤布)。

(b)缝宽小于5mm的裂缝可直接粘贴专用防裂贴或铺设玻纤土工格栅(或聚酯玻纤布)。 (c)玻纤土工格栅(或聚酯玻纤布)的铺设宽度应不小于1m,铺设前应先在基层表面喷洒改性乳化沥青,以保证粘结牢固,铺设后应采用U型钉加以固定。

4.洒布

删除第(7)款原内容,修改为: (7)透层+下封层施工 a.检查基层顶面

下封层施工前,应检查基层顶面浮浆是否清除、浮灰是否吹净、裂缝是否已处理完毕,表面是否干燥。

b.喷洒改性乳化沥青

在保证基层表面洁净、裂缝处理完毕后,用智能型沥青洒布车喷洒改性乳化沥青,洒布行驶速度不宜过快,宜控制在2.5km/h之内,一般采用单层施工,纯沥青用量应采用0.9~1.0kg/m,改性乳化沥青用量按所检测的沥青含量比例进行折算。保证沥青洒布的均匀性,起步及终止时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喷量过多或过少,横向搭接处应调整好宽度,避免搭接处

2

喷量过多或漏洒现象,若局部过多或漏喷则应采用人工进行适当清除或补洒。

c.撒布集料

每段改性乳化沥青喷洒后,立即用集料撒布机撒布集料,数量宜为5~8m3/1000m2。撒布车应倒车撒布,车速不宜过快,在接头处撒布时宜提前开启撒布车,在改性乳化沥青未喷撒的接头处应提前关闭,对撒布不到位的区域应及时处理,确保撒布均匀;集料撒布全部在改性乳化沥青破乳之前完成。

d.碾压

集料撒布后,应立即用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2~4遍,碾压速度宜控制在2.5km/h左右,整个碾压过程应在改性乳化沥青破乳之前完成。

e.注意事项

洒布沥青和撒布集料应做到均匀,并用总量校核施工用量;

沥青表处下封层在正式施工前应按以上要求做好试验路段,质量检查合格后,写好试验路段总结,经批准后才能正式施工。

碾压结束后应采取硬隔离封闭交通,7天后方可允许车辆慢速通行,行车速度不得超过20km/h,严禁在下封层上进行急刹车或停车掉头。

f.下封层质量检查

透层+下封层施工阶段的质量检查方法及检验标准详见表310-2。 下封层质量检查项目及质量标准 表310-2 项目 沥青量 集料量 渗水试验 刹车试验 外观检查 检查频率 每半天1次 每半天1次 1处/1000m22 质量要求或允许误差 在规定范围内 在规定范围内 渗水量<5ml/min 沥青层不破裂 试验方法 称定面积收取的沥青量 用集料总量与撒布面积算得 用渗水仪,每处2点 1处/2000m(仅试验段做刹车试验) 随时全面 7天后用BZZ-100标准汽车以50km/h车速急刹 外观均匀一致,用硬物刮开下封层观察,与基层表面牢固粘结,不起皮,无油包和基层外露等现象,无多余乳化沥青 第311节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

311.02 材料

2.改性剂 第(4)款修改为:

(4)矿物纤维采用玄武岩纤维,其指标要求见设计文件。 补充第(6)款:

(6)岩沥青,其指标要求见设计文件。 3.集料与填料 (1)粗集料 b子款修改为:

b.粗集料必须采用石质坚硬、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近正方体、有棱角优质石料颗粒,必须严格集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并且具有足够的强度,足够的耐磨耗性和抗冲击性。

(2)细集料 a子款修改为:

a.沥青面层细集料采用坚硬、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级配的人工轧制的细集料,不能采用石屑。其规格和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第4.9节的有关规定。

(3)填料 补充c子款:

c.拌和楼回收的粉料不得用于拌制沥青混合料,以确保沥青面层的质量。 311.03 改性沥青试验及储存

1.改性沥青的试验 补充第(4)款:

(4)如沥青表、中面层采用热塑性橡胶聚合物SBS作改性剂,在制备改性沥青时,应采用适宜的生产条件和方法进行,通过试验确定合理的改性剂用量和适宜的加工温度。改性剂在基质中应分散均匀并达到一定的细度。改性沥青各项指标要求见表311-2。沥青性能检验,每批到货应至少检验一次,三大指标应每500t(或以下)检验一次。

SBS改性沥青(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质量要求 表311-2

质量要求 项 目 单位 (5%SBS掺量) 针入度(25℃,100g,5s) 0.1mm 50~70 针入度指数PI,最小 延度(5℃),不小于 软化点(环球法),不小于 运动粘度(135℃),不大于 闪点,不小于 溶解度(三氯乙烯),不小于 离析,软化点差,不大于 弹性恢复(25℃),不小于 RTFOT后 残留物 质量损失,不大于 加热后针入度比, 不小于 延度(5℃),不小于 cm ℃ Pa.S ℃ % ℃ % % % cm 0 25 65 2~3 230 99 2.5 80 1 65 20 承包人在提供改性沥青的质量报告时必须提供基质沥青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沥青样本,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311.06 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

3.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拌和

删除第(4)款原内容,修改为:

(4)严格掌握沥青和集料的加热温度以及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每天开始几盘集料应提高加热温度,并干拌几锅集料废弃,再正式加沥青拌和混合料。拌和时集料温度应比沥青温度高10~15℃,热混合料成品在贮料仓储存后,其温度下降不应超过10℃,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通过试验确定,同时按照表311-3执行。 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表311-3

改性沥青加热温度 混合料出厂温度 混合料运输到现场温度 摊铺温度 初压开始温度 复压最低温度 碾压终了表面温度

补充第(10)(11)(12)(13)(14)(15)(16)(17)(18)(19)(20)款:

(10)粗、细集料应严格分档配制拌和,确保均匀性。对于路面面层使用的集料,必须采用4档以上的规格料分档配制,集料分档不得重叠叉档配置。

(11)集料在拌和前必须有充足的烘干时间,并应加强检测。要求拌和前应每天对集料进行含水量试验,及时调整烘干温度和时间。同时,要求对已作烘干处理的材料加强抽检,确保含水量不超标。拌和时,每种规格的集料、矿粉和沥青都必须按批准的生产配合比准确计量,其计量误差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表面层粗集料的吸水率大于1.5%时,应延长烘干时间。

(12)在集料级配或石质产生明显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以保证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和均匀性。材料的规格或配合比发生改变时,都应根据室内试验资料进行试拌。试拌必须抽样检查混合料的沥青含量、级配组成和有关指标,并报请监理人批准。

(13)拌和楼料斗隔板应加高,避免不同规格集料发生串料现象;装载机从底部垂直装料,装料应尽量均匀,以确保生产配合比的准确性。

(14)拌和楼控制室要逐盘打印沥青及各种矿料的用量和拌和温度,并定期对拌和楼的计量和测温进行校核(沥青计量设备的标定每月不少于两次);没有材料用量和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的拌和楼不得使用。

(15)拌和时间由试拌确定。间歇式拌和楼每盘的生产周期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不宜少于60S(其中干拌不少于10S)。沥青混合料拌和应调整沥青、矿料添加的延迟时间,确保沥青先与集料接触,添加沥青中途才开始添加矿粉,使所有集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并确保沥青混合料的拌和均匀。

(16)针对我省沥青路面水损害比较普遍的现象,可采取掺加消石灰和抗剥离剂的等措施来提高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

a、剥离措施的采用:根据我省多年来的施工经验和方证,掺加消石灰提高水稳定

165℃~175℃ 正常范围170℃~185℃, 超过190℃者废弃 不低于165℃ 不低于160℃ 不低于150℃ 不低于130℃ 不低于90℃ 性具有长期的使用性能,为我省高速公路提高水稳定性的首选措施;采用耐热性能好、耐水性好、具有长期使用性能的抗剥离剂为第二选择。

b、消石灰的掺加:掺加消石灰比例为1%~1.5%,掺量比例与矿粉比例合计为填料的级配比例,消石灰的掺加可以采用下面方法的任一种:(a)设置一个专用的消石灰料仓,与矿粉仓一样使用;在拌和楼旁设一个临时的投料点,通过皮带运输机将消石灰送入拌和楼的留置窗户中,直接投入拌缸或与矿料汇合进入拌缸,与混合料拌和;(b)将生石灰块与石灰按比例一起在磨球机磨细,制成混合矿粉,通过粉料仓投入拌缸拌和。消石灰应与矿粉同时投入拌缸,使消石灰与集料先干拌再加沥青。

c、抗剥离剂的掺加:选用的抗剥离剂必须经过耐热性、耐水性和长期使用性能的试验验证,满足长期使用性能后方可选用。抗剥离剂按试验得出的掺量采用泵力循环搅拌法、强制搅拌法或支管掺配法等方法进行掺配,抗剥离剂的掺配必须均匀。

