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采购合同
甲方:北京力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供方)乙方:(需方)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公司购置健身器材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商品购销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明细及价格: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额货款80%定金(金额:101600元,大写:壹拾万零壹仟陆佰元整),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备货,并按照约定的时间送货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双方验收合格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20%余款(金额:25400元,大写:贰万伍仟肆佰元整)。
甲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支行账号:__________
三、送货日期及地址:
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款后6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购产品送货至指定地点,甲方承担运费。
乙方送货地址: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如果开箱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给予免费更换,更换新产品的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售后服务,乙方所购产品保修期为整机壹年,大件商品为上门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因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及时付清甲方款项,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五、合同终止:
如因甲方原因延迟供货超过30天乙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如乙方不按时结清甲方产品款项,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同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或声誉等损失或损害,违约方须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对方补偿。
七、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到甲方所在地裁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条款双方将严格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委派代表共同协商解决,如有删补之条款,与本合同意义同等,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__________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正规的采购合同
供方:宁波__________体育用品商店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需方:沈家门__________体育用品商店签发地点:宁波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签发时间: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1344000元
二.质量要求:双方约定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沈家门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至沈家门
五.验收方法:货物到需方单位,双方验货。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一次性付款。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违约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发地方诉讼解决。
八.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方:宁波老方体育用品商店
需方:沈家门新鸿体育用品商店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正规的采购合同
甲方: (以下称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履行地:长沙岳麓区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要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的。
三、产品包装
1.厂商原厂包装,包装具备确保货物不损伤。因包装不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由乙方支付。
2.随货应附有:送货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货运公司承运。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 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卖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交买方据以验收。甲方验收后,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一年的保质期。
六、结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第二批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货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专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七、违约责任
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逾期交付产品,逾期1-3天内,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价款的2 %作为违约金;逾期在4-7天内,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在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正规的采购合同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猪肉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二次,每周一上午和周三下午,寒暑假除外。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根据市场聚格分浮动情况,在上涨或下降一月内,可作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其他学校猪肉供应价格和市场聚格。
2.价格需要变动时。甲、乙双方方应于前一周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猪肉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报告,不得给食堂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每头生猪的重量不得少于180斤。
2.乙方向甲方所供猪肉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猪肉,甲、乙双方过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每次供肉斤。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学校食堂并作相应的处理(剔骨、解肉等)。
3.供货验收:(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3)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在进货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每月按两次现金结算。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20__年1月15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咀方:(签章)乙方:(签字)
总务处负责人签字: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行政人员签字
刻师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正规的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金额
详见后附清单,具体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总金额:(小写:元)。
第二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人:
第四条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货并经甲方检验质量合格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自20--年3月10日至20--年4月10日。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