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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上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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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上墙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

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配备一名专业安全防护管理负责人,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3、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组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日常工作。

4、负责检查技术部门(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的有关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的科学合理、规范达标工作。

5、支持技术负责人做好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和对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防护大检查,支持安全员的系列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监督实施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事故隐患及复查工作。

7、负责监督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人施工现场。 8、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组织抢救、上报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技术负责人

1、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内的各类防护设施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负责施工现场内使用的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在技术上的保证工作。 3、负责编制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的施工方案,并提供给作业班组长《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翔实文字资料。

4、负责组织领导安全、技术等部门人员对现场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5、协助项目经理做好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组织抢救、上报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安全防护负责人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范、标

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3、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技术交底、措施)及脚手架的

搭设方案。

4、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的工作。 5、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脚手架的验收工作,并填写好验收单。 6、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材料的检验及鉴定,制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7、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搭设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并进行日常的检查和整改。

8、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内业资料的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处理现场违规违纪行为。

9、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及时报告和保护现场,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架子工班组长

1、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日常工作。带领班组成员积极完成项目部下达的生产任务。

3、组织学习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5、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做到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6、协助项目部做好班组人员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检查班组现场作业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有关部门。

7、发生事故,积极抢救,迅速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一般作业人员

1、在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时负直接维护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和拆改。如确需改动时,应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现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生危险时,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

5、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对本项目全体人员安全用电和保证临时用电工程符合国家标准负直接领导

责任。

2、负责配备一名电气技术负责人和保证满足施工需要量的合格电工。 3、负责提供给电工、电焊工和用电人员必备的基本安全用具、辅助安全用具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4、负责参与组织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工作。

5、负责组织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购买和使用合格电气产品的保证措施,并提倡使用性能可靠的科技新产品。

二、临时用电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相关标准。对电工及用电人

员的操作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及有关用电管理制度。

3、负责参与编制及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技术部门审核,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各项设施的使用符合规范的指导和监督。 5、协助工地负责人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6、负责对电工作业中(安装、拆除、维修、调试与检测等)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协助技术负责人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8、负责组织电工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检测和调试。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进行复查。

9、负责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台帐等有关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10、发现事故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用电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三、电工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标准、办法、规程及制度,

保证临时用电工程处于良好状态。对安全用电负直接操作和监护责任。

2、负责日常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巡视与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负责维护保养现场电气设备、设施。

4、负责对现场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用电人员在特殊场所作业的监护工作。

5、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行为。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维修制度

1、只准全部(操作范围内)停电工作、部分停电工作,不准进行不停电工作。

维修工作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不准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原理的设备及装备。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私自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不准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人员在场的电气维修作业。

3、不准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线路及设备上工作。 4、不准随意变更维修方案而使隐患扩大。 5、不准酒后或有过激行为之后进行维修作业。

6、对施工现场所属的各类电动机,每年必须清扫、注油或检修一次。对变压器、电焊机,每半年必须进行清扫或检修一次。对一般低压电器、开关等,每半年检修一次。

二、工作监护制度

1、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人监护。

2、在狭窄及潮湿场所从事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3、登高用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4、监护人员应时刻注意工作人员的活动范田,督促其正确使用工具,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发现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作法应及时纠正。 5、监护人员的安全知识及操作技术水平不得低于操作人。

6、监护人员在执行监护工作时,应根据被监护工作情况携带或使用基本安全用具或辅助安全用具。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三、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制度

1、禁止使用或安装木质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电动施工机械必须实行一闸

一机一漏一箱一锁。且开大箱与所控固定机械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

2、严禁以取下(给上)熔断器方式对线路传(送)电。严禁维修时约时送电,严禁以三根电源插头代管负荷开关启动(停止)电动机运行。严禁使用220V电压行灯。 3、严禁频繁按动漏电保护器和私拆用电保护器。 4、严禁长时间超铭牌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

5、严禁在同一配电系统中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6、严禁直接使用刀闸启动(停止)4kw以上电动设备。严禁直接在接在刀闸上或炫断器上挂接负荷线。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包含用电知识的内容。

2、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教育或经教育、培训不合格及未领到操作证的电工及各类主要用电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专业电工必须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的用电人员不准使用电动器具。用电人员变更作业项目必须进行换岗用电安全教育。

4、各施工现场必须定期组织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工艺技能或操作技能的训练,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之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及注意事项的教育。

5、施工现场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吸取电气事的教训的教育、必须坚持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一次口头教育,即班前交底、班后总结。

6、施工现场必须根据不同岗位。每年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的闭卷考试,并将试卷或成绩名册归档。不合格者应停止上岗作业。 7、每年对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累计时间不得少于7天。

