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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仲裁申请书集锦(3篇)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有关仲裁申请书集锦

  申请人:,,汉族,x年xx月xx日生,原系乌x有限公司,住址:x区xx市园单元xx室,电话:

  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x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正式到被申请人在x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xx万元,实际回收xx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xx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市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

  20xx年xx月号

有关仲裁申请书集锦

  申请人:邓某,男,1967年9月生,籍贯:湖南,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公司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自20xx年1月29日依法解除,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480元(1740元×2月)。

  二、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伤7级而产生的工伤待遇170112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其中工伤医疗补助金39886(14月×2849元)。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376(80元×21.75天×0.7×32月)。

  (三)伤残补助金22620元(80元×21.75天×13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20880元(12月×1740元)。

  (五)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5750元。其中护理费80元×50=4000元,伙食补助50元×0.7×50天=1750元、

  (六)交通费用20xx元。

  (七)康复费用40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10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劳动岗位为新办公楼零杂工,用工时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按每天80元计,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月底,被申请人以现金给申请人发放工资。

  发生争议的事实:

  20xx年11月4日15:00左右,申请人依照被申请人的工作安排与同事共同操作一台机器,整理新办公楼地面残渣,由于地面障碍物导致机器失控,将申请人右脚吸到机器内致残,被申请人事后给予了申请人相应的医疗,但否认申请人的受伤事故为工伤并拒绝相关赔偿。

  申请人无奈之下根据相关法律,向省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省劳动仲裁委仲裁确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后又经人民判决确认为劳动关系,目前判决已生效。

  申请人依据判决向省社保局提出工伤申请,经审核,确认申请人20xx年11月4日发生的.受伤系工伤事故,并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给申请购买社会保险,并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现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五)项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于20xx年1月29日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为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1月29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480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社会保险法》第三十第(一)、(二)、(三)、(七)项和X省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等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170112元。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省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给予支持。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仲裁申请书集锦

  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81年2月2日出生,驾驶员,身份证号:,住连云区宿城乡宝山村宝山组号,

  被申请人:连云港宁海建材有限公司,住连云港市宋跳工业区振兴路号 。

  法定代表人:徐。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xx年3月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20xx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黄海大道与242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导致申请人不能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依法作出了连人社工认字[20xx]第49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为工伤,20xx年5月17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连劳鉴通【20xx】578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八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致使申请人在受伤后不能得到相关保险待遇,为此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多次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可惜至今申请人仍没有得到被申请人一点应有的赔偿。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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