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合理调配资源,保障各单位(主要是没有配备车辆的工厂和项目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各单位私车公用现象给予合适补偿,现印发公司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办法,请遵照执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钉钉审批
凡有公务车辆需求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提前钉钉申请,具体流程是:申请人→部门负责人→项目/工厂负责人→(抄送私车公用管理员)。
二、登记私车公用台账,季度汇总结算
(详见附件:公车私用季度结算表)
三、具体要求
1、私车公用必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必须有正常行驶手续,购买了强制险和必要的商业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处理;
2、各单位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私车公用管理工作,严格审批和登记手续;
3、申请人用车批准后,必须严格按要求及时在出车前和行程结束后将车辆里程表拍照
作为附件上传钉钉和转发给私车公用管理员;
4、私车公用管理员必须及时、严格按实际情况登记私车公用台账,签字手续完备;补贴标准:1.2元/公里;季末汇总结算,由财务审核,项目/工厂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核销发放;
5、费用核销。管理员负责收集票据和费用核销工作,票据由领取费用的车主提供同额度的(油票、过路过桥及停车费用等交通费用),财务报销后,管理员依据季末台账汇总发放补贴。领取补贴后个人车辆不得再报销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