8、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人“三级教育”内容。

9、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10、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11、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2、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受。

机械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分管经理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

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械事故的分析处理。

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二、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6、负责参与对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实文字记载。 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现场消防保卫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保卫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消防保卫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保卫工作的管理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保卫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制度,及时组织上岗前、施工中消防保卫教育。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政教训。

6、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二、项目执法经理责任

1、对本项目消防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消保生

产方针、、法规,落实本项目各项消保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项目消保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消防保卫责任制。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审批本项目消防保卫技术管理措施,落实施工生产中的消防保卫技术措施。

4、领导组织本项目的消防保卫宣传教育工作,确定消防保卫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队伍的培训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项目的每月检查,内业资料标准化管理和不定期的消防保卫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消保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消防保卫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项目消防保卫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消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具体工作。 8、认负责对外包队伍包干的现场检查和消防保卫工作评定,每月检查、评比三次。

三、项目技术经理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档防保卫负技术指导、监督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严格执行消防保卫技术规程、标准。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消防保卫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实施检查、监督。

4、主持指定范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消防保卫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消保技术培训、教育。

6、主持消防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良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严格控制不合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消防保卫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火灾、失窃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9、负责对外包队伍包干责任区消防保卫安全评定工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四、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伍)

的消防保卫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伍)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学习消防保卫规章制度,开展消保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保卫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失窃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五、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制度,遵守消防保卫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消防保卫安全活动,认真执行消防保卫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保卫人员的指导管理。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消防保卫知识,维护一切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私自行改、挪用。

4、对不利于消防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火灾、失窃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

六、分包单位负责人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保卫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

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消防保卫工作负责。

2、按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消防保卫安全知识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新来人员应按规定手续,并经入场和岗前消防保卫教育后方可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消防保卫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信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尼,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5、发生火灾、失窃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服从总包管理。接受总包检查,不准跨省用工及使用外地闲散人员。

7、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l、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全

面负责本工地治安保卫防火工作,设专人进行检查。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各种防火规定,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制定相应的治安、消防方案和预案,建立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组织。

3、施工现场保持道路畅通,物料按规定存放,随时清理。更衣室、宿舍要指定专门管理,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

4、现场配备相应齐全有效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周围3m之内不准圈地他用,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的存放、使用安全措施。

5、宿舍、吸烟室必须备水盆,将烟头放在水盆中,烟头不得乱丢乱扔。不准卧床吸烟以免点燃衣物被褥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线上挂放衣物,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饭、烧水或取暖。

6、冬季取暖火炉要按规定安装通风斗,并有专人看护。炉渣要用水浇灭,防止火灾事故。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并设专人看火、备齐消防器材方可作业。

8、仓库、木工棚内严禁吸烟,电气设备均应有防火措施。

9、施工人员必须办齐务工的合法手续,遵纪守法。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灾害等工作。职工从现场携物、运料外出要有出门证明,并经保卫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 10、禁止非施工人员进人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

11、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配备充足的警卫人员昼夜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12、现场严禁、酗酒和传播淫秽刊物,同事间讲究文明礼貌。不出污有秽语,不起哄、打架斗殴。

13、施工现场要划明责任区有标志牌,明确职责,分工到人。

14、发现有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不得雇用童工、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及来历不明的闲散人员。

15、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火灾灾害事故,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和当地派出所报告,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搞好治安管理工作。

16、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安全检查必须制度化、经常化,不留死角,做到防患于未然。

17、所有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相互监督,搞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18、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

施工现场电、气焊(割)安全防火制度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

木工房及木工作业的防火要求

1、 操作间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2、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3、 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每班清扫,倒在指定地点。 4、 木料加工场所禁止安放砂轮机、切割机。

5、 电机、闸箱等电器设备保持干燥,经常清理粉尘。 6、 油棉丝、油抹布不得随地乱扔,要放在铁桶内,定期处理。 7、 工完脚下清,下班后清理现场,断电、锁闸箱。 8、 木工棚内外配备水桶、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仓库保管员的防火要求

1、保管员要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管理规则。

2、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放在一起。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4、露天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库前应当进行检查,确届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断电。 7、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营的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 8、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9、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施工现场防火规范

(一)、使用明火防火要求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

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使用木料燃烧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用水熄灭。

3、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火,并追查责任。 4、现场应设吸烟室,室外严禁吸烟。

5、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专职的看火人员。

6、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清除其他易燃物。

(二)、现场材料堆放防火要求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人间距。木材加工后的废料要及

