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投诉与举报管理程序

投诉与举报管理程序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程序文件 投诉以举报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RBA-QP-B01 页 数 1/2 受控状态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察举报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举报”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采取公开或非公开的形式,向公司道德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行政部、公司领导检举揭发任何违反公司制度,商业道德准则及其他一切损害公司、员工利益的行为。 被举报人覆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各关联方,贯穿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所有环节。 为保证举报人的利益和安全,所有举报信息将对举报人保密,对涉及公司高管的举报事项,将直接与董事会或股东会沟通以确保举报人利益和安全。 2 适用范围 2.1违反公司的财务制度,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的行为,例如管理层或员工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行为硬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2违反公司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行为。 2.3违反公司的、制度和商业道德准则的行为。 2.4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2.5公司管理层或员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 2.6其他一切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 举报或投诉途径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和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进行匿名举报。 公司通过公司文件、现场张贴等方式公布举报渠道,以方便举报人了解举报渠道及流程。 4 举报处理流程 4.1登记 4.1.1行政部主管负责所有举报事项的登记记录。 4.1.2行政部主管登记举报或投诉事项后,根据事件涉及的范围,邀请安全委员会主任或道德委员会主任对事件进行讨论分析,确定调查方式以及事件的重大程度。对于重大事件的投诉和举报,行政部应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报告,对于不具备调查条件的举报,由行政部主管进行原因说明,报上级领导签字后存档。 4.2受理 4.2.1对于具备调查条件的举报事项,由行政部负责人指定具体举报调查项目责任人,成立调 编制 审核 核准 发行日期 版本 A0 程序文件 投诉以举报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RBA-QP-B01 页 数 2/2 受控状态 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涉及需要各部门派人配合的,各部门予以支持。 4.2.2举报人有权了解其举报事项的受理情况,可以向行政部主管提出询问。 4.3调查 4.3.1举报调查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举报事项的实际情况看展调查工作。 4.3.2举报调查醒目负责恶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联系举报人以获得额外信息,如非必要,举报工作人员尽量不与举报人直面,以降低举报人的风险。 4.4报告 4.4.1调查小组完成必要的调查程序后,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出具调查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重大事项以及涉及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的举报需上报董事会,对于发生的关于财务报告相关的不当事项的举报均向董事会报告。 4.4.2对于经调查,并违反国家法法规的举报事项,由公司法务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举报档案的保管 5.1举报档案是指记录举报事项的登记、受理、调查和报告全过程的所有资料,包括文本资料、录音资料以及其他形式的一切资料。 5.2在出具调查报告后,举报调查项目负责人需要将相关举报档案收集整理后,移交负责档案管理人员,所有举报列入机密文件管理。 6 举报相关要求和规定 6.1举报承办工作人员严格保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举报事项的具体内容,相关调查工作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除非举报人同意,否则任何情况下,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或不正当履行职责的举报承办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6.2举报调查实行回避制度,如果举报承办工作人员与举办人或举报人有亲戚或朋友关系,或者其本人、亲属或朋友与被举报事项有厉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举报事项被公正处理的情况,举报承办工作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举报人也有权要求与举报事项有关或有关联的承办人员回避。 6.3举报人尽可能告知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并对举报内容负责,不得代替他人举报,不得利用举报制度对举报人进行报复,对经核实确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按照公司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4举报人通过公司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不得通过公司以外的其他渠道反映问题,不得采用极端方式反映问题。 6.5当需要举报人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时,举报人应当积极配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干扰举报调查工作。 6.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接口阻拦、压制举报人举报,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击报复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 记录 投诉/举报登记表 编制 审核 核准 发行日期 版本 A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