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裁定 决定 (只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不涉及实体问题) (1)回避 针对的是实体问题(有罪和无罪)。 (2)是否立案 (3)有关强制措施 (1)程序性: (4)实施各种侦查行为(5)撤有罪判决一种是①诉讼期限的延展(当事人销案件 定罪并判处适当耽误期间的恢复);②中止刑罚的判决,一(6)延长羁押期限 审理(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种是定罪免刑的例外);③终止审理、维持(7)起诉或不起诉 刑事诉讼 判决。 原判或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④驳回起诉(公诉或自(8)开庭审判 无罪判决也可以诉);⑤准予撤诉(6)核准死分两种,一种是刑等。(2)实体性(执行阶(9)调取新证据(对当事人、辩事实上无罪的,段):减刑、假释、撤销缓护人提出的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一种是证据不刑、减免罚金等。 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足,指控的犯罪验的申请,应由法庭作出是否同不能成立的判意的决定等) 决。 (10)延期审理 (11)抗诉 (12)提起再审程序等 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民事决定适用于两个方面: ①不予受理; ①用于处理有关回避和对妨害民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方面的问题,③驳回起诉; 对这种决定准许与决定有直接利针对的是实体问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害关系的人申请复议一次。 题(按不同的标⑤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②用于处理人民内部工作关民事诉讼 准、不同的角度,⑥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系方面的问题,如有关审判组织可以做不同的分⑦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事项的决定,有关诉讼期限事项类)。 ⑧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的决定,有关发生审判程序事项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的决定,这类决定不涉及诉讼参⑩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与人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当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事人不得申请复议。 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