(17)要注意目测检查混合的均匀性,及时分析异常现象。如混合料有无花白、冒青烟和离析等现象。如确认是质量问题,应作废料处理并及时予以纠正。在生产开始以前,有关人员要熟悉本项目所用各种混合料的外观特征,这要通过细致地观察室内试拌的混合料而取得。

(18)每台拌和楼每天上午、下午各取一组混合料试样做压实试验、马歇尔试验和抽提筛分试验,检验油石比、矿料级配和沥青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每周应检验1~2次残留稳定度。

油石比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0.1%至+0.2%。 矿料级配与生产设计标准级配的允许差值

0.075mm±2% ≤2.36mm ±4% ≥4.75mm ±5%

(19)混合料不得在储料仓中长时间储存,以不发生沥青析漏为度,贮存过程中混合料温降不得大于10℃,改性沥青混合料不得超过5h。

(20)每天结束后,用拌和楼打印的各料数量,进行总量控制。以各仓用量及各仓筛分结果,在线抽查矿料级配;计算平均施工级配和油石比,与设计结果进行校核;以每天产量计算平均厚度,与路面设计厚度进行校核。根据上述检测数据和混合料马歇尔试验及抽提筛分实验结果,及时进行合理调整。

4.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补充第(6)(7)(8)(9)(10)款:

(6)采用数字显示插入式热电偶温度计检测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和运到现场温度。插入深度要大于150mm。在运料卡车侧面中部设专用检测孔,孔口距车箱底面约300mm。 (7)拌和楼向运料车放料时,汽车应前后移动进行分层装料,移动次数尽可能多,并至少移动三次,以减少粗集料的分离现象。

(8)应采取在摊铺机输送螺旋的前挡板下部加设柔性挡板;运料车增加尾侧挡板,并多级顶升卸料;摊铺机喂料斗翼板慢速合拢等措施,以有效减少离析,确保摊铺均匀性。 (9)沥青混合料运输车的运量应较拌和能力和摊铺速度有所富余,摊铺机前方应有五辆

运料车等候卸料。运料车尾部应加焊侧板,减少卸料时离析现象发生。运料车每次卸料必须倒净,如有剩余,应及时清除,防止硬结。

(10)运料车应有良好的篷布覆盖设施,卸料过程中继续履盖直到卸料结束取走篷布,以便保温或避免污染环境

5.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补充第(7)(8)(9)(10)(11)(12)款:

(7)用机械摊铺的混合料未压实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踩踏(摊铺机前未摊铺路面也不得随意踩踏),一般不用人工不断地整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局部离析,需在现场主管人员指导下,允许用人工找补或更换混合料,缺陷较严重时应予铲除,并调整摊铺机或改进摊铺工艺。

(8)下面层摊铺厚度采用钢丝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钢丝为扭绕式,钢丝拉力大于800kN,每5m设一钢丝支架。采用两台摊铺机实施摊铺施工,靠分隔带侧摊铺机在前,内侧架设钢丝,摊铺机上安装横坡仪控制摊铺层横坡;后面摊铺机外侧架设钢丝,内侧在摊铺好的层面上走“雪撬”。 SBS改性沥青混合料中表面层摊铺平整度采用非接触式平衡梁控制方式,采用两台摊铺机实施摊铺施工,靠分隔带侧摊铺机在前。两台摊铺机摊铺层的纵向接缝,应采用斜接缝,避免出现缝痕。两台摊铺机距离改性沥青混合料15m。 (9)摊铺机应调整到最佳工作状态,调好螺旋布料器两端的自动料位器,并使料门开度、链板送料器的速度和螺旋布料器的转速相匹配。螺旋布料器内混合料表面以略高于螺旋布料器2/3为度,使熨平板的挡板前混合料的高度在全宽范围内保持一致,避免摊铺层出现离析现象。

(10)检测松铺厚度是否符合规定,以便随时进行调整。铺筑过程中两台摊铺机应调整好熨平板的振捣或夯锤压实装置同样适宜的振动频率和振幅,以提高路面的初始压实度(初始压实度应大于85%)两台摊铺机应有尽可能一致的初始压实度;两台摊铺机的熨平板初始仰角要仔细进行调整,以保证路面平整度;摊前熨平板应提前0.5~1h预热至不低于100℃。摊铺机熨平板必须拼接紧密,不许存有缝隙,防止卡入粒料将铺面拉出条痕。 (11)要注意摊铺机接料斗的操作程序,以减少粗细料离析。摊铺机集料斗应在刮板尚未露出,尚有约10cm厚的热拌料时,下一辆运料车即开始卸料,做到连续供料,并避免粗料集中。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做到摊铺机不拢料,以减小面层离析。

(12)摊铺遇雨时,立即停止施工,并清除未压成型的混合料。遭受雨淋的混合料应废弃,不得卸入摊铺机摊铺。

4.改性沥青混合料压实

补充第(11)、(12)、(13)、(14)、(15)、(16)、(17)款

(11)沥青混合料的压实是保证沥青面层质量的重要环节,应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碾压步骤。高速公路铺筑双车道沥青路面的压路机数量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保证压实度和平整度,初压应在混合料不产生推移、开裂等情况下尽量在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混合料摊铺后必须紧跟着在尽可能高温状态下开始碾压,不得等候;不得在低温状态下反复碾压,防止磨掉石料棱角、压碎石料,破坏石料嵌挤;碾压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压路机,初压和复压均不宜少于两台;碾压段的长度初压控制在20~30m、复压及

终压为50~80m为宜。

(12)压路机应以缓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压路机的适宜碾压速度随初压、复压、终压及压路机的类型而定,按规范要求选用。

(13)为避免碾压时混合料推挤产生拥包,碾压时应将驱动轮朝向摊铺机,从外侧向中心碾压,在超高路段则由低向高碾压,在坡道上应将驱动轮从低处向高处碾压。碾压路线及方向不应突然改变;压路机起动、停止必须减速缓行,不准刹车制动。压路机折回不应处在同一横断面上。

(14)在当天碾压的尚未冷却的沥青混凝土层面上,不得停放压路机或其他车辆,并防止矿料、油料和杂物散落在沥青层面上。

(15)要对初压、复压、终压段落设置明显标志,便于司机辩认。对松铺厚度、碾压顺序、压路机组合、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及碾压温度,路面承包人和监理人都须设专岗管理和检查,使面层做到既不漏压也不超压。

(16)应向压路机轮上喷洒或涂刷含有隔离剂的水溶液,推荐采用非石油基质的隔离剂或水,喷洒应呈雾状,数量以不粘轮为度。

(17)压实完成12h后,方能允许施工车辆通行。

第312节 水泥混凝土面板

312.16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补充第(4)款:

(4)碎石路面须严格按图纸规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平方米计量,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交通组织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钢筋(HPB及

HRB钢筋)按图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kg计量,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交通

组织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312-1、312-2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312-1 -a -b -c 水泥混凝土面板 厚20cmC30水泥混凝土 厚20cmC20水泥混凝土 厚20cmC25水泥混凝土 m2 m2 m2 312-2 钢筋(HPB及HRB钢筋) kg

第313节培土路肩、分隔带回填土、

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

313.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修改为:

(1)培土路肩按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区分培土、水泥混凝土、级配砂砾等不同材质以平方米计量,土工布依据计算单层净面积数量(不计搭接及反包边增加量),以平方米计量,计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交通组织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3.支付子目

313-1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313-1 -a -b -c -d

培土路肩 52cm培土 5cmC15水泥混凝土 16cm级配砂砾 土工布 子目名称 单位 m m m m 2222第314节 路面及分隔带排水

314.03 施工要求

补充第7、8、9条: 7.桥面防水层

(1)铺设防水层的桥面板表面应平整、干燥、干净。防水层沿缘石或中间分隔带的边缘应封闭,以免桥面水渗入主体结构内。

(2)防水层应根据不同材料按设计及规范的要求进行。

8.路面排水设施施工的原材料、模板要求和工作程序还应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07〕7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2007年修订版)》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

9.施工现场管理

(1)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在挖掘过程中禁止人员靠近挖掘半径,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辅助做好清理及整平工作。

(2)开挖完毕后,在所开挖范围设醒目的危险标志标牌,禁止人员、机械进入。 (3)养生期间,始终保持混凝土充分湿润,养生期至少7天,严禁他物撞击、破坏。

314.04 质量检验

1.各种排水管及排水沟 (2)检查项目

删除原表314-1,修改为:

排水管及排水沟检查项目 表314-1 项次 1 2 检查项目 混凝土抗压强度或 砂浆强度(MPa) 轴线偏位(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排水管 排水沟 排水管 排水沟 4 5 6 7 基础厚度(mm) 管座宽度(mm) 抹 带 宽 度 厚 度 相邻管内底错口(mm)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5(下游低于上游) 按10%抽查 尺量:按10%抽查 尺量:每两井间测3处 尺量、拉边线:每两井间测3处 15 50 ±15 检查方法和频率 JTGF80/1-2004附录D、F 拉线:每两井间测3处 3 沟、管内底高程(mm) 水准仪:每两井间测3处 2.集水井 (2)检查项目

