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贪欲之害》有感
贪欲是祸害之源。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老子也曾告诫世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毋庸置疑,人都是有欲望的,一个人存在某些合理的欲望是正常的,但必须知可得与不可得,明礼明度,知足常乐。如果贪得无厌,欲壑难填,就必须会不择手段,不顾后果地去攫取。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如果对消极低俗的欲望特别是对待权力,全钱美色的追逐不加以克制,甚至蜕变成贪欲,就会丧失理智,失去节制,不可避免地走向堕落和毁灭的深渊,不但葬送了自已的前途乃至性命,还会成为人民之害,国家之祸。
纵观近几年查处的诸多违法分子,虽然级别高低不同,犯罪手段各异,但归根到底,无一例外都是毁于““贪”。他们有的贪权、权欲极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溜须拍马,极尽阿谀奉承,趋炎附势之能事,成天想着“官升三级”最后确是升得越高,跌得越深,如马德之流;有的贪财,利令智昏,通过人事调整,土地批租,违规放贷,项目转包甚至走私放私等手段,大肆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为了满足对美色的欲求,养情人,包“二奶”,在风月场所一掷千金;有的贪名,沽钓钧誉,挂空头衔,捞假文凭,大搞“形象工程”,虚报浮夸,想方设法往自己身上“粘金贴银。到头来还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欲则身亡”这些被贪欲冲昏了头脑的违法分子最终自毁前程,造成的危害也是多方面的。
之后,我深深地了解到,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只要是人,都有欲望的存在。但是,一定要掌控自己的欲望,而不是被欲望掌控从而酿成不可饶恕的后果。我们要严省自身,切不可被贪欲所吞噬,沦为贪欲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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