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助推安阳县现代农业发展
作者:刘方
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 2014年第7期
安阳县农业局 刘方
近年来,安阳县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加强引导、制定优惠、培育多种类型、加强典型指导等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健康发展,为安阳县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培育典型,示范带动
县及农业部门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注重典型引路,推广典型经验,通过抓示范社建设,使安阳县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发展壮大。目前,已培育1个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31个市级示范社。
(二)加强学习宣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措施,编印4 000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手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指南》分发给基层干部和群众,并联同县通过新闻媒体、送法下乡、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激发广大群众积极组织创办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情。
(三)主动服务,加强指导和扶持
农业部门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建立了引导、业务指导、联系帮扶等服务机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给予业务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给予热情帮办。县工商局为方便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照,专门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发照窗口,实行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免收费用、服务到位。县不仅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协调贴息贷款,还在土地整理、标准化粮田治理等涉农项目工程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借助阳光工程培训平台,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管理人员及农产品经纪人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提供免费培训,以此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农民的互作意识。据统计,去年先后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社员1 100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整体素质不高,人才缺乏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创新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
(二)贷款难
近年来,金融部门虽然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推出了一些小额贷款产品,但是这些产品远远不能满足从事规模经营合作社的需要。合作社要取得大额贷款,必须提供金融部门所要求的抵押或担保条件,而合作社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流转或托管的土地以及拥有的农业机械都不能作为抵押物,其他担保条件也难以提供,获得贷款困难重重。由于缺乏资金,许多合作社无法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制度设置不够完善
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颁布,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合同约束、利益分配和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对其农户成员利益的保护程度有限,其吸引力、凝聚力不够强,持续发展能力差。
(四)发展还不平衡
从数量上看,安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算多,乡镇之间发展也不平衡。从质量上看,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层次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组织结构松散,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对农户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
县工商部门对要求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上门指导;对合作社申报商标、办理认证等明确指标任务,指定专人帮办。县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之后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规范运行的指导,帮助那些由公司或协会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时更改其章程和有关制度,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技术和管理等问题。
(二)进一步创新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省协调金融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河南省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及支持优秀合作社的贷款办法。二是由各级财政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和担保扶持专项资金,为合作社贷款提供贴息和担保服务。三是选择部分市或县设立金融信贷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合作社特征的信用评价体系,创新贷款抵押物范围,推进农村住房、大棚、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工作。
(三)加大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
一是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投入,省级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发展资金,各市、县(市、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扶持范围和力度。二是研究制定扶持资金、项目的统筹使用办法,引导各类涉农资产和项目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重点支持优秀社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