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天水长控医院 天水长控医院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院自律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落实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及践行“一切为病人着想”的服务宗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医院成立维护患者权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会议室,由医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医院医务科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内科、外科、中医科、门诊各科第一负责人,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维护患者权益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开展,定期召开会议,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经过积极努力,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要求
1制定维护与尊重患者权益的相关制度和服务规范。如:医患沟通制度、遵守保护患者的隐私规定、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规定、患者的权利及义务告知书、平阳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办法。告知患者,患者有医疗权、知情权、决定权、隐私权、申诉权。 2. 患者对病情、预后、医疗有知情权,患者有选择和同意治疗计划的权利。在入院72小时、手术前、有创检查、化疗、输血、病情变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疗等情况时,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谈话并签署意见。制定需要签署知情同意的诊疗操作项目名录,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定。 3. 履行告知义务必须由患者的主管医师或进行相关诊疗施术者负责,必要时由上级医师负责,并在病历中记录。
4. 在手术、麻醉及高危诊疗操作等特殊诊疗前,由施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大中型手术或全麻等高危麻醉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负责。
5. 特殊诊疗必须在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后进行,紧急抢救又无法签署知情同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 明确告知患者在危及生命安全时紧急处置的必要性和规定,紧急处置应及时记录并由处置主持人确认。
7. 为了监督、保障告知义务的落实,将维护患者和家属权益的情况列为患者满意度调查的重要内容。
8.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相关能力与技巧的培训。通过院长查房、运行和归档病历检查,评价职工对尊重与维护患者权益认识的知晓程度和落实情况。 天水长控医院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办公室成员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院自律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落实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及践行“一切为病人着想”的服务宗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成立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办公室。 成员通如下:
主任: 刘临生(院长) 副主任: 高黎红(医务科长)
成员: 周立、高祺、田红玉、姚慧萍、
办公室设在医院会议室,由刘临生兼任办公室主任,高黎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高黎红并负责开展日常事物工作。 附领导工作职责
维护患者权益科(维权科)工作职责
一.医务科负责制定和修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二.医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三.医疗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执行。 四.医务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执行。 五.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处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