删除原表314-2,修改为:

集水(雨水)井砌筑检查项目 表314-2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混凝土及砂浆强度 (Mpa) 管轴线偏位(mm) 圆井直径或方井长、宽(mm) 井底高程 井盖与相邻路面高差(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50 ±20 ±15 雨水井 检查井 0~-4 0~+4 检查方法和频率 JTGF80/1-2004附录D、F 经纬仪:每个井检查 尺量:每个井检查 水准仪:每个井检查 水准仪、水平尺:每个井检查 314.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第a、c项修改为:

a.排水管、盖板涵、圆管涵须按图纸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按不同材料、不同规格以米计量,其中开挖、混凝土、钢筋、垫层、接头、泄水口、回填、方包等均作为排水管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c.泄水井、集水井须按图纸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座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基础开挖、垫层、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盖板、雨水篦子、回填等均作为泄水井、集水井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补充第(6)款:

(6)防渗土工布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施工图为依据计算单层净面积数量(不计搭接及反包边增加量),以平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3.支付子目

删除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314-1 -a -b -c 314-2 -a 314-4 314-6 -a 314-7 -a 314-8 314-9 -a

排水管 PVC-U管(D7PVC管)(路面工程) D5软水管 D7软水管 纵向雨水沟(管) 1-0.8*0.7盖板涵 渗沟(400mm×600mm) 路肩排水沟 C20混凝土路肩排水沟 拦水带 C20水泥混凝土拦水带 路面排水急流槽 横向盲沟 1-0.5圆管涵 子目名称 单位 m m m m m m m m m 3

补充第315节:

第315节 老路面病害的修补

315.01 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对于老路面存在的纵横向裂缝、网裂等各类病害进行处理,它包括提供全部设备、劳力和材料,以及施工、养护、试验等全部作业。

315.02 材料

1.粗集料、细集料、填料、沥青等与第308节的规定相同。

2.聚酯玻璃纤维布应符合表315-1、315-2的要求,灌缝用改性沥青质量技术要求同第308节。

3.TL-2000应符合规范要求。

聚酯玻纤布技术要求表315-1 检测项目 抗拉强度 最大拉伸率 (%) 燃点(℃) 沥青吸收量 单位重量 抗裂贴技术要求 表315-2

检测项目 冷抗裂 抗拉强度(峰值) 伸张度(峰值拉力时) 重量 密实度 厚度 厚度保持率 吸收率(聚合物) 脆度 软化点(聚合物) 技术要求 无织物断裂或分离 ≥126.5kg/cm2 ≤10% 0.36g/ cm2(标准) ≥1.05g/cm3 0.343cm 负载下保持原厚度的75% ≤1% 合格 90℃~110℃ 技术要求 纵向≥7.0kN/m 横向≥7.0kN/m 纵向≤5.0% 横向≤5.0% >230 >1.14L/m2 135g/m2 315.03 混合料设计

混合料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08.03小节的规定。

315.04 施工要求

1.承包人应当编制实施性的老路面病害的修补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作业。病害处理的范围、深度、处理方式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并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2-2001)的要求。若发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需变更时,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可简化为由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四方代表共同确定,并在现场变更单上签名确认。

2.病害部位应先在实地标出,经监理人检验确认后,用铣刨机分层铣刨或人工分层开凿,每次铣刨(或开挖)后,须由监理人根据下承层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加深和扩大处理范围,并确定处治方案。槽壁要垂直,且要设台阶,槽底、槽壁表面的任何松散物、开凿出的废料必须清除干净,槽底要基本平整。

3.在槽底需铺设聚酯玻璃纤维布时应严格按《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 019-98)中7.3节或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进行张拉、搭接与固定等工序。

4.洒布粘层油。粘层油的施工要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2-94)的要求。

5.对需挖除基层进行病害处治的路面,基层的处理应按图纸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 6.对采用沥青混凝土进行病害修补的路面,沥青混凝土原材料的试验、混合料的检验,混凝土拌合、运输、压实均应与第308节中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要求相一致。

7.压实度是路面病害处治的关键工序之一,必须严格控制,特别是要注意新老路面的结合点和角点的薄弱之处,要选用合适的压实设备,保证压实度不少于97%。

8.在纵缝拼接处理试验段,应按图纸要求设置高弹性沥青应力吸收层。应力吸收层厚度3cm,其矿料级配和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图纸及308节的相关要求。

9.热再生处理试验段,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热再生层厚5cm。

315.05 质量检验

检查项目见表315-3。

沥青混凝土面层病害修补检测项目 表315-3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压实度(%) 平整度(mm) 厚度(mm) 代表值 合格值 宽度(cm) 边缘顺直度(c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标准密度的97% ≤3 总厚度:-8,上面层:-4 总厚度:-15,上面层:-8 不小于设计 5cm/20m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J032-94附录F检查,每段每车道1点,每超过100m增测1处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钻芯:每200m每车道1点,每超过100m增测1点 尺量:不少于2尺/段 尺量:不少于2尺/段 315.06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1)改性乳化沥青接缝处理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经监理人签认的完成数量,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病害路面的铣刨、病害基层废料清除、铺筑土工合成材料、沥青混凝土原材料的采备、加工和运输,铺筑中的沥青加热、拌和、运输、摊铺、压实,养护及与上述有关的一切作业等均包含其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2)聚酯玻璃纤维布、钢塑格栅、抗裂贴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以施工图为依据计算单层净面积数量(不计搭接及反包边增加量),以平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子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计算合价后支付。此项目支付包括一切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3.支付子目 子目号 315-1 315-2 子目名称 改性乳化沥青接缝处理 长纤维聚酯土工织物 单位 m m 22-a -b 315-3 315-4

2-4m宽长纤维聚酯土工织物 1m宽长纤维聚酯土工织物 4m宽钢塑格栅 抗裂贴 m2 m2 m m 22第400章 桥梁、涵洞

第401节 通 则

401.02 一般要求

1.核对图纸和补充调查 在本条后补充:

承包人对图纸中提供的桩位坐标必须放样核对,并交监理人确认、核查无误后方可开工。承包人对图纸中有关墩台顶标高、支座标高、箱梁标高、梁板几何尺寸、预埋件等需核查确认后,方可立模绑扎钢筋,浇筑构件混凝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漏设或未按图纸预埋,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安全技术措施 第(1)款修改为:

(1)桥梁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经有关部门检查认证,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补充第9、10、11条:

9.本项目桥梁拓宽部分位于原高速公路两侧修建时的便道位置,承包人在桥梁拓宽基础施工时应综合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如可能遇到大粒径块(片)石、便桥基础等各种废弃物,承包人应负责将各种废弃物清除以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所采取的所有措施以及因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投标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0.在新老桥(含通道桥)拼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妥善安排好防撞护栏等的拆除时间,设置临时护栏等防护加固措施,做好维持交通,确保老路的营运安全。承包人因此增加的临时加固防护、交通维护等费用认为已包括在投标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1.环保要求

在桥梁施工期间,特别是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承包人有责任保护所在区域、河流不受污染,在处理钻孔灌注桩泥浆时应使用泥浆分离器,在处理建筑垃圾时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不能随意排放和废弃。

401.06 开放交通

补充第4条:

4.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对桥梁的影响,包括架梁设备及其荷载,尤其在桥面浇筑期间,更应严格控制运料车、碾压机械的荷载作用,严格控制沥青砼的摊铺温度及施工作业顺序,避免结构早期出现工程病害。

第402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

402.04 模板、拱架和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第3条修改为:

3.桥墩立柱的外露部分必须采用整体式大型组合钢模,以确保墩柱的外观质量;墩柱高在5m以下(含5m)应采用一节,5m以上时,在尽可能减少接缝要求下,根据墩柱高度均匀分节。整体式组合钢模及高墩柱(10m以上)模板设计应报监理人批准,模板进场后应报监理人检查验收。

梁及墩台帽的突出部分,应做成倒角或圆滑边,以便脱模。 第5条修改为:

5.模板内应无污物、砂浆及其它杂物。要拆除和需重复利用的模板,在使用前表面必须清除干净并及时涂以均匀薄层的脱模剂。脱模剂或其它相当的代用品,应具有易于脱模的性能,并使混凝土不变色。严禁使用废机油、塑料薄膜、油毛毡等材料代替脱模剂。

钢底模厚度不得小于8mm,接缝必须经过打磨处理,确保结合紧密。 补充第13条:

13.本条所述的内芯模是指跨径不大于35m的空心板、小箱梁制作时所使用的芯模。芯模必须使用钢板制作的芯模或钢管芯模,木芯模、充气胶囊芯模不得采用。芯模的制作与安装要求如下:

(1)在浇筑空心板混凝土过程中,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芯模”上浮,以确保空心板顶板厚度与设计值相同,其允许偏差为(+5,-0mm)。

(2)为确保空心板底板混凝土的厚度和密实度,必须在底板混凝土浇捣完成后再安放芯模;严禁先放芯模后浇混凝土,以免底板混凝土厚度不足和无法震实而产生纵向裂缝。底板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0mm)。

(3)钢管芯模,由表面匀直、光滑的无缝钢管制作,适用于空心直径不大于300mm的空心板梁施工,一般由两节组成,混凝土终凝后,从板梁的两端的堵头板将芯模轻轻转动,防止与混凝土粘结。

第403节 钢 筋

403.08 计量和支付

1.计量

第(3)款修改为:

(3)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钢板、套筒(连接套)、焊接、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丝、弯曲、场内运输、安装等,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梁板支座钢筋、梁板支座钢板、吊环钢筋、伸缩缝和锚垫板加强筋(含防崩钢筋)、预应力波纹管定位钢筋等均不另行计量。护栏钢遮板必须严格按图纸进行加工、制作、安装,作为护栏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波形钢板护栏基础钢筋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千克(kg)计量,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检测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补充第(4)款:

(4)植钢筋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区分不同规格以根计量。其中拆除、清理、混凝土表面凿毛、打孔、钻孔、固胶等作为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检测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3.支付子目

403-1补充以下支付子目: 子目号 -c 子目名称 D10冷轧带肋钢筋焊接网 单位 kg 403-3补充以下支付子目: 子目号 -c 植筋φ12 子目名称 单位 根 将“注:”修改为:

注:附属结构包括缘石、人行道、防撞墙、栏杆、护栏、桥头搭板、枕梁等构造物,其所用钢筋,均列入403-4项内。支座垫石、抗震挡块所用钢筋均列入403-2、403-3项内。

第404节 基础挖方及回填

404.04 计量和支付

1.计量

第(1)款第一自然段修改为:

基础开挖土石方(指桥台、桥墩系梁、承台基础开挖)必须严格按图纸及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其中开挖、排水、必要的支挡防护以及交通组织等均作为基础开挖土石方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基础挖方应按下述规定,取用底、顶面间平均高度的棱柱体体积,不分土方和石方,不分干处、水下,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的实际完成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404-1 子目名称 基础开挖土石方 单位 m3

第405节 钻孔灌注桩

405.06 钻孔工序

补充第5条:

5.嵌岩桩钻孔至岩层后,要加密取渣频率,以正确判定岩层变化,确定嵌岩深度。

405.09 钢筋骨架

补充第5条:

5.钢筋骨架对接时宜采用单面帮条焊,采用搭接焊时应预先调好弯起角度。

405.14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2)款修改为:

(1)钻(挖)孔灌注桩无论是水中桩还是陆上桩,不区分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均以实际完成并以监理人验收后的数量,按不同桩径的桩长以米计量。计量应自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批准的桩底标高至承台底或低系梁底(若低系梁高于地面的,则以桩位处地面线为分界线,地面线以下部分为灌注桩桩长),低系梁底以上部分桩身混凝土计入系梁;对于与桩连为一体的柱式墩台,如无承台或系梁时,则以桩位处地面线为分界线,地面线以下部分为灌注桩桩长。

未经监理人批准,由于超钻而深于所需的桩长部分,将不予计量。

(2)开挖、钻孔、清孔、钻孔泥浆、护筒、混凝土、破桩头,以及必要时在水中填土筑岛、搭设工作台架及浮箱平台等其他为完成工程的子目,作为钻(挖)孔灌注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混凝土桩无破损检测(含小应变动测、成孔检测、桩基完整性检测等)等均作为混凝土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支付子目

405-1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405-1 钻(挖)孔灌注桩 子目名称 单位 -a -b

φ1.2m φ1.5m m m 第407节 挖孔灌注桩

407.04 计量与支付

3.支付子目:

删除407-1挖孔灌注桩支付子目,采用挖孔桩施工的,与405-1钻(挖)孔灌注桩合并计量支付。

第410节 结构混凝土工程

410.08 混凝土拌和

2.拌和 第(2)款修改为:

(2)承包人必须建立专门的混凝土集中拌和场地,拌和能力满足施工要求,不允许在工地现场单独拌和。应使用经过监理人批准的类型和容量的搅拌设备。大型及特大型桥梁施工用拌和设备应能自动控制混合料的配合比、水灰比以及自动控制进料(各种集料、水泥、水及各种混凝土外加剂)和出料,并自动控制混合料的拌和时间。所有搅拌设备都应始终保持

良好的状况,任何不符合规格或有缺陷的搅拌设备均不得用于混凝土的拌和,并须撤出工地。

410.09 混凝土运输

第5条修改为:

5.混凝土运输原则上均应当采用混凝土泵车,并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的规定执行。

410.11 各类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浇筑

1、基础及墩、台 第(1)款修改为:

(1)一般基础及墩、台混凝土浇筑

a.浇筑基础混凝土前,应对地基进行清理和处理: (a) 基底为非粘性土或干土时,应将其润湿。

(b) 基底为岩石时,应先将岩石润湿,铺一层厚2~3cm水泥砂浆,并在水泥砂浆凝结前浇筑第一层混凝土。

b.一般基础及墩台混凝土,应在整个平截面范围水平分层进行浇筑;当平截面过大,不能在前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完成次层混凝土时,经监理人批准,可分块浇筑。分块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块宜合理布置,各分块平均面积不宜小于50m2; (b)每块高度不宜超过2m;

(c)块与块之间的竖向接缝面应与基础平截面短边平行,与平截面长边垂直; (d)块与块间的竖向接缝应做成企口,上下层混凝土间竖向接缝应错开位置,并按施工缝处理。

(e)埋置式结构基础施工前,应按图纸要求处理地基,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c.除了本条规定的要求外,未涉及部分仍按本规范有关的施工要求进行。 补充第9条:空心板铰缝混凝土浇筑 9.空心板铰缝混凝土浇筑

(1)空心板铰缝混凝土是空心板横向连接和空心板结构整体化的主要部位,承包人必须认真对待,精心浇筑。

(2)空心板安装前,板侧面(铰缝)应全部凿毛洗净。

(3)空心板安装后,板底铰缝下应设底模(可用铁丝吊木板,严禁塞水泥袋纸代替),

以防漏浆。

(4)铰缝中杂物、碎屑必须清理干净,铰缝钢筋应按设计图纸正确定位。 (5)浇筑混凝土前,铰缝应用水润湿。

(6)铰缝应按设计要求浇筑混凝土,并用插钎细心捣实。

(7)铰缝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生,养生期间严禁堆放建筑材料或通行车辆。 (8)除非监理人批准,铰缝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值前,不得施工桥面混凝土铺装层。

410.15 混凝土表面的修整

补充第9条:

9.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规定:上述混凝土表面的任何修整,均要在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后方可由监理人批准实施。

410.19 质量检验

补充表410-40,内容如下:

预制管节检查项目 表410-40

项 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混凝土强度(MPa) 内径(mm) 壁厚(mm) 顺直度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在合格标准内 不小于设计 ≥-3 矢度不大于0.2 % 检查方法和频率 按JTG F80/1—2004附录D检查 用尺量 用尺量 沿管节拉线量,取最大矢高 410.20 计量与支付

1.计 量

补充第(5)、(6)、(7)款:

(5)混凝土下部结构中料石镶面,不单独计量,其工程数量和费用均包含在对应的工程子目中计列。搭板注浆孔(含搭板注浆管、浆体、压浆、塑料薄膜、油毛毡等相关工作内容)作为搭板枕梁混凝土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护栏钢遮板以及膨胀螺栓作为砼护栏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6) 混凝土下部结构无论是水中还是陆上,不区分施工方法均按施工图以实际完成数量并经监理人验收后,按不同部位以立方米计量。本项目部分跨江(河)桥梁水位季节变化较大、洪水期水位上涨快,季节性强,施工难度较大,承包人应考虑各种不利因素进行综合报价。

(7)新老桥拼接处UEA补偿收缩砼须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

格后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检测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410-1 -a -b 410-2 -a -b -c 410-4 -a -b 410-5 -a -b -c 410-6 -a -b -c 混凝土基础(包括支撑梁、桩基承台,但不包括桩基) C25砼 C30砼 混凝土下部结构 C30砼 C25砼 C25片石砼(台身、侧墙下、扩大基础) 预制混凝土上部结构 C40砼 C25砼 上部结构现浇整体化混凝土 C40砼 C50砼 UEA补偿收缩砼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 C25砼 C30砼 C50砼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m3 将注第3.修改为:

3.子目号410-6及410-7混凝土附属结构包括缘石、人行道、防撞墙、栏杆、护栏、桥头搭板、枕梁,按其种类及混凝土等级分列子项。抗震挡块、支座垫块混凝土在混凝土下部结构相应的盖梁或墩台帽混凝土中计量。

第411节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411.01 范围

在本小节后补充:

混凝土构件预制还应满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10]110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构件预制管理的通知》的要求。

411.02 一般要求

1.预应力系统 补充第(4)、(5)款:

(4)所有预应力张拉(含压浆)工作,必须有监理人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在14d内向监理人和中心试验室报送记录复印件。张拉作业均须采用智能化设备,压浆作业均须采用真空压浆。

(5) 预应力体系应符合国际预应力混凝土协会(FIP)《后张预应力体系的验收建议》的要求。施工方法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浙江省交通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浙交【2012】125号)及《浙江省公路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技术指南》(浙交【2011】23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预应力管道采用塑料波纹管,应满足《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JT/T529-2004)的要求。锚下螺旋筋必须与锚具配套,张拉采用智能张拉工艺。预应力筋张拉完后,应在24h内进行孔道压浆工作,压浆采用真空吸浆法技术施工,采用专用压浆料和专用压浆剂配置的浆液进行压浆,要求浆液无泌水,充盈度合格,确保压浆质量。管道应考虑设置检查孔,压浆后应通过检查孔检查压浆的密实情况,如有不实,应及时进行补压处理。

411.04 预应力钢材的搬运、存放和保护

3.保护

补充第(3)、(4)款:

(3) 预应力筋安装在管道中后,管道端部开口应密封以防止湿气进入,外露部分设置保护套。采用蒸汽养生时,在养生完成之前不得安装预应力筋。

(4) 任何情况下,当在安装有预应力筋的构件附近进行电焊时,对全部预应力筋和金属件均应进行保护,防止溅上焊渣或造成其他损坏。

411.05 预应力钢材的加工和装置

2.钢绞线的制作

补充第(3)款:

(3) 钢绞线应对号穿入波纹管内,同一孔道穿束应整束整穿或用穿索机将钢绞线逐根穿入。孔道内应畅通,无水和其他杂物。

411.06 预应力钢筋管道的安装和成形

2.波纹管的安装

删除本条原内容,修改为:

(1)波纹管在安装前应通过1kN径向力的作用,且不变形,同时应做水密承压试验,以检查有无渗漏现象,确无变形、渗漏现象时始可使用。

(2)波纹管的接长连接:塑料波纹管采用专用焊接机进行焊接或应采用本身具有密封性能且带有观察管的塑料结构连接器连接,避免浇筑混凝土时水泥浆渗入管内造成管道堵塞。

(3)塑料波纹管管道和其接头应有足够的密封性以防止水泥浆渗漏及抽真空时漏气;且其强度应足以保持管道的形状,以防止在搬运和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损坏;同时还应具有良好的柔韧性、耐磨性和绝缘性能。管道的材质不应与混凝土、预应力筋或水泥浆有不良的化学反应。

(4)波纹管与锚垫板的连接:用同一材料同一规格连接头连接,连接后用密封胶封口。 (5)塑料波纹管与排气管的连接:在波纹管上热熔排气孔,然后用同一材料弧型排气接头连接,用密封胶缠绕。

(6)塑料波纹管在布管安装前,应按设计规定的管道坐标进行放样,设置定位钢筋,波纹管应固定在定位钢筋上用井字形钢筋电焊连接。定位网应焊接和定位牢固使其在混凝土浇筑期间管道不产生位移。

(7)安装波纹管位置应准确,采用钢筋卡子以钢丝绑扎固定,避免管道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产生移位。孔道应平顺,端部的预埋钢垫板应垂直于孔道中心线。

(8)所有管道的压浆孔、抽气孔应设在锚座上,排气孔应设在锚具的附件上。压浆管、排气管应是最小内径为20mm。

(9)管道在模板内安装完毕后,应将其端部盖好,防止水或其他杂物进入。

(10)波纹管如有反复弯曲,在操作时应注意防止管壁破裂,同时应防止邻近电焊火花烧灼管壁。如有微小破损应及时修补并得到监理人的认可。

411.07 预应力混凝土的浇筑

1.一般要求 补充第(3)款:

(3)对于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浇筑混凝土时应特别注意避免震动器碰撞预应力筋的管道、预埋件等。

411.10 孔道压浆

删除本小节原内容,修改为: 1.一般要求

(1) 承包人须采用真空辅助灌浆工艺进行孔道灌浆,浆体材料应掺入真空灌浆添加剂和阻锈剂,掺量通过试验确定。

浆液性能指标须达到《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第7.9.3条的相关规定要求。

(2) 为使水泥浆达到所需的浆水特性,可在浆体中加入化学添加剂,添加剂应具有减水、缓凝、微膨胀和增加浆体和易性等作用,但不得含有对预应力筋和水泥有损害的物质,尤其不得含有氯化物和钙等腐蚀性介质。另外,添加剂中所含的膨胀成分严禁含有铝粉。

(3) 浆体混合料的配比试验及浆体性能试验,其试验方法应按《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 50119-2003)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附录C3~C7进行测试;真空灌浆添加剂的检测方法及性能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建材行业标准《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的要求,并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4) 水泥浆的强度应符合图纸规定,图纸无具体规定时,应不低于35MPa。

(5) 水泥浆应由精确称量的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低碱硅酸盐水泥或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和水组成。所用水泥龄期不超过一个月。

2.压浆设备

(1)搅拌机的转速应不低于1000r/min,搅拌叶的形状应与转速相匹配,其叶片的线速度不宜小于10m/s,最高线速宜在20m/s以内,且应能满足在规定时间内搅拌均匀的要求。

(2)压浆机应采用活塞式可连续作业的压浆泵,不得采用风压式压浆泵进行压浆。 (3)真空泵应能达到0.10MPa的负压力。

(4) 压力表在第一次使用前及此后监理人认为需要时应加以校准。所有设备在压浆操作中至少每3个小时用清洁水彻底清洗一次,每天使用结束时也应清洗一次。压力表的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0.1MPa,最大量程应使实际工作压力在其25%~75%的量程范围内。

3.压浆

(1) 张拉施工完成后,清水冲洗,高压风吹干,然后封锚,抽真空,压浆,搅拌机及储浆罐的体积必须大于所要压注的一条预应力孔道体积。

(2) 压浆时,每一工作班应留取不少于3组尺寸为40mm×40mm×160mm的试件,标准养生28d,进行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试验,作为质量评定的依据。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的规定执行。

(3)真空吸浆的管道在24h不得受振动,压浆过程中及压浆后48h内,结构或构件混凝土的温度及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否则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应按冬期施工的要求处理,浆液中可适量掺用引气剂,但不得掺用防冻剂。当环境温度高于35℃,压浆宜在夜间进行,水泥浆温度不得超过32℃。

(4) 管道压浆应尽可能在预应力钢筋张拉完成和监理人同意压浆后立即进行,一般不得

超过3d,其应在48h内完成压浆,否则应采取避免预应力筋锈蚀的措施。必须在监理人在场,才允许进行管道压浆,压浆时,对曲线孔道和竖向孔道应从最低点的压浆孔压入,从抽真空端排出浆体,直到流出的稠度达到注入的稠度。对结构或构件中以上下层设置的孔道,应按先下层后上层的顺序进行压浆。同一管道的压浆应连续进行,一次完成。

(5) 水泥浆自调制至压入孔道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40min,水泥浆在使用前和压注过程中应保持流动状态,不得通过额外加水增加其流动度。

(6) 按真空辅助压浆工艺,当浆体从孔道抽真空端流出时,应在孔道两端进行排废作业,然后保持一个不小于0.5MPa的稳压期,稳压期保持时间为3~5min。压满浆的管道应进行保护,使在一天内不受震动。在压浆后两天,应检查注入端及出气孔的水泥浆密实情况,需要时进行处理。

(7)管道采用真空吸浆法压浆,在施工前,应对真空吸浆工艺进行必要的试验,并制定管道压浆施工方案及详细说明报请监理人审查,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8)真空吸浆工艺的技术条件应符合如下要求: a.预应力管道及管道两端必须密封;

b.抽真空时管道内真空度(负压)控制在-0.06~-0.1MPa之间;

c.对水平或曲线孔道,管道压浆的压力宜为0.5~0.7MPa;对超长孔道,最大压力不宜超过1.0MPa,对竖向孔道,压浆的压力宜为0.3~0.4MPa。

d.浆体强度:符合图纸规定。

(9)承包人应按经监理人批准的压浆施工方案中的压浆顺序、方法以及安全操作事项进行施工。

(10) 承包人应具有完备的压浆记录,包括压浆材料、配合比、每个管道的压浆日期、搅拌时间、出机初始流动度、浆液温度、环境温度、压浆压力、稳压压力及时间、试块强度、障碍事故细节及需要补做的工作。这些记录的抄件应在压浆后3d内送交监理人。

