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修订版)之蔡仲巾千创作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份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本钱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份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推销员零星推销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政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份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需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置.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法式
1 、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政部索取“借款单”,财政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规画签字手续.财政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华规画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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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政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政部,财政人员根据财政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规画报销手续.
3、 借款人规画报销手续时,财政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自己,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命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份必需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需妥善保管支付备用金的收据、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挂号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需按月按期向公司财政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政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政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推销员借用的零星推销用款,单次不得超越5000元,超越5000元的资料推销,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法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政部或项目部财政人员处规画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越10000元的推销,必需依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法式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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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分歧,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份负责人签字批准,部份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 财政部应当依照借款日期、借款部份、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政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规画者,财政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需在年末进行完全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需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需重新规画借款手续,并冲销昔时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