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医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医院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方案,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适时进行检查。
三、负责医院的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纳和职工考勤等工作;
四、负责健全和完善医院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岗前培训等制度,做好人员的招聘、录用、调动、辞职、解聘、退休等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安置和编制外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医院职工的考勤管理以及各类休假的审核与备案工作。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察、选拔、考核和任免工作。
七、负责医院职工因公因私出国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
八、贯彻上级有关老干部,落实老干部待遇,为老干部服好务,组织开展适合老干部参加的活动。
九、及时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