第412节 预制构件的安装

412.04 先简支后连续(结构)预应力混凝土T梁安装

本小节修改为:

412.04 先简支后连续(结构)预应力混凝土梁板安装 1、承包人应充分认清先简支后连续结构的特点,即:

(1)结构由预制梁板与现浇段共同组成,先预制安装,后现浇连续;

(2)结构在施工中,存在由双排临时支座(简支)变成单排或双排永久支座(连续) 的体系转换过程;

(3)结构在体系转换后,在恒载与活载作用下,受力特征为连续梁。

2、承包人在认清结构特点的基础上,应仔细阅读先简支后连续结构的设计图纸,制订确保结构连续的施工工艺,报监理人批准后认真实施。

3、除了本条规定的要求外,未涉及部分仍按本规范有关的施工要求进行。 4、预制梁板时应注意:

(1)预制场应具有一定长度(80~100m),台座底板纵、横向应定位正确互相对齐,标高一致,以确保相邻段端部的各种尺寸相吻合;

(2)斜桥梁板端部应按设计要求在平面上做成台阶状,并与张拉轴线垂直,以免张拉连续段预应力时结合面错动;对于空心板,连续端封端混凝土应确保设计的内移量;

(3)非连续端的梁端封锚混凝土可先浇筑,连续端封锚混凝土应与墩顶现浇段一起浇筑;

(4)板、梁端模宜采用钢模,以确保连续端纵向连接钢筋定位精确,便于连接处纵向连接筋对齐焊接。

(5)预制梁板出坑前,应用墨线标出梁中线及临时支座定位线,以利安装就位。 5、安装时应注意:

(1)临时支座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装拆方便,落梁均匀。应用硫磺砂浆制成(硫磺砂浆内埋入电热丝)或其它可靠的施工方法;

(2)中墩处应正确标出临时支座和永久支座的位置,支座定位正确。并按图纸要求及本规范第416节有关规定安装支座;

(3)严格按标线控制落梁位置,左右偏差不超过2mm。

(4)承包人在梁板安装前,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梁板安装施工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后认真实施,承包人在架设弯道、小半径等复杂路段的梁板时,应充分考虑架桥设备的适用性,必要时应对架桥设备进行改造功能提升,以确保梁板安装的安全、质量,承包人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因此增加的费用视作已包括在投标价之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6、墩顶现浇段:

(1)永久支座与底模间的缝隙应密合,并采取措施严防漏浆;

(2)现浇段预应力束道应与预制梁板的对应束道顺接,并确保连接可靠,不漏浆; (3)两梁端部伸出的预留纵向钢筋,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彼此焊接或采用套筒压接; (4)现浇段混凝土石子粒径不大于20mm,混凝土强度宜比预制梁板高5MPa,混凝土应按设计和规范规定掺高效减水剂和微膨胀剂;

(5)对连续孔数大于3孔的桥梁应先浇中间墩顶混凝土,而后对称浇筑两侧墩顶混凝土。

(6)现浇段处纵向连接钢筋的焊接宜左右、上下对称进行,以免焊接温度引起梁板端部变位。

7、连续预应力索张拉:

墩顶现浇段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经监理人同意,张拉墩顶负弯矩区预应力索,张拉应对称分级,顺序为:空心板应从外侧向内侧;T型梁应先预加端横隔板高强螺栓,而后从内侧向外侧。张拉结束后应及时压浆。

8、体系转换:

(1)张拉结束并压浆后,待砂浆强度大于35MPa时,方可解除临时支座;

(2)采用电热法解除每根梁下部临时支座,完成体系转换。操作时,应做到逐孔对称、均匀、同步、平稳;体系转换后,永久支座与墩顶密贴,符合设计要求。

9、先简支后连续的工艺流程为:

安装墩顶临时支座 → 安装墩顶永久支座及底模 → 安装梁板 → 安装墩顶连续预应力束波纹管 → 按设计要求连接纵向钢筋和绑扎构造钢筋 → 立侧模 → 浇筑现浇段混凝土(掺高效减水剂和微膨胀剂)→ 养生至混凝土达到100%设计强度 → 张拉墩顶预应力连续束 → 压浆 → 解除临时支座 → 进行梁板的横向连接 → 铺设桥面钢筋网(钢筋网纵向钢筋应连续通过现浇段)→ 浇筑桥面混凝土 → 铺筑沥青混凝土。

第415节 桥面铺装

415.03 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第(6)款修改为:

(6)桥面铺装应在两道伸缩缝间全宽全长上同时进行,同一连续段桥面不得设纵和横向施工缝;铺装钢筋的高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定位,特别是设置高程控制模板和振捣梁导轨时,不得将钢筋下压。具体施工方案和控制方法应切实可行,并得到监理人的批准。

415.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在第(1)款后补充:

伸缩缝范围内的沥青及混凝土桥面铺装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其费用含在相关子目的报价中。

第(3)款修改为:

(3)桥面排水设施(含泄水管等)及混凝土桥面铺装接缝等作为桥面铺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支付子目:

415-1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415-1 -a -b 415-3 -a

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 厚11cm 沥青砼 厚13cm 沥青砼 防水层 FYT-1防水 m2 m2 m2 第417节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417.01 范围

本小节修改为:

本节工作为桥梁伸缩装置的供应和安装。

417.03 施工要求

1.一般要求 补充第(7)款:

(7)伸缩缝的型钢及橡胶条应伸出护栏外侧不少于5cm(超高段外侧除外,超高段应将型钢和橡胶条伸出中分带内侧并向下不少于10cm),以便于伸缩缝处排水。

417.05 计量

1.计量

本小节补充:

伸缩缝的缩缝槽找平素混凝土、预留伸缩缝槽、聚酯纤维混凝土、预埋钢筋及锚筋、横向排水管(泄水管)、钢板、锚筋保护措施以及伸缩缝处设置的横向碎石盲沟等,不另计量支付,其费用含在相关子目的报价中。伸缩缝的型钢及橡胶条伸出护栏外侧的型钢和橡胶条其费用含在相关子目的报价中。

简易变形缝按图纸及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机械、人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费用。

417.05 计量与支付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417-2修改为: 子目号 417-2 -a -b

模数式伸缩装置 QMF-D60 简易变形缝A 子目名称 单位 m m 第419节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

419.07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后补充如下内容:

拼宽前原有的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的八字墙、端墙、锥坡、铺砌、垫层、基座等挖(拆)除均作为新建圆管涵及倒虹吸管涵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计价中包括材料及加工制作安装、人工、机械、边坡临时监测加固、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以及清除原涵洞内的淤积物(含淤泥、石块等)、原有涵洞内的各种管线保护、确保当地正常的通行、生产生活需要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第(4)款修改为:

(4) 建在软土、沼泽地区、池塘、河道等不良地质路段的圆管涵(含倒虹吸管),经监理人、设计人现场核实确认后,按确认后的施工方案须另行特殊处理(按原设计要求的基础

开挖、地基处理与回填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的基础工程量(如:塑料排水板、袋装砂井、各种桩基、喷粉桩、超挖换填等)在本规范第204、205节相关子目中计量与支付,本节不另行计量。

补充第(5)、(6)款:

(5)改移圆管涵、成品管涵必须严格按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为依据,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数量以米计量,为完成圆管涵改移所进行的拆除改移、涵洞清理、开挖、垫层、基础砼等及其他一切安装、材料、措施费用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支付子目

419-1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419-1 子目名称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单位 -a -b -c -d 1-φ1.0m(倒虹吸) 1-φ1.5m 改移圆管涵1*1.0 成品管涵

m m m m

第420节 盖板涵、箱涵

420.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后补充如下内容:

拼宽前原有盖板涵、箱涵、通道的八字墙、洞内及接线路面、端墙、锥坡、铺砌、垫层、基座等挖(拆)除均作为新建盖板涵、箱涵、通道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与支付。计价中包括材料及加工制作安装、人工、机械、边坡临时监测加固、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以及清除原涵洞内的淤积物(含淤泥、石块等)、原有涵洞内的各种管线保护、确保当地正常的通行、生产生活需要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第(5)款修改为:

(5) 建在软土、沼泽地区、池塘、河道等不良地质路段的盖板涵、箱梁(含通道),经监理人、设计人现场核实确认后,按确认后的施工方案须另行特殊处理(按原设计要求的基础开挖、地基处理与回填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的基础工程量(如:塑料排水板、袋装砂井、各种桩基、喷粉桩、超挖换填等)在本规范第204、205节相关子目中计量与支付,本节不另行计量。

第421节 拱涵

421.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后补充如下内容:

