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集二中全员育人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进一步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切实把德育工作落到实处,构建“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机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全员育人岗位责任
1.校长: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制订全校德育长期、中期、近期目标;主持领导小组例会;对学校德育工作负全面责任。
2.德育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围绕德育目标,制定落实措施,主持学校德育工作,主持家长委员会工作和关工小组工作,聘任班主任。
3.教学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围绕德育目标,制定在学科教学中落实德育的措施。
4.法制副校长:由学校聘任派出所领导担任,负责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协调警校共建事宜。
5.政教主任:协助德育副校长制订并落实全员育人计划。组织政教处人员做好全员育人工作的统筹安排和考核工作;协助班主任和育人教师对严重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
6.教务主任:围绕全员育人目标,具体落实在学科教学中实施德育的工作。配合做好全员育人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协助班主任和育人教师对严重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教育。
7.总务主任:组织、协调行政人员做好学生行为规范的督查,配合做好对后勤人员参加育人工作的考评。
8、团委:配合政教处落实各项育人工作和教育活动的开展。 9.班主任:主持班级日常工作;组织各项活动;协调育人教职工对学生的教育工作;进行家访;对学生操行进行评定。
10.各科教师:结合教材特点和教学特点进行德育渗透;规范教学行为,严格管理课堂;协助班主任对问题学生进行帮教,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和监管。
11、行政人员:立足本职,服务育人;参与学生行为规范养成的督查、教育。
三、内容要求:
(一)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在学校这一空间,教职工的一言一行,都是德育行为,对学生都有着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因此,全体教职员工都应做到文明用语,文明着装,文明举止,文明交往,文明待人,做学生的表率。
(二)育人工作
1.育人工作总的原则是“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所有教职工都是育人教师,所有学生均是育人对象,育人工作要以人为本,与人为善,切忌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
2、做好值周和学风纪律评比工作。全体值周干部要按学校值周安排、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值周评比工作。
3、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认真、如实填写教室日记,做好迟到、缺勤学生的登记;教育好违纪学生。
4、由级部主任协调,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班主任具体安排,各任课教师分别选定3——6名典型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监管。对进步学生及时鼓励、
促进,对后进学生进行帮扶,对问题学生进行帮教。育人对象每学期更换一次。
5.行政教辅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由政教处负责协调,征求本人意见,由班主任具体安排1——3保学生进行帮教。同时,热情接待家长和学生,并负责学生仪容仪表的检查。
(三)要求
1、认真阅读值周、学风纪律等评比工作要求,严格按要求完成、操作。 2、对不同类型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每月至少与学生谈心两次,与家长联系沟通或家访一次,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支持。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进步计划。要求做好育人工作记录。
3、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记录管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点,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对每月一次的综合素质评价的自评给予指导、班评提出意见。
(4)行政教辅人员负责学生仪容仪表的检查每周两次,将违规学生姓名反馈给级部主任,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填写好年级《学风纪律督查情况登记表》中相关内容。
(5)任课教师与班主任要及时沟通、汇报,以便班主任全面了解情况,与班主任共同采取教育措施。导师遇到特殊案例、问题可要求级部主任在本年级进行“会诊”,制定教育方案,建立特殊案例、问题“会诊”制度。
(6)各年级组要做好全员育人的协调指导工作,关注、记录全员育人过程中的典型教育案例(包括成功、失败的),作为全员育人工作的经验教训,相互交流,促进全员育人工作的提升。
(7)全体教职工按要求参加全校性活动,并做到守时守纪,树立教职工的良好形象,为学生做出表率;如安排有任务或需协助工作时,应努力做到尽职尽责。
三、考核与奖惩
1、学校对教职工参与全员育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工作实绩与全员育人奖励挂钩。对育人效果好,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育人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批评和处罚;育人效果与年度考核、奖励、评优、晋升职务等挂钩。
2、发现或有学生举报,教职工在课堂上或其他岗位上,不管理学生纪律,或学生违纪、出现事件时,教职工在场又不进行制止、教育、处理的,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先进”。造成责任事故的,还将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制度进行处罚。
3、督察人员值周不到位、迟到、早退或学风纪律评比工作中出现失误、虚假的,视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全员育人津贴的10%——30%。
4、任课教师对典型问题学生的帮教工作中,按要求与帮教对象谈心或与家长联系沟通、家访,并作好记录,帮教对象全学期没有出现帮教前问题的,期末予以适当奖励。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和记录或有虚假成分的扣除当月全员育人津贴的 10%—30% 。
5、任课教师负责监管的学生被检出或举报有违规现象(如仪容仪表方面的佩戴校牌、头发、首饰、个人卫生等)的,每人次扣量化积分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