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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隐患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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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情况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符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禁合 止非电工从事电工作业。 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和岗符位责任制。 合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符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合 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符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合 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不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符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合 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从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符业制度,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间合 人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员 握触电急救方法。 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用电安全导则》第4.2条 《用电安全导 则》第 3.1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14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20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22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21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39条 《化工企业安全符管理规定》第 合 231条 《化工企业安全符管理规定》第 合 231 条 不《用电安全导符 则》第4.29 条 合 基《化工企业安全本管理规定》第 符221 条 合 设备及设外线电工遇有5级以上大风、不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符作业和倒闸操作。 合 企业电气设施应有专门技术人基员负责,有高压系统图、低压本分布图、架空线路图、电缆设符置图、接地网络图以及电气设合 备的技术状况等档案资料。 企业应有严密、系统的供、不用、发电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符程。 合 各类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符的接零(地)并符合规定要合 求。 外线电杆、铁塔、避雷针应无倾斜和损伤,拉线桩完好,各符级电压架空线之间,及与道合 路、建筑、树木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并按规定不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装置,各符种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定合 期三个月检查维修一次,有记录台帐。 临时线路应有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安装、检查、使不用、拆除的手续,严禁在刺符割、腐蚀、易燃、易爆等场地合 敷设地面临时线。 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和保护元件的 规格,不得擅自增大额定容量。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 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32条 《电气设备安全 设计导则》 《电气设备安全 设计导则》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17条 《建筑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57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34条 《用电安全导 则》第4.6条 供配电系统设计 规范第2.0.2条 施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化工设备接地应同时遵守《化工企业静电检查规程》。 现场要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应符合规程要求。 采用电力电容器作为无功补偿装置时,宜就地平衡补偿。 不《化工企业安全符管理规定》第 合 217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15条 供配电系统设计- 规范第3.0.2条 供配电系统设计符规范GB50052- 合 95 第4.0.4条 基10kV及以下变电本所设计规范 GB50052-94 符第5.0.3条 合 符合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第2.0.1条 配变电站(室)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接近电源侧、设备运输方便,避开剧烈振动、高温、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地势不低洼不积水,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配变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高、低压配电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变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接线。 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380V的总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或隔离开关。 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 m时,尚应增加出口。 户外箱式变电站的进出线宜采用电缆。 符合 符合 符合 - 符合 GB50053-94 第6.2.4条 GB50053-94 第6.4.1条 GB50053-94 第3.2.1条 GB50053-94 第条 符合 GB50053-94 第4.2.6条 GB50053-94 第条 - 配变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变电所电气设备间的照明照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 变压器本体及所有附件应无缺损,且不渗油。油漆光整,相色标志正确。 符合 GB50053-94 第6.1.1条 工业企业照明设符 计标准合 GB50034-92 符合 GB50052-95 第条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验收规范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符合 GBJ148-90 第2.10.2条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变压器,工作接地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线或铜、钢硬连接线,变压器外壳接地装置连接可靠。 发电机组应有良好的排烟和通风。 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反应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要求。 常用测量仪表应能正确反映电力装置的运行参数;能随时监测电力装置回路的绝缘状况。有继电保护调整试验报告。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装设标志牌。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电缆支架、槽盒、保护管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接地应良好。 高压电线电缆有试验记录并合格。 符合 GBJ65-83 第条 JGJ/T16-92 第条 GB50062-92 第2.0.1条 GB50062-92 第2.0.3条 GBJ63-90 第2.1.2条 GB50168-92 第条 GB50168-92 第7.0.2条 GB50168-92 第8.0.1条 GB50168-92 第8.0.3条 -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变电所内,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者外,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套。 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明敷接地线应便于检查,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和检修,当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150~300mm,与墙壁间隔宜为10~15mm。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 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戴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置符合规范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业制度,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间场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所 各电气室应备有按规定经定期检查试验合格的电工器具和电工防护用品。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符合 GBJ65-83 第2.0.2条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符合 符合 GB50169-92 第2.3.3条 GB50169-92 第2.3.3条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符合 GB50169-92 第2.3.7条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30条 《化工企业安全不管理规定》第符 223条《电气安合 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不管理规定》第符 231条《电气安合 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是 管理规定》第 216条 基《化工企业安全本管理规定》第 符221条《电气安合 全工作规程》 符合 GB/T13869-92 第4.3条 《用电安全导则》 《化工企业安全符管理规定》第 合 223条《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 必须由两人进行,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监护。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按其规定执行。 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m,室外不少于3m。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

《化工企业安全符管理规定》第 合 224条《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符管理规定》第 合 226条《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29条(二)。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37条。 符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 2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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