拼宽前原有拱涵的八字墙、洞内及接线路面、端墙、锥坡、铺砌、垫层、基座等挖(拆)除均作为新建拱涵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与支付。计价中包括材料及加工制作安装、人工、机械、边坡临时监测加固、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以及清除原涵洞内的淤积物(含淤泥、石块等)、原有涵洞内的各种管线保护、确保当地正常的通行、生产生活需要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第(5)款修改为:

(5) 建在软土、沼泽地区、池塘、河道等不良地质路段的拱涵(含通道),经监理人、设计人现场核实确认后,按确认后的施工方案须另行特殊处理(按原设计要求的基础开挖、地基处理与回填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的基础工程量(如:塑料排水板、袋装砂井、各种桩基、喷粉桩、超挖换填等)在本规范第204、205节相关子目中计量与支付,本节不另行计量。

补充第424节: 第

422节 桥头跳车的防治

422.01 基本要求

1.桥头(含通道、涵洞)跳车是本项目拓宽工程桥、路衔接处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通

病。主要是由于拼宽台阶处理不到位、新老桥拼接缝处理不当、引道软基处理不当、台背路基压实不足、桥头搭板设置不当及伸缩缝施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桥、路产生错台或差异沉降而跳车。承包人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详细制订有关预防桥头跳车的各项施工作业计划,落实专人专管责任,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制订施工操作工艺,明确质量检查制度,并报监理人批准。

3.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两侧边沟断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畅通,桥台处路堤下部设置的排水盲沟系统完整到位,材料不受污染。

422.02 施工要点

1.引道软基处理

(1)认真清理引道原地面并做好排水工作。

(2)软基处理应根据设计要求,严格按本规范第200章第205.03小节规定办理。 (3)对用排水处理的引道软基,必须确保引道路堤的预压期,以充分发挥软基处理的效果,减少工后沉降。

2.台背路基填筑

(1)台背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除严格按本规范第200章第204.04-9条结构物处的回填规定办理外,还应:

(2)确保台背填料粒径不超过图纸和规范规定,并具有一定级配,填筑材料应经监理人批准。

(3)确保台背填筑压实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台背填筑压实度应比一般路堤提高1~2%。承包人应配备足够的大型碾压机具和用于角落的小型压实设备。填筑应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分层,每填一层,碾压一层,检测一层,压实度经监理人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上一层。

(4)在填筑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填筑速率,防止路堤失稳。特别是纵向临河面更应倍加注意并进行路堤向河心位移检测和紧靠桥台第一个桥墩的位移检测,以及时采取措施。

(5)为确保填筑质量和预压期,桥台基桩施工尽可能避免二次开挖,承包人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提出具体的施工设计报经监理人批准。

(6)若必须进行两次开挖,则应做好两次开挖和回填工作。开挖断面尺寸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并放样,开挖材料不宜堆放在开挖场地周边,应适当远离。靠路堤端按设计图纸以台

阶形式向下开挖。开挖分两次,第一次开挖至砂砾层顶面以上一层填土顶面(以保护砂砾层),待桥台桩柱施工后,清除桥桩施工的一些杂土杂物,然后再作第二次开挖,挖去靠桥台侧砂砾层顶面原填土,设置盲沟排水系统,再按设计要求的材料和路堤结构进行回填。回填材料的粒径和分层填筑厚度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回填区仍要求采用大型碾压机具碾压,对于紧靠台背处和与原路堤拼接部位,应配合使用小型机具或人工辅助夯实。

(7)台背路基填土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时,应根据图纸要求按照本技术规范第200章第205.03-3(12)款规定办理。

(8)台背路基应按图纸和设计要求,做好台背排水。

(9)桥头锥坡应在引道地基沉降基本稳定或预压结束后进行,以避免由于沉降而使锥坡裂缝变形。

3.桥头搭板设置

(1)搭板应在路基填筑预压期完成并基本稳定后,经监理人批准方可施工。 (2)搭板基面应平整,垫层应密实,垫层可采用与路面基层相同的半刚性材料填筑和压实。搭板顶面标高可与路面基层顶面标高持平,以确保搭板顶面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

(3)搭板施工(钢筋和混凝土)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本规范第403节及第410节规定办理。

(4)为防止工后沉降导致搭板底面脱空而断裂或沉陷,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在每幅搭板两侧预留一定数量的压浆孔,以便于日后压浆填实搭板基底。

4.伸缩缝施工

(1)桥台伸缩缝施工,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本规范第417节规定办理。 (2)桥台台帽上伸缩缝预埋锚固筋要定位正确、锚固牢靠,防止错位、漏筋。 (3)桥台台帽椅子背顶标高不准高出设计标高。伸缩缝混凝土应采用钢纤维混凝土,并应注意密实平整,与桥头路堤沥青混凝土顶面标高持平,结合严密无缝隙。

422.03 计量和支付

本节防治要点均应包含在各道工序中,不另计量支付。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第601节 通 则

601.02 一般要求

2.道路交通标志 (1)款、(2)款修改为:

(1)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进行。

(2)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附录A及《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办理。

3.道路交通标线 修改为:

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出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按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设置。

补充第5~11条:

5.桥梁混凝土护栏见本规范第400章410.11小节的有关规定。

6.本章未包括的其它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它相关规范由监理人另行制定验收评定标准。

7.交通工程设施产品必须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外购产品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承包人检验、监理人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在监理人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尚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

9.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护处理。

10.构件用螺栓组合时,螺栓、垫圈的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具有防盗结构并须拧紧。 11.在新标志未安装就位前,现有标志不得拆除。护栏拆除时,不得对原有护栏造成损坏,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

1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做好现有高速公路边沟、交通防护设施、机电设施、路面以及隔离栅等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若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的损坏或破损,承包人应无偿负责修复,承包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第602节 护栏

602.06 质量检验

2.波形梁钢护栏 (3)外观鉴定 补充第g项:

g.波形梁板、立柱、端头、紧固件、防阻块等构件的尺寸规格,螺孔孔距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2007)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2007)的有关规定。

602.07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删除第(3)款修改为:

(1) 波型梁钢护栏(含立柱)为安装就位(包括明涵、通道、小桥部分)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其长度沿栏面(不包括起终端段)量取,以米计量。中分带护栏加桩(含防阻块、螺栓)以根计量,波形护栏板更换以块计量,中分带护栏套筒(含螺栓) 以套计量。钢护栏起、终端头、轮廓标、防阻块、托架等作为波型梁钢护栏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现有高速公路护栏(含立柱、基础等)、遮光板的拆除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施工,拆除后的可回收材料残值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应考虑拆除后的残值回收利用费用,该项费用须按负值护栏以米计算合计金额列入支付子目中,发包人将在计量支付中扣回此款项,承包人应在本支付子目和新建护栏等子目报价中综合考虑拆、装、运、弃以及临时堆场、交通组织等所有相关费用,该子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随数量等各种原因变化而进行调整。

补充第(7)款:

(7) 隔离墩、桥梁过渡段、路肩挡土墙护栏、护肩、路肩护栏须严格按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区分不同规格型号以米计量,防撞墩以个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及加工制作安装、人工、机械、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2.支付 原内容后补充:

602-8支付子目现有高速公路护栏(含立柱、基础等)、遮光板的拆除材料残值回收,承包人在拆除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两期从后续的计量支付款中扣回。

3.支付子目

删除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602-1 -a 602-2 -a -b 混凝土护栏 隔离墩 单面波形梁钢护栏 Gr-A-4E Gr-A-2E m m m 602-3 602-5 602-8 -a -b 钢管护栏 护栏端头 拆除波形梁护栏 Gr-A-4E Gr-A-2E m 个 m m m m m m m m m m m -c -d -e 602-9 602-10 -a -b 602-11 -a -b -c Gr-SB-2E 加强型 原移位旋转式护栏基础 三波加强型护栏(Gr-SB-2E) 桥梁过渡段、路肩挡土墙护栏 桥梁过渡段护栏 桥路过渡段路肩挡土墙护栏 护肩、路肩护栏 A级4E路肩挡土墙护栏 A级2E路肩挡土墙护栏 SB级路肩挡土墙护栏

第603节 隔离栅和防落网

603.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补充第(5)款:

(5)现有高速公路隔离栅的拆除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施工,拆除后的可回收材料残值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应考虑拆除后的残值回收利用费用,该项费用须按负值以米计算合计金额列入支付子目中,发包人将在计量支付中扣回此款项,承包人应在本支付子

目和新建隔离栅等子目报价中综合考虑拆、装、运、弃以及临时堆场、交通组织等所有相关费用,该子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随数量等各种原因变化而进行调整。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路段的隔离栅完好性,防止地方人员、家禽等进入高速公路发生安全事故,相关措施费用含在隔离栅子目中。

2.支付 原内容后补充:

603-1-a支付子目现有高速公路护隔离栅的拆除材料残值回收,承包人在拆除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从后续的计量支付款中一次性扣回。新增标志板按图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个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3.支付子目