时清理以防自然。

2、现场有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三)、现场工棚搭设防火要求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郊区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0m;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m。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风向。

4、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m,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m,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挡。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物。

6、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厘米间距;使用低压照明,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教育、培训制度

(一)三级教育

1、凡入场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时间不少于8课时。

2、入场三级教育要要求达到100%,考核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并记入安全教育卡。 3、三级安全教育面的内容包括: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阶段各区域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4、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卡,教育要有详细的内容和记录,教育人和被教育人都必须签字。

(二)特殊工种培训教育

凡进场从事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指挥、起重司机、机工、压力容器工、打桩工等,都必须参加培训考试。

(三)换岗教育

对变换工种又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换岗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成绩填入教育卡。

(四)对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五)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活动和施工小组的班

前安全讲话制度。

(六)每年的一季度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法规普及教育,对施工员以上的管理人员要进行不少于16课时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七)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由卫生和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上垂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后方可上岗。 (八)违章教育

(九)对发生工伤事故而联工人员须在复工前由安全部门进行操作规程、知识等教育,

经考试合格局准许复工。

二、检查、验收制度

〔一〕安全检查

1、 定期检查;2、经常性检查;3、专业性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检查;5、自检、交接检查;6、工地的“达标’检查

(二)验收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并字架、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施、现场中小型机

械、电气工程、防护架(棚)等在使用之前,必须经过详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认合格后进行验收签字,并由工长进行使用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使用。 1、一般脚手架验收(20mm以下包括井字架)由工长负责组织架子工,使用工种(瓦工、油漆工、抹灰工、木工、钢筋工等)班长,专职安全员参加。

2、20m以上井字架、门武架的检查验收由技术经理负责组织安装工人、架子班长、运料工、专职安全员参加,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3、塔吊(租赁机械)的检查验收由租赁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本项目部安设部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参加验签。

4、现场中小型机械安装、电气工程、现场临边、洞口、通道及其他防护棚架等实施,由项目技术经理、专职安全员、工长、搭设班组负责人、使用班组(接受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分部分项验收,签字后交使用班组(人)。

5、特殊架子由总工程师、技术科、安全科、项目技术经理、现场安全员、工长.搭设班组、接受人共同验收签字认可。

奖、罚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和,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节约能源

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评为一年无事故获荣誉奖;被局、市.省评为安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分别奖200元、500元、100元奖金。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奖500-2000元。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抢救中有立功表现的,奖500—1000元。 (4)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经查证属实的。

2、奖金来源可在企业奖励基金和罚款中提取,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按《发明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3、对于下列行为之—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罚100-500元;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罚200-1000元;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致事故发生的,罚100-500元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嫁祸他人的,罚200-1000元。

(5)对批评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罚100-500元;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而造成事故的,罚200-500元;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罚责任人200—500元;

(8)发生事故后,不能积极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罚200—1000元。

4、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5、凡年内发生重大事故,重伤事故超过公司的控制目标,一般事故月频率超过1.3‰,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组。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的有关劳动保规,认真落实

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及时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2、专献专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以保证其符合标准。建立劳保发放台账,严格执行发放、回收登记签名制度。

3、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质保书等。

4、根据各工种的不同需要,按期发放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护口罩、面罩、防护镜、绝缘手套、鞋靴等劳保用品。 5、对高空、高温、长时间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气体)的作业人员,定期发给营养品或营养费。

6、检查班组成员使用爱护劳保用品的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制度作出处罚。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最先发现人或者现场有关人

员应立即报告。

报告程序:轻伤事故报告队长和工程项目经理,同时填写事故报告表,于两天内报告安全部门;重伤、死亡以上的事故由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公司经理和安全部门,将事故概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和工种、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和原因)填写事故快报,呈报公司。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局、门、工会。 3、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任何人或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4、轻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重伤、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劳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重大死亡事故,必须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局、、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的人员必须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长并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8、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9、事故调查组(成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的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10、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报上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裁决,但不可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期限。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1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1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任。

13、对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对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帮处理结案后,应公布处理结果。

16、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负责执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组织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做好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及时通报。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标准,应立健全环境保护管

理体系。

2、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工程情况,补充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平整坚实,主要道路要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扫,洒水、降尘,工地大门应设专人检查出场车辆。防止车辆带泥和遣散。

4、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执行“三同时’手续。

5、电锯、电刨、砂轮锯、搅拌机、振动器、空压机等应控制噪声源,必须采取封闭式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减少人为噪声。

6、拌机废水、食堂污水必须经沉淀、隔油后外排入市政管线,现场储存油漆、油料要妥善保管防止渗漏而污染水源。

7、经常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的污染治理设施,随意停用、拆卸设施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罚。

