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关于进行工地试验室拌和站信息系统全路推广的通知》(工管调〔2013〕10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银西铁路客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管理标准》编制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全线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试验室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分为铁路总公司、公司(建设指挥部)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采集应用平台。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五条 公司制定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六条 公司、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施工单位每个拌和站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指挥部同意。
第七条 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安质部组织统一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各标段需根据施工情况适当增加培训人数,严禁出现信息管理员不在岗现象。
第 公司、建设指挥部、监理和施工单位应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第九条 信息化应作为拌和站验收的主要项目,信息化未实施或实施不符合要求不得通过验收。未通过信息化验收的拌和站将停止使用。验收工作由公司安质部按公司《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公司安质部
(一)负责制定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制度,组织拌和站的信息化验收工作,指导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每月收集建设指挥部上报的拌和站信息化运行报表,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功能缺陷和问题及时上报铁路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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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半年组织一次信息化专项检查,对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化管理和运行进行检查。
(三) 专职试验检测工程师定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每周不得少于1次),对高级不合格数据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第十一条 建设指挥部
(一)参与对拌和站信息化工作进行验收,组织实施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
(二) 每季度组织一次标准化专项检查,对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化管理和运行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功能缺陷和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安质部。
(三) 专职试验检测工程师具体负责管段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定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每周不得少于2次),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和站的基本情况、信息员登陆次数、不合格数据、违规行为记录等进行统计,建立拌和站计量、拌和时间超标及处理台账(附件1),按月向公司安质部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月度报告,对超标数据进行跟踪处理。
(四) 组织对各单位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
(一) 负责对管段施工单位拌和站信息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二) 负责对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初验。
(三) 每天登录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平台,对管段内施工单位实时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对超标混凝土处置情况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施工单位的拌和站计量、拌和时间超标及处理台账进行签
字确认。按周、月向建设指挥部及公司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建设指挥部及公司。
(四) 对管段内施工单位拌和站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将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五) 对管段内施工单位信息化管理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进行处理。 1.漏传、误传数据,传送虚假数据。 2.未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报警或提示。 3.为逃避监控而人为损坏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
(一) 拌和站站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工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试验室信息系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二) 每个拌和站应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实施本标段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1.每天登录拌和站信息化平台,对本站实时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并在拌和站计量、拌和时间超标及处理台账进行记录;
2.对本站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按周、月向监理单位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
3.对本站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管理。 (三) 按要求配备软、硬件设施,负责本管段拌和站信息化系统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工作,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监理站并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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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指挥部核备,同时与软件厂商沟通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 根据《办法》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将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 软件供应商
(一) 提供满足功能需求、经第三方测试合格并能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产品。
(二)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结合工程进度,及时安装软件;做好日常技术服务工作,及时配合施工单位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当存在因软件问题、接口问题产生不合格数据报警时,需在24小时内进行事故处理。
(三) 做好软件应用培训工作,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 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在采集、传输、存储过程中,不被无关方窃取。
(五) 根据标准的更新及时修正更新软件,及时修订和完善表格,及时满足公司针对铁路项目提出的合理需求。
