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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对妇女和家庭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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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与社会2014年11月下 第33期总第579期 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对妇女和家庭的影响研究 纪常鲲【摘冯文艳 曹娟 116023) (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辽宁 大连要】法律是国家规范与引导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60多年来,我国婚姻法律制度顺应了社会发展和婚姻家庭 变迁的需求,促进了社会文明与进步,为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本课题研究以我国婚姻法律制度的演变为切 入点,创新性地归纳总结出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特点,以及对妇女和家庭产生的深远影响。同时,从 法律层面上提出对策,为当前我国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新《婚姻法》;妇女权益;婚姻家庭;保障 我国婚姻法律制度的演变 (一)婚姻法的颁布 一、法律救助性、经济补偿性。 (一)伦理道德性 1950年5月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这是第一部在全国范围内对婚姻家庭关系的首次正式、专门 立法,确立了我国现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新中国第一部婚 姻法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颁布和实施,为 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体系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婚姻法的修改与解读 与其他绝大多数“不近人情”的法律规范不同,婚姻家 庭法的伦理性突出反映了法律制度“温情脉脉”的人文关怀 的一面。它的触角伸人人心中的道德天平、自律规则甚至情 感世界。它以大量不可选择的强行性规范试图将人们的婚姻 家庭生活引入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轨道,这些规范因其具 有扶弱济贫的公益属性而被法律加以定型化。 (二)法律救助性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是指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的权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议通过了我国第二部《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4月28目,第九届全国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这次 修正历时5年多,修改补充近3O处。 鉴于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 院分别于2001年12月24日通过了《最高人民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 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可见,婚姻法的修改本身需要与时俱进,我国婚姻法的 演变是国家不断自我调适、适应社会变迁的真实写照。 二、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特点 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在 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具有三个特点,即伦理道德性、 利,其内涵十分广泛,主要体现在妇女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 方面。我国婚姻法律制度为有效遏制危害婚姻家庭行为,维 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1.保障妇女生命健康权。新《婚姻法 i生总则中增加了“禁 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中规 定了对实施家庭暴力者的惩治措施和对受害者的法律救援, 第43、45条分别规定了施暴者所应承担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第46条还规定了施暴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把禁止家庭暴 力上升到立法高度,这在我国立法上是第一次。 2.保障妇女婚姻自主权。婚姻自主权包括结婚自主权和 离婚自主权。新《婚姻法》体现了对于妇女结婚自主权的保护, 首次提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 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 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Et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 方面,学生的信息来源主要为网络,积极打造网络学习平 台也是促进学生提高法治观念的有力抓手。打造专题网站, 开设主题空间,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人人等自媒体平台, 结合热点事件,以案例分析为主,引导学生理性分析,以法 一课程体系,以公共基础通用必修课程为主,以专业领域相关 法律选修为辅,加强理论引导。拓展课下学习平台,以专家 讲座为引导,以网络平台为补充,鼓励学生自我学习。丰富 课外实践载体,以参观访问、实践活动为检验与提升,增强 实际运用能力。大学承担着学生步人社会的前期教育,把提 高法治观念融于大学教育,有助于学生步人社会,走上不同 的岗位后,在全民普法和守法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上承担起带 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1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 决定[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029/ c1001-25926893.htm1. 律的角度思考。 (三)丰富课外实践载体 以参观访问、实践活动为检验与提升。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实践中,能够很好地反 映出学生对法治的了解程度。反过来,实践的检验也会推动 学生加深相关的学习。高校在丰富课外实践载体上,可以从 以下三个方面进行:(1)以参观访问,加强学生对法治程序 的理解。组织学生参观,旁听法庭审理,与法官律师等 从业者进行座谈。(2)以案例分析大赛等,提高学生对法律 知识的运用能力。(3)以教促学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推 广与普及法治观念的实践活动,如社区宣传与中小学的教育, 加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结语 高校加强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应该为学生构建课上 [2]李宏飞.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探新ⅡJ.思 想教育研究,2003(3). 【3】杨冠声,尚绪芝.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一般调查与分析Ⅱ]. 法治与社会,2009(6). 2014.VO L_579.NO.33・1O7・ 青年与社会2014年11月下 第33期总第579期 权、无效婚姻等制度,是“制度创新”,体现了立法的创新性。 但新增设的一些制度和规定并未涵盖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部领 域,立法上还存在空白点,这就增加了争议的可能和案件审 理的难度,在可操作性上存在问题,建议最高院在制定司法 解释以及将来立法者对民法法典化时,对《婚姻法》的上述 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予以具体明确的规定。 (四)扩大离婚时经济补偿和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 年内提出。”关于妇女离婚自主权保护,新《婚姻法》对调 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做出了更具操作性的规定。 3.保障妇女财产权。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的 ==种形式,即法定财产制、个人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它在 尊重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自愿处分的基础上突出了对个人财产 权利的保护,使得夫妻财产关系中的契约性更加明显,个人 作为财产主体的地位在婚姻法中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经济补偿性 新《婚姻法》依据男女平等原则,保障妇女在离婚时财 产分割上,享有与男子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以及妇女 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的权利。首次承 认了婚姻存续期间投人的无形资产,使妇女在婚姻存续期间 的付出在离婚时获得回报和补偿,是在维护女性合法权益方 面实现了质的飞跃。 新《婚姻法》加大了遏制重婚和“包二奶”的力度,同 时还赋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向重婚或有婚外同居过错的 配偶“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三、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对妇女和家庭的影响 归纳起来,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对妇女和家庭的影响 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妇女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转变 第一,现行法中有关离婚时经济补偿的规定,其适用范 围仅仅限于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 数夫妻均采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即婚后所得共同制,约定采用 分别财产制的并不普遍,或者可以说是并不多见。将离婚时 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扩及采用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夫妻,在具 体操作上并无困难,可在离婚时的财产清算中与共同财产的 分割一并处理。 第二,现行法中有关离婚时损害赔偿的规定,对赔偿请 求权的发生依据作了严格的。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满足 无过错方的合理要求。建议在已有的规定外,增设关于赔偿 理由的概括性、补充性的规定。 (五)离婚程序中增加夫妻情绪冷静期与延期审查制度 方面,家庭是现存社会个人最有效的情感归属地,一 旦家庭成立并得到维系,意味着家庭开始发挥情感维系及福 利共享等功能。另一方面,家庭对于每个成员而言,也意味 着责任和义务。“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的俗语,正说明家 庭具有一定的自我调适功能。“冷静期”或调解程序的设置 决不是多余之举。因此,分居期限或诉讼延缓制度的设置是 解决离婚中意思表示不真实和意思表示变动性的一种较好的 立法选择。 一可以说,5O年来,中国女性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女 性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由依赖走向自强,妇女的婚姻家庭观 念发生转变,即从传统向现代转变、从封闭向开放转变、从 一元向多元转变。 (二)妇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得到跨越式提升 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把妇女从传统的家庭束缚中出 来,女性作为一支重要力量被动员和整合到社会生产中,妇 女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实现了由“家庭人”向“社会人” 五、结语 的转变,与此同时,妇女参与管理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等 各项事务,妇女的家庭、社会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三)妇女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利益得到保护 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是指妇女基于生理特点产生的 特殊利益需求。在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体系中,对妇女单独 享有的一些权利进行了规定,如《》、《婚姻法》、《刑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妇女权益保》、《母婴保健法》、《生 育保险法》等,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妇女特殊利益需求的重视。 四、从法律层面上加强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的对策 思考 随着知识经济、智慧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越来越 依靠知识与智慧,这就使男女在生理上的区别所带来的种种 不平等越来越淡化,男女之间的不断平等、女性地位的不断 提高是一个必然趋势。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婚姻法律制度协 调整个家庭、社会关系,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如何进一步 发挥婚姻法律制度在规范妇女权利、提高妇女地位方面的积 极作用,是需要我们研究解决的长久课题。 参考文献 『11巫昌祯,夏吟兰.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婚姻立法之嬗变 Ⅲ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1). [2】肖爱树.20世纪中国婚姻制度研究fM].北京:知识产权 出版社.2005. (一)加强立法,构建保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法制基础 今后,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应抓住当前婚姻家庭 领域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围绕家庭需求、家庭、家 【3】吴海虹.婚姻法修订中的六个焦点【N1.北京青年报, 2000-8-8. 庭道德、家庭平安、家庭消费等内容,采用定性定量方法, 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力争给予理性的思考与科学的解 答。积极参与推动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重点参与推动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 (二)正视制度缺陷,缓解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妇女 婚姻家庭权益保障上的困惑度 【4】丁文,徐泰玲.当代中国家庭的巨变[M】.济南:山东大学 出版社.2001 [5】田蕾.对妇女遭受家庭暴力问题的若干思考U】.甘肃农 业.2006(2). 【6】李秀华.妇女婚姻家庭法律地位实证研究【M].北京:知 识产权出版社,2004. 当前,《婚姻法》立法上的空白已比较显见,急需通过 完善其他法律诸如《》、《民法》等来缓解该法对妇女婚 姻家庭权益保障上的网惑度。 (三)统一具体操作上的衡量标准,使法律条文的原则 性约束向定性、定范围的强制性规定转化 由于成文法有滞后性,所以立法必须有创新性和前瞻眭 【7】李明舜.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妇女权益立法保障U1.中华 女子学院学报,2009(1 ̄. 基金项目:大连市妇女联合会研究立项课题《我国婚 姻家庭法律制度对妇女和家庭的影 向研究》,项目编号: 2014d1 ̄013。 才能推动社会进步。现行《婚姻法》建立了损害赔偿、探视 ・108・2014.V0L.579.N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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