8、经常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 9、晚上22:00至次日早晨6:00得进行施工作业,如确需连续作业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相应的手续,且有有效的防尘降噪措施。

二、环境保护教育制度

1、环境保护知识必须纳人工人的“三级教育”内容,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2、施工现场所涉及的污染治理岗位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和考核,不得上岗从事管理工作。

3、施工现场必须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每次培训考核后要汇总登记,将人员培训考核人员试卷、标准答案及成绩汇总表归档备查。

5、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三、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少于三次定期检查,各施工班组每日班前班后普查。

2、检查要以防止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为重点,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查治理措施执行情况,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查污染治理效果,查现场违规情况。

3、每次检查以后必须进行评估,对违规行为提出批评或处罚,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4、对检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日期及整改负责人,并按期进行复查。 5、定期对施工噪声及烟尘黑度进行检测,及时了解污染状况。加强噪声和烟尘治理工作。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对施工现

场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开展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3、定期组织对项目全体人员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自我保障体系,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支持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工作。

5、监督、检查项目现场施工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对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6、自觉接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检查整改过程中的“三定”落实情况。

二.环境保护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标准,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负

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协助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4、协助项目经理对现场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考核,推广和使用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5、负责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维修、检查,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进行。 6、负责对施工噪声、烟尘的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7、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8、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内业资料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9、定期对现场污染源设施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对违反环境保护制度、措施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三、班组作业人员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规、制度,对本岗位施工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和考核,增强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意识。

3、现场作业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搞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的控制。

4、从事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食堂炊事、油料油漆作业人员,应做好沉淀池、隔油池,防跑、冒、滴、漏的管理工作;进行水泥、白灰等易扬尘作业和垃圾清理,应按现场扬尘控制措施的规范操作。

5、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防止施工扰民。遵守作业时间(晚上不超过22时,早上不早于6时);控制机械噪声:做好电锯、振捣棒、地泵等强噪声机械的降噪工作;人为噪声控制:施工区、生活区内不大声喧哗,不抛掷、不敲击钢铁物件,晚间有起重作业用的对讲机指挥。

6、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执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规定,立即整改。

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卫卫生教育制度

1、环卫卫生知识必须纳入入场“三级教育内容,教育要分岗位进行,教育覆盖

面达到100%。

2、定期对全员进行环卫卫生知识教育,经常性教育应结合夏季、冬季食品卫生管理特点进行针对性饮食知识教育。

3、直接参与食品制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4、培训、考核要汇总登记,并将培训、考核人员试卷及成绩汇总表一并归档备查。

二、环卫卫生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定期检查应不少于三次,班组管理每天检查。

2、检查包括工地“门前三包区域、施工区、生活区、厕所、宿舍、食堂区域等。重点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卫生措施执行情况,查整改情况。 3、每次检查之后要全面评估,表扬先进班组、人员。对违章行为或脏、乱、差的责任区及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或处罚,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4、对查出的问题实行‘三定”原则,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日期、整改责任人,并组织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宿舍卫生

1、宿舍必须有卫生负责人和卫生轮流值日包干表,明确职责。

2、宿舍内环境卫生必须天天打扫干净,保持地面、门窗等清洁,室内无杂物、无积尘。 3、个人内务卫生保持清法,床上、床下物品整齐有序,床上被子折放统一,床下每人置放鞋子不超过三双且摆放整齐。毛巾折桂一条线,日用物品(盆、碗、洗漱用具)摆放整齐统一。

4、生活垃圾接指定地点存放,剩饭、菜倒入泔水桶,不得倒在水池或排水沟内。

(二)宿舍防火

1、严禁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热器具烧水、取暖。

2、照明电线上不得晾挂任何物件。

3、严禁使用明火。不在卧床吸烟,吸烟必须有烟灰缸或水盆。不准乱扔烟头。

4、冬季取暖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必须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自觉服从管理,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保持食堂内外整洁,不堆放与食品无关的施工物料和工具,操作间和储藏间分开设置,做好防潮、防虫、防蝇、防鼠工作。

3、炊事用具无锈、无油垢。采购、加工、储存生与熟食品要严格分开。 4、制作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严格做到不用、不卖腐坏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发生,保证热饭、热菜、热汤供应及时。

5、食堂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要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方能上岗。

6、炊事人员上岗时应穿工作服、勇工作帽,做到不吸烟、不赤膊、不光脚、不穿拖鞋、不随地吐痰;不得蓄须、不留长指甲、不蓄长发,保持仪表整洁。

7、食堂的隔油池、沉淀池必须规范育效,定期清污掏油(每周不少于两次)

