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修订和下发《信息学院学生综合评分评定细则》的通知
信息学院各本科生班级:
为适应新时期学生德、智、体各方面发展环境的变化,更加科学、规范地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讨论,结合学校相关管理细则的变化,重新修订了《信息学院学生综合评分评定细则》,现下发给各班级同学,要求各班级严格按照此《细则》执行,做好综合评分评定工作。
具体《细则》见附件。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主题词:修订 综合评分 评定细则 通知
抄报:校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指导服务中心、信息学院
抄发:信息学院各本科生班级
印制单位: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印制时间:2013年4月10日
打字:宋晓艳 校对:徐长文 审核:石昌远 共印130份
信息学院学生综合评分评定细则(修订)
为了调动广大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信息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相关管理细则的变化,在原《信息学院学生综合评分评定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一、评比总则
1.评比条件
信息学院在籍本科生
2.评比时间
综合评分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时间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初。
3.评比过程
综合评分评定由各班班长(支书)负责组织,班委参加,必要时由全班同学参加评议,评比过程、评比结果应具有公开性、公正性。
4.审批程序
班级将评比结果上交年级辅导员,经审查合格后交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经主管院长签字后生效。
5.评比结果
本评比结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保存,与每学期发展党员、奖学金评比、每学年评优等直接挂钩。学生毕业前由年级汇总,形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总评分,与推荐研究生、择业直接挂钩,学院将优先推荐总评分优秀的学生参加就业。
6. 解释权
本评比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评比细则
总评分=智育分+德育分+体育分
综合评分主要从德、智、体三方面来考察,各部分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例不一样,其中智育占70%,德育占20%,体育占10%,各部分都有加、减分项,具体算法如下:
(一)智育分
智育分(分数学分学分加分项减分项)70% 注:任课教师给出具体成绩的课程按学生得分数计,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按以下分数计算: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合格、不合格(或通过、不通过)分别按85分、55分计算。人文选修课不做考评。
A. 加分项:
1.在全校统考科目(《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考试中获专业前1%者加1分(不足
100人的专业,按1名计算)。
2.在CET-6中,取得425分(含)以上、在JLPT N1中,取得100分(含)以上,且单项不低于19分的,加0.3分;在其他各类外语语言考试中取得相应成绩(含)以上的,加0.5分:TOEFL 550分或机考213分、TOEFL iBT 79分、IELTS 6分、TOEIC 780分。
B. 减分项:(暂无)
(二)德育分
德育分=(基础分+加分项-减分项)×20%
考察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修养、组织能力、纪律观念、集体意识及个人作风,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
A. 加分项:
1.根据学生干部担当职务和工作表现、业绩适当加分。
1)校(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分团委副加10分;
2)校(院)学生会副、社团联合会副、年级会加8分;
3)校(院)学生会各部、社团联合会各部、年级会副加6分;
4)校(院)学生会各部副、社团联合会各部副、年级会、各班班长(支
书)、各党支部加5分;
5)年级会各部副加 4分;
6)各班副班长、学委加3分;
7)校(院)学生会(年级会)各部部员、社团联合会各部部员、各班其他班委、各党支部其他委员、寝室长加2分;
8)校勤工助学委员会、就业促进会、学生科技协会等学生组织的依照“3)”加分,其它学生干部按“4)、5)、7)”加分。
注:以上干部加分,由负责老师考评,可酌情上下浮动1~2分。“8)”应由该学生组织的校方指导部门开据证明。干部加分不累加,没有负责老师签名盖章无效。
2.获荣誉称号加分
1)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优秀党员、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一次加4分,获校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一次加5分;获得院级综合荣誉称号一次加2分;
2)获得校级单项荣誉称号(社会工作优秀个人、文体艺术优秀个人、科技创新优秀个人、自强自立优秀个人、学生军训优秀个人、学业特长优秀个人、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志愿服务优秀个人)一次加2分,获得校级以上单项荣誉称号一次加3分。
3)集体获得校级荣誉称号的,集体负责人(班长、支书)加4分,委员加2分,成
员加1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集体负责人(班长、支书)加5分,委员加2.5分,成员加1.5分;集体获得院级荣誉称号的,集体负责人(班长、支书)加2分,委员加1分,成员加0.5分。
4)获得学校“五星级标兵寝室”的寝室长加3分,其他成员加1.5分;“五星级优秀寝室”的寝室长加2分,其他成员加1分。一年级按照基础学院在寝室建设方面评选的称号,参照执行。
3.参加活动加分
1)文娱类活动
①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如演讲、辩论、知识竞赛等,一次加2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一、二、三等奖,或者第一、二、三名,分别再加1.5分、1分、0.5分;个人形式参加校级及以上的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或者第一、二、三名,加1.5分、1分、0.5分;以班集体或党(团)支部形式参加,每人一次加2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1.5分、1分、0.5分;
②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个人获奖者,一次加1分;
③涉及同类比赛,只加最高奖项;
2)科技、学术类活动
①参加校级以上各类科技、学术类竞赛的个人,一次加3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1.5分、1分、0.5分;以班集体或团支部形式参加,每人一
次加2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1.5分、1分、0.5分;因获奖发生学业成绩乘系数的奖项不加分;
②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个人一次加1分;
③涉及同类比赛,只加最高奖项;
3)在报刊杂志(校报以上,包括校报)上发表文章,一篇加1分(此项加分截止到第三作者,此项加分不超过4分);
4)组织、参加各种具有创新性的活动并在全校范围内造成较好的正面影响,受到上级领导肯定、认同的或在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酌情给相关同学加1~10分;
4.其他未规定情况,根据相关条款酌情加1~5分。
B. 减分项:
1.考试作弊一次减10分;
2.受到通报批评,一次减5分;受到警告处分,一次减10分,依次类推;
3.不参加学校、学院、年级、班级组织的劳动,一次减4分;
4.上课迟到一次减1分,旷课一学时减2分;
5.在课堂上不遵守纪律,被老师点名批评,一次减4分;
6.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一次减5分;
7.违反《东北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者,酌情减1~10分。
注:以上加(减)分由负责老师和各班班委负责记录、考评。
(三)体育分
体育分=(体育课成绩+加分项-减分项)×10%
考察学生早操、体育课及参加体育活动,不开设体育课的高年级本科生,体育课成绩按80分算。
A. 加分项
1.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一次加4分,获前三名再加2分,4~6名再加1分;
2.代表年级参加学院组织的体育活动一次加2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1.5分、1分、0.5分;
3.代表班级参加年级组织的体育活动一次加1分,如在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1.5分、1分、0.5分;
4.在参加重大体育活动中积极为大会服务,表现突出,经负责老师认定,可酌情加1~5分。
B. 减分项
1.早操迟到一次减1分,旷操一次减2分;
2.无故不参加应该出席的体育活动,每次减4分;
3.体育成绩不达标者,减5分。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