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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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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科技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发展的 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董昕 1.依据实际选择区域创新发展新模式。 聚集效应,有利于创新成果的产生,但是, 区域应根据自身已有条件和潜在优势等具 中国目前的情况是创新资源过度集中,有 体情况,选择区域创新发展模式,达到科 碍于创新驱动区域的协调发展。可以借鉴 技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对于已 与中国同为亚洲国家的日本和韩国在疏解 有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区域,应尽可能 首都等大都市人口与功能方面的经验与教 依托已有创新资源,优先选择市场主导的 训,如韩国建设大德研究开发特区、日本 延伸发展模式,强化区域创新中心的辐射 建设筑波科学城的经验与教训。改变中国 作用,重点在于产学研一体化和产业链的 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分布过度集中于首都 打造;对于东北等老工业区以及拥有良好 地区的现状,调整高校及科研机构的配置 自然条件的海南、广西、云南等非传统创 格局,促进人力资源在区域间的供给平衡, 新区域,则可以选择与市场并重的转 将有利于区域的协调发展。 型发展模式,形成新的区域创新中心,重 4.实施差异化的财政金融扶持。 在寻求区域发展的新动力,推动产业转型 财政金融的支持是船陕科技创新发展不 升级;对于首都周边的环渤海地区等非传 可或缺的条件,中国推动区域创新中心形成 统创新区域,则需要更多地依靠的力 的财政金融支持可以包括:在对产学研 量,选择主导的新建发展模式,建设 各环节提供优惠,促进产学研的一体化 新的科技创新中心,疏解首都等大都市的 发展等等。为了宴现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发 人口与功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展的目标,在推动区域创新中心形成的同 2.完善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法律制度 时,还要注意在不同的区域实施不同的财 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根本, 政金融支持力度,将优惠适度向 利于创新驱动区域发展的法律制度环境建 落后地区倾斜。可借鉴韩国对首都圈以内 设需要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可借 地区与首都圈以外地区的科技创新企业实 鉴美国、日本、韩国等国的经验,制定和 施不同的税收,对首都圈以外地区的 完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在内 科技创新企业予以更多税收优惠。财政金 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打 融的优惠适度向落后区域倾斜,可以 破不利于创新与应用的行业垄断和地方市 鼓励更多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相对落后的区域 场分割,为中国科技创新驱动区域发展战 投资发展,从而加速相对落后区域的发展, 略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 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协调区域之间的发展。 3.调整人力配置格局实现区域协调发 (杨仙丽摘自《区域经济评论》2016 展。创新资源的适度集中可以更好地发挥 年第6期) 壹 璺 a) 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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