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安全风险告知书(塔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渝黔铁路土建1标项目部
安全风险告知书
您在我项目从事 塔吊起重吊装作业 工作,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该项工作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特编制本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请及时向我们的物机部、安质部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名并盖上手印.
一、 存在的危险源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
序号 1 2 3 外部 环境 4 因素 雷电 危险 类别 危险源突发事件 大风 大雾 洪水 可能导致的后果 一般 影响使用,暂停运行 影响使用,暂停运行 影响使用,暂停运行 影响使用、电气原件受损、暂停运行 5 较重 塔吊晃动、人员受惊吓 — 设备受损、停运修复 突遇雷电、个别人员伤亡 — 严重 塔吊受损、有人员伤亡 — 设备损毁严重、有人员伤亡 - 严重 特重 塔吊倾覆、伤亡- 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 电网停电 暂停使用 — — 6 7 8 管理9 因素或操作失10 误 无证操作 无安装拆除方案、无资质单位安拆 未经检测投入使用 塔吊顶升违规作业 塔吊超载使用、歪拉斜吊、吊索吊具使用不当等违章作业 两台塔吊大臂与大臂碰撞或大臂与钢丝绳碰挂或刮擦其他结构物 违法施工 违法施工 违法使用 塔吊受损、人员受惊吓 塔吊受损、人员受惊吓 塔吊受损、人员受惊吓 塔吊受损、人员受惊吓、停用修复 塔吊受损严重、有人员伤亡 塔吊受损严重、有人员伤亡 塔吊受损严重、有人员伤亡 塔吊受损严重、有人员伤亡 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暂停顶升 钢丝绳受损 重物坠落等 塔吊受损严重、有人员伤亡 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塔吊受损、人员设备或设施受损 受惊吓、停用修复 11 塔吊受损严重、有人员伤亡 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完整)安全风险告知书(塔吊)
12 13 吊钩无封钩 未定期维护保养 司机擅自离岗操14 作中拔打接听手机 15 结构16 暂停使用 设备受损 吊物脱钩、人员受惊吓 设备损坏 吊物或钢丝绳刮吊物脱钩、有人员伤亡 有人员伤亡 吊物或钢丝绳刮擦情况,有人员伤亡 塔吊受损严重、有人员伤亡 塔吊受损严重、有人员伤亡 塔吊受损严重、有人员伤亡 砸毁下方设施、有人员伤亡 砸毁下方设施、有人员伤亡 砸毁下方设施、有人员伤亡 吊物坠落砸毁下方设施、有人员伤亡 - 伤亡严重 影响正常使用 擦情况,人员受惊吓 塔吊受损、人员— 塔吊立柱、起重臂结构缺陷 塔吊立柱、附臂安装严重不符合要求 塔吊附臂开焊 齿轮断裂、减速机暂停使用 受惊吓、停用修复 塔吊受损、人员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塔吊倾覆、伤亡严重 砸毁下方设施、伤亡严重 砸毁下方设施、伤亡严重 砸毁下方设施、伤亡严重 吊物坠落砸毁下方设施、伤亡严重 缺陷 暂停使用 受惊吓、停用修复 塔吊受损、人员17 暂停使用 受惊吓、停用修复 18 销轴断裂等机械传动故障 钢丝绳跳槽、钢丝机械故障 绳断股或者断裂 制动器失效 溜钩 人员受惊吓、停用修复 人员受惊吓、停用修复 人员受惊吓、停用修复 超载未报警、钢丝绳断裂、人员受惊吓 19 20 吊物坠落 暂停使用 21 器失效 暂停使用 二、安全注意事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销轴无脱落;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3、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有无噪声及异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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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5、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6、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7、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8、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9、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0、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1、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2、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13、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
1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器、起重量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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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8、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1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0、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的权利:(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索赔权;(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5)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6)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
2、应遵守的义务:(1)自觉尊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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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 本人已清楚了解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愿意承担此风险,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落实相关措施,关注自身安全。
操作司机:
协作单位现场负责人: 安质: 工区经理: 项目部经理: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