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的词语解释是: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权[píngjūndìquán]⒈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基础解释:国父所倡的民生主义两大原则之一。
平均地权的词语解释是: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权[píngjūndìquán]⒈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基础解释:国父所倡的民生主义两大原则之一。 繁体是:平均地權。 拼音是:píng jūn dì quán。 注音是:ㄆ一ㄥˊㄐㄨㄣㄉ一ˋㄑㄨㄢˊ。 简体是:平均地权。
关于平均地权的造句
1、孙中山“平均地权”的中心主张毫无疑问的应该是:不劳而获的经济地租、绝不应为私人独占,而应归全民所共用。
2、我们概括上述汉代的经济,对工商业是近于主张如近人所谓的节制资本的一面,而在对农民田租方面,则也已做到了轻徭薄赋,但并未能平均地权。
3、最后对地价税进行考察,包括地价的确定、地价税与原有田赋之间的关系、地价税对于平均地权的功效三个方面。
4、从平均地权论、货物本位论等方面对廖仲恺的经济思想进行论述,并阐述了这些思想的时代意义。
5、孙科的“平均地权”是否坚持不变呢?
平均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⒈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
二、网络解释
平均地权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国语辞典:国父所倡的民生主义两大原则之一。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因此由地主自行报价,然后由照价收税,必要时照价收买,涨价归公,澈底解决土地问题而达成耕者有其田,并且防止地主因地租与地价上涨得到暴利。平均地权[píngjūndìquán]⒈国父所倡的民生主义两大原则之一。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因此由地主自行报价,然后由照价收税,必要时照价收买,涨价归公,澈底解决土地问题而达成耕者有其田,并且防止地主因地租与地价上涨得到暴利。辞典修订版:孙中山所倡的民生主义两大原则之一。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因此由地主自行报价,然后由照价收税,必要时照价收买,涨价归公,澈底解决土地问题而达成耕者有其田,并且防止地主因地租与地价上涨得到暴利。辞典简编版:孙中山所倡的民生主义两大原则之一。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因此由地主自行报价,然后由照价收税,必要时照价收买,涨价归公,澈底解决土地问题,而达成耕者有其田,并且防止地主因地租与地价上涨得到暴利。其他释义:1.孙中山所主张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方针。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所拟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1924年改组中国,重新解释三民主义,进一步提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
关于平均地权的单词
agrarian
关于平均地权的词语
平均 平均律 平均奖 权均力齐 加权平均 平均值 平均数 平均差 加权平均数 平均法
关于平均地权的成语
劳逸不均 利益均沾 力敌势均 男女平权 平平常常 势均力敌 智均力敌 力均势敌 鸿均之世 功均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