第四章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第十五条 公司、建设指挥部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一) 查询拌和站位置、所属单位、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 (二) 统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自动生成图文报表,并能对重大计量偏差报警。
(三) 查询生产原始数据,能够实施混凝土质量问题追溯。 (四) 统计分析混凝土产量、材料消耗量、搅拌时间等数据,自动生
成报表。
(五) 查询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登陆系统频次和时间。
第十六条 施工(监理)单位级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功能 (一) 自动采集混凝土生产数据并实时上传。
(二) 实现施工配合比的自动传输和锁定,计量系统各类参数的锁定,确保不能随意改动。
(三) 统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可对计量偏差采用短信方式报警。 (四) 分类汇总拌和站原材料进场数量,自动生成原材料进场台账。 (五) 查询生产原始数据,能够对混凝土质量问题追溯。 (六) 查询施工、监理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登陆频次和时间。
第五章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配置
第十七条 设备及设施配置要求 (一) 混凝土生产系统应采用工控电脑。 (二) 终端设备
1.CPU:主频不低于2.4 GHz。 2.内存:容量不低于1GB。 3.硬盘:不得低于80GB。
4.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XP及以上操作系统。 (三) 网络条件
拌和站具备基本的网络条件,可采用GPRS、3G、宽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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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数据采集传输
1.数据采集应实时、逐盘、不可修改。
2.数据传输应具备断点续传功能,传输过程采取加密方式。 第十 数据接口
(一) 自动采集的混凝土生产数据通过终端接口实时传输至铁路总公司和公司(建设指挥部)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
(二) 数据接口应满足数据传输中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等相关要求,采用接口认证机制等技术加以保障。
第六章 报警设置
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系统报警目前包括材料偏差报警和时间报警。 第十九条 对于材料偏差报警,每盘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用量,分三级设置报警提示。
(一)初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1~±5%、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2~±5%。
(二)中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5~±10%。
(三)高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10%以上。
第二十条 短消息报警对象
(一)初级报警对象:施工单位拌和站站长、信息化管理员,施工单位分部试验室主任,监理单位驻站监理工程师。
(二)中级报警对象:施工单位拌和站的站长、信息化管理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安质、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分部经理、分部试验室主任;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主任、分站试验室主任、驻站监理工程师;建设指挥部试验主管工程师。
(三)高级报警对象:施工单位拌和站的站长、信息化管理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安质、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分部经理、分部试验室主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主任、分站试验室主任、驻站监理工程师;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试验主管工程师;公司安质部试验主管工程师,安质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拌和时间报警。
当拌和时间连续两盘及以上达不到标准规定值(不低于120秒)或单盘拌和时间达不到标准规定值的80%均进行时间报警,按初级报警级别报警至相关人员。对于时间报警,在驻站监理见证下进行混凝土性能测试,结果满足配合比设计要求的,可以正常使用,不满足的应降低强度标号使用或不得用于正式工程。
第七章 超标处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 对于出现初级报警的,每车混凝土材料累计计量误差超标在验标允许范围内(砂石±2%,其他材料±1%),且单盘材料计量误差均未超出±5%,同时混凝土含气量、坍落度、粘聚性均满足配合比设计性能的,本车混凝土可以正常使用,如含气量、坍落度、粘聚性有一项不能满足配合比设计性能的,应降低强度标号使用。在不合格处理记录中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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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相关测试记录和照片,并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见证签字确认记录,相关处理记录应输入信息化系统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于骨料出现中级报警,同时胶凝材料、拌和用水和外加剂出现初级报警或未报警的,且每车混凝土各类材料累计计量误差超标在±2%~±5%之间,本车混凝土可以降低标号使用或使用于临建工程,降低标号使用时要求对本车混凝土留置强度和耐久性试件,保留误差记录,日后进行质量追溯,并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见证签字确认记录,相关处理记录应输入信息化系统备案。
第二十四条 单盘混凝土中骨料计量误差出现高级报警,或胶凝材料、拌和用水和外加剂出现中级(含)以上报警的,该盘混凝土不得与计量正常的混凝土混合使用于工程实体,可用于临建或作废品处理;每种材料均未发生高级报警,但该车混凝土中任一类材料累计计量误差超标在±5%以上的,该车混凝土不得使用于工程实体,可用于临建或作废品处理;施工单位必须保留混凝土处理的相关影像资料,并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见证签字确认记录,相关处理记录应输入信息化系统备案。
第二十五条 各标段参建单位按照铁路总公司相关标准需严格管理,加强料差控制和搅拌时间控制。
第八章 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 公司(建设指挥部)应按统一的格式和接口要求,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拌和站在启用前布置好操作软件并接入铁路总公司、公司(建设指挥部)拌和站管理平台。
第二十七条 监理和施工单位应选用满足本意见相关要求并经铁路总公司组织评审通过的信息化管理操作软件。
第二十 公司(建设指挥部)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拌和站违规行为依据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的要求执行。
附件:拌和站计量、拌和时间超标及处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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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银西铁路工程
银西铁路拌和站计量、拌和时间超标及处理台账 序号 拌和机名称 使用工程名称 浇筑部位 生产时间 拌和时间 超标原材料名称 超标值 超标处理方法 及结果 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 标段名称:YXZQ-GN-8标 拌和站名称:梁场拌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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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超标处理方法及结果需保留影音文件,监理签认对处理结果进行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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