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1、每天下午17:00分钟之前到综合办公室登记第二天用餐情况, 代表中餐, 代表晚餐。用餐以登记为准。
2、用餐时间:中餐不超过12:30分钟,晚餐不超过18:00分钟,因特殊情况可提前通知食堂,帮忙预留饭菜。
3、如遇休息或调休,必须提前登记用餐情况。不得私自更改用餐登记表以及乱登记,否则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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