8、食堂卫生区负责人必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文明卫生负责。

办公室管理制度

1、爱护一切办公设施、用具。

2、办公用的文具、图纸等应接放整齐,条理有序。 3、不得在办公室内聊天、大声喧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日负责清扫(有值日表)。

5、值日人员必须保持办公室门窗.橱柜、桌椅及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灰尘。

6、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必须熄灭照明灯具,关好门窗。

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环卫卫生法规,对施工现场环卫

卫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组织对现场管理、作业人员进行环卫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负责。 3、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环卫卫生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支持环卫卫生管理人员的工作。

4、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对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卫卫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5、组织拟定现场卫生防疫管理预案,监督执行现场疫情报告制度。为改善职工的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服务。

二、环卫卫生负责人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现场环卫卫生法规、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

导,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部拟定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等,对现场环卫卫生平面布置提出具体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学习有关环卫卫生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措施,并组

织环卫卫生应知应会考核。

4、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班组人员及炊事人员的健康证,监督炊事人员持证上岗。

5、定期(每月不少于三次)和不定期检查现场各区域的环卫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应予以制止,并酌情提出处理意见。

6、按文明施工资料管理标准,做好环卫卫生的各项资料,真实具体,以备查考。

三、食堂管理负责人

1、执行上级有关建筑工地卫生管理规定和要求,对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负

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落实食堂卫生管理措施,协助环卫卫生负责人落实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现场职工卫生防病(疫)的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食品采购、运输、储存、保管、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保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卫生.对用餐人员的身体健康负责。

4、定期组织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炊事技能的学习培训,逐步提高炊事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5、不录用患有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人员从事食品制售及食品洗(削)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对炊事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监督炊事人员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加强对食堂库房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严禁使用亚盐。

7、组织定期对公用食具清洗消毒和食堂区域的清扫,保证环境清洁、餐具清洁,炊事人员卫生符合制定。

四、炊事人员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法规,执行现场食堂膳食管理制度,对用餐

人员的健康负责。

2、认真学习国家《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常识。参加卫生常识统一测试考核。 3、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本岗位的膳食制售任务。保证热饭、热菜、热汤供应及时。

服务热情周到。 4、积极完成分工包干的环境卫生任务,保证本岗区域内环境清洁。必须搞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即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5、炊事员操作时必须穿色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不赤背、不光脚、不穿拖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从事其他活动。

6、饮事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健康检查,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炊事作业。

7、搞好食堂的防火工作和防大气、防水污染工作,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木工机械

1、木工机械必须遵守的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应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截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用手直接清理。 (8)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2、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创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0 ㎜。

(3)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被创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时,应用压板或压根推进。厚度小于15mm,长度小于250m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刨旧料时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速度,严禁手接节疤送料。

(6)两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回合一致。

(7)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按“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背不得小于10㎜。 3、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I)两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整木料。 (3)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创上加工。 (4)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创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4、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必须紧贴靠尺进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招片150m。方可上手接料,不很用手硬拉。

(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0mm长的短料。

(5)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

(8)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二、钢筋机械

1.使用钢筋机械必须遵守的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2)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锁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专业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3)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将头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4)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5)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

(6)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2、使用钢筋除锈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检查钢丝刷的固定螺栓有无松动,传动部分润滑和封闭式防护罩及排除设备等完好情况。

(2)操作人员必须束紧袖口,戴防尘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

(3)严禁将弯构成型的钢筋上机除锈。弯度过大的钢筋宜在基本调直后除锈。 (4)操作时应将钢筋放平,手握紧,侧身送料。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整根钢筋除锈应由两人配合操作,互相呼应。

3、使用钢筋调直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电机必须设可靠接零保护。

(2)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及速度。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

(3)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作业中严禁戴手套操作。

(4)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l米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入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

钢筋切断机规定;钢筋弯曲机规定;钢筋冷拉规定;对焊机规定:点焊机规定。交流电焊机规定:氩弧焊机规定;氧气瓶规定:乙炔瓶规定: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打夯机等。

安全生产管理(材料员)岗位责任

1负责安全项目所需要的材料,各种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

2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品管理制度,搞好防火、危险品和气瓶的管理工作。

3 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标准,按质、按量、暗示采购、发放、管理用品,对脚手架材料,安全网和其他涉及安全方面的材料,必须按国家标准采购。

4 对各种原材料的有堆放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5 对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遵守生产和交通的各项安全法规、制度。

6 严格执行国家对装卸危险物品,超大物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储藏和运输中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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