603-1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603-1 -a -b 子目名称 铁丝编织网隔离栅 新增隔离栅 拆除隔离栅 单位 m m 补充支付子目603-8: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603-8 -a 新增标志板 2700*3400 个

第604节 道路交通标志

604.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补充第(3)、(4)、(5)、(6)、(7)款:

(3) 现有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拆除(含立柱、基础等)严格按图纸和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施工,拆除后的可回收材料残值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应考虑拆除后的残值回收利用费用,该项费用须按负值报价,其中电话亭、假警车、单悬臂、双柱式、单柱式、附着式标志以个计算,可变情报门架、指路门架以套计算合计金额列入支付子目中,发包人将在计量支付中扣回此款项,承包人应在本支付子目和新建交通标志等子目报价中综合考虑拆、装、运、弃

以及临时堆场、交通组织等所有相关费用,该子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随数量等各种原因变化而进行调整。

(4) 交通标志位移须严格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处计量,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拓宽工程的各种因素进行报价,原有交通标志基础的拆除(迁移)、基础的新建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其中高杆监控设备、测速设备须严格按图纸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个计量,其中原有高杆监控设备、测速设备的拆除(含基础等)、原有机电设备拆除迁移、保护、管线迁移重新敷设(含部分原标准新增)、机电设施的重新安装调试修复、新建基础等以及附属设施等均作为附属工作,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拓宽工程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报价,承包人应制定机电设施拆除迁移以及重新安装调试等专项施工和安全方案,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等审批决定施工方案。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专项施工方案的报批、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沟通协调、验收等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5) 里程碑、公路界碑、百米牌、防撞桶须严格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个计量,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拓宽工程的各种因素进行报价,原有里程碑、公路界碑、百米牌的拆除、基础的新建、移位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6)太阳能黄闪灯须严格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个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7)新增机电设施桁架须严格按图纸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套计量,其中原有机电设备迁移、保护、管线迁移重新敷设(含部分原标准新增)、机电设施的重新安装调试修复、新建基础等以及附属设施等均作为附属工作,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拓宽工程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报价,承包人制定机电设施拆除迁移以及重新安装调试等专项施工和安全方案,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等审批决定施工方案。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专项施工方案的报批、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沟通协调、验收等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2.支付 原内容后补充:

604-14支付子目现有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拆除(含立柱、基础等)的拆除材料残值回收,承包人在拆除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两期从后续的计量支付款中扣回。

3.支付子目

删除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604-1 -a -b -c 单柱式交通标志 1600*1925+1600*500(φ152) 2400*5000 2060*2855 个 个 个 -d 604-2 -a 604-4 -a -b -c -d -e -f -g 604-5 -a 604-8 604-9 604-10 604-12 -a 604-13 -a -b -c -d -e -f -g -h -i -j 600*800 双柱式交通标志 4160*2320(φ273) 门架式交通标志 3000*4400+3000*3100+3000*3100 4000*4000+4000*4000+4000*4000 新增机电设施桁架(含光电缆迁移、保护、调试、部分新增设施等) 指路门架(含原有标志的移位) 新增附着式门架标志(2060*2855) 新增附着式门架标志(2400*2855) 4000*4000+4780*4000 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1800*2200(F273) 里程碑 公路界碑 百米桩 附着标志 3000*3100(附着与桥梁) 移位标志(含基础) 单悬臂F273 双柱式φ181 双柱式φ184 双柱式φ152 双柱式φ273 双柱式φ143 双柱式φ325 单柱式φ203 单柱式φ114 单柱式φ152 个 个 套 套 套 套 个 个 套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k -l -m -n -o -p -q 604-14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单柱式φ165 单柱式φ140 单柱式φ143 附着式 高杆监控设备(含光电缆迁移、保护、调试、部分新增设施等) 测速设备(含光电缆迁移、保护、调试、部分新增设施等) 限高标志(附着式) 拆除标志(含基础) 电话亭 假警车 可变情报门架 单悬臂 双柱式 单柱式 附着式 指路门架 单柱式φ114(含基础) 单柱式φ(无基础) 太阳能线形诱导标 黄闪灯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套 个 个 个 个 套 个 个 个 个

第605节 道路交通标线

605.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补充第(6)、(7)、(8)、(9)款:

(6) 标线擦除须严格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按平方米计量,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拓宽工程的各种因素进行报价,标线的铣刨、新增黑标线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及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轮廓标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个计量。

(7) 立柱反光膜、桥台反光膜基底铝板须严格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立柱反光膜以平方米计量,桥台反光膜基底铝板以千克(kg)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8)荧光柱帽需严格按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个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及加工制作安装、人工、机械、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9)更换反光膜须严格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平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3.支付子目

删除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605-1 -a -b 子目名称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新增热熔标线 擦除热熔标线 单位 m m 22605-5 -a 605-6 -a -b -c 605-9 -a -b 605-10

突起路标 单面反光 轮廓标 点式轮廓标 新增短柱式边缘视线诱导标 拆除太阳能短柱式边缘视线诱导标 反光膜 更换反光膜 立柱反光模 荧光柱帽 个 个 根 根 m2 m2 个 第607节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

607.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补充第(7)、(8)、(9)款:

(7)机电设施镀锌钢管、钢套管须按图纸及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按延米管道整体以米计量,槽钢托架、拉线铅丝等作为铺设镀锌钢管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及加工制作安装、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人孔井按

图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个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

作。

(8) 声屏障须严格按图及监理人的指示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专项施工方案的报批、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沟通协调、验收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9) 高杆灯须严格按图纸、监理人的指示及黄衢南衢南段收费站高杆灯型号、技术参数施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个计量,其中高杆灯运输吊装、既有传输和供电设备接入、光电缆管线敷设(含原标准新增)、机电设施的重新安装调试修复、新建基础等以及附属设施等均作为高杆灯的附属工作,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拓宽工程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报价,承包人制定机电设施拆除迁移以及重新安装调试等专项施工和安全方案,监理人审核后报发包人等审批决定施工方案。计价中包括材料、人工、机械、专项施工方案的报批、交通组织维护、临时封道分流措施、沟通协调、验收等及与此有关的一切工作。

3.支付子目

补充607-4支付子目: 子目号 607-4 机电设施 子目名称 单位 -a -b -c -d 607-5 -a -b

钢管φ114*4mm(壁厚4mm,长5m,共9个) 钢套管φ127*5*150mm(壁厚5mm,长15cm,共9个) 人孔井 高杆灯(含光电缆迁移、保护、调试、部分新增设施等) 声屏障 桥梁段声屏障 路基段声屏障 m m 个 个 m m

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第701节通 则

701.02 一般规定

1.绿化工程

补充第(8)款、第(9)款:

(8)如果承包人预防措施不力,并已对路面结构和邻近区域的环境卫生造成了污染,给当地农民造成损失, 或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应由承包人负责。

(9)缺陷责任期内,苗木的成活率要求达到100%,更换未成活的苗木所需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支付。

(10)因施工引起的公路设施损坏,承包人应按原标准恢复,报价中综合考虑

第702节 铺设表土

702.03 施工要求

2.地表面的准备 补充第(3)款:

(3)整理绿化地包含平整、翻松、填挖等措施使地表满足设计施工图的排水等一切要求。

702.04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补充第(3)款:

(3)整理绿化地(含原高速公路绿化地修整等)应按图纸及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施工,整理绿化地的人工、回填土、机械等一切作业、费用均不另行支付。

第704节 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

704.02 材料

2、植物品种 补充第(5)款:

(5)各种苗木的冠幅、径粗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规格,并应达到表704-9表所描述的外观要求:

表704-9

树干 乔木类 主干挺直 枝叶茂密、层次清晰、冠形丰满 自然式 土球符合要求 整形式 无 树冠 根系 病虫害 灌木类 植株姿态自然优美,生长均匀,无病虫害,枝叶茂冠形规则、饱满、根系发达,土球盛,根系发达 符合要求 地被 苗龄1-2年生、色泽嫩绿、鲜艳,每丛不少于5支(书带草、葱兰类) 704.03 施工要求

6.栽植

补充第(13)、(14)款:

(13)灌木色块应按设计要求的密度种植,一般每平方米在25-36株之间。

(14)地被植物如为撒布草籽应在耙松、平整表土后均匀施肥,施肥量1000m不低于70kg,撒种量平地每1000m2不低于10kg,坡面每1000m不低于12kg。

704.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款修改为:

(1)人工种植经监理人按成活数验收,乔木、灌木及人工种植攀缘植物以棵计量,人工种植花卉以平方米计量。

补充第(4)款:

(4)补植丢失、损坏或枯死的树木和花草不再重复计量。 2.支付

补充第(3)、(4)款:

(3)除非监理人另有指示,凡超过图纸所示的植物数量均不予支付。 (4)丢失、损坏或枯死的树木和花草均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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