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工程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文件的组成
一、文件组成
1、本合同文本(含附件);
2、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会审纪要;
3、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钢结构制作工程规范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4、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
5、合同设计技术条件所构成的《技术补充协议》;
6、承包方的深化设计图纸(含构件制作图、构件安装图和节点图等);
7、本合同履行中签署的会议(会商)纪要,双方往来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构件照片、承诺书、证明书、通知书、确认书及工程联系单、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涉及合同条款履行、变更的各种书面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照本合同文件组成的排序文件之表述解决;文件中无表述的,双方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约定处理。
本合同履行或处理过程中按本条第1款的文件排序适用工程事务;本合同已约定的,按
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1、结 构: 。
2、建筑面积: 。
3、层 数: 。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一、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变更进行制作、安装。
二、工程技术要求:
1、施工技术条件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图纸、答疑文件为准。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 承包范围:合同附件施工图纸内钢结构部分, 。
二、上述承包范围内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验收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预计)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与此有出入的,以竣工图纸为最终结算标准。
四、本工程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费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在上述工程范围和技术条件下合同总价包死。本合同特明确,材料部分开具材料,劳务部分开具建筑安装。
二、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总包服务费(总价的1%)及税金;不含劳保基金。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调整合同价款:
1、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价格以报价表同项单价为准)。
四、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包死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发包方应在图纸会审前向承包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钢结构施工图 二 套及变更图,承包方依据施工图及变更图进行加工图设计并进行构件加工。
第六条 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甲方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为名。姓名为:。
7、发包方更换甲方代表,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甲方代表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证无效,除非经承包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场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方委派的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方甲方代表相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但应书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条 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设计施工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送交发包方。
4、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电源,满足现场用水用电要求,乙方装表计量,按实际用量计费交给总包单位;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应由承包方与总包单位另行约定,发包方负责协调;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
2、发包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 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有效工作日,从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 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2、施工工期为场施工条件、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 日起至承包范围内的构件安装完毕。
二、工期顺延
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时。
2、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或采购,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5、因甲方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7、因雨雪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8、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三、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发包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 材料供应
一、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
1、承包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并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的质量负责;构件运至现场应在下面垫上枕木或木料,保护漆面。
3、承包方运送材料、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其代表清点检验。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上或检验申请上签字。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必检项目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甲方代表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三、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工程的构件制作承包方安排 工厂制作,在材料准备好后,承包方将邀请监理方现场进行质量监管。
2、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4、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5、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6、甲方代表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7、承包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8、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甲方代表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9、自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按国家法规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一、地脚螺栓工程由承包方复测合格并请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开始进场施工。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次构件安装完毕,承包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发包方组织中间验收。发包方在接通知后二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承包方整改。发包方二日内不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之日起 七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发包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发包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后 七 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等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款由业主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
1、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 (即人民币 。
2、 本工程共分五个单体,每个单体施工完毕后付至单体造价的80%作为进度款,以此类推。
5、 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结算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如发包方未能按付款方式履行,承包方有权计息,按未付部分每月 ‰ 计入。
6、 余款%自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七日内由业主方无息付清。
7、 业主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承包方催告后 付的,承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业主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业主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业主方赔偿一切损失。
8、 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 承包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应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每天三千元计算赔偿承包方的损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发包方未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1 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附件;
1.3 施工图纸;
1.4 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 1.5 投标书和招标答疑文件
第十六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二、 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修改。
三、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钢结构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保温工程等内容
1.6 设计单位:
1.7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价款: 万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
整变更部分造价。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国家(包括部、委)与上海市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时,以上海市的规定为准;上海市无规定的,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前提下,按质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图纸。
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应提供全套施工图5套,其中二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甲方。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进行脚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 乙方工作
乙方应在分阶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施工月报,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书。
对甲方的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料计划,另见双方签定的补充合同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图纸出齐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如甲方分阶段提供施工图纸,乙方应在下阶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2天,以书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确认。
第10条 工期提前和延误
本工程甲方标书要求总工期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内完工,则给予 万元人民币的处罚(付款方法及细则另见合同补充)
工期延误是指:
(1) 外界因素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如一周内停电水造成等工累计超过8小时甲方予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如不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而引起甲方返工,变更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乙方等工及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其他影响等,乙方在这类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延误天数,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答复,逾期可视为确认。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代表在5天内签证认可,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视作认可。
第11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生有遗漏项目施工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返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应及时予以实施,待全部完成后,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12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督站为准。
第13条 隐蔽工作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需验收的部位按验收规范确定。
第14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包干价为 万元人民币。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
第15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阶段支付
(1) 工程开工前,支付备料款 万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进场安装后5天内支付总价的20%
(3)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主体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60%;
(4)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维护、保温安装结束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80%;
(5) 竣工后30天内支付到总价的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6)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无息返还。
第16条 材料供应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应(除甲方供应设备外),乙方采购的主要成品及半成品须先征得甲方认可,方可定货采购。甲方供给的设备材料参见补充合同。
第17条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一套
乙方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图。竣工图编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1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19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 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判决。
第20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21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22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23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24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
承建单位: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配合完成本钢结构建设工程,明确各自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合同法条例和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签定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构层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造价
本工程承包价为____万人民币,每平方米为____元。施工中发生的单项设计变更,另行协商。
第四条;开、竣工日期
本工程根据甲、乙双方议定的工期____天。施工中遇有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因设计变更延误的时间以及甲方造成的因素;
2、因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不能连续施工所耽误的时间;
3、非正常停电的时间;
4、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乙方无法施工的时间。
第五条:双方职责
(一) 甲方: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工程项目批准及其他批准手续。
2、开工前会同乙方施工图审核,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会同乙方确定建筑物、道路和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4、负责协调工程所在地的居民、村组可能发生的矛盾,以及城建、土管、税务部门等相关的矛盾与费用。
5、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工作。并提供乙方工程施工中的用电。
6、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图纸和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会审交底。
7、甲方指派____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工程质量监督等事宜。
8、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凡属于配套工程,甲方自理土建项目必须服从乙方整体工程计划安排、协调、施工。
(二)乙方:
1、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并负责设计不当所引起的后果,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按时向甲方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
3、做好分部项检查验收。
4、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文明,严禁野蛮施工。
5、自觉遵守建筑单位的规章制度。
6、负责做好工程竣工交付后的回访保修工作。
7、乙方指派____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工地的全面管理工作。
8、配合甲方协调工程实施中相关的矛盾。
9、施工期间,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管。
第六条:付款及结算方法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其中: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和改动。
2、乙方应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
负完全责任。
3、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组供应,并且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标材料。主要材料进场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竣工验收
1、乙方应在单位工程竣工前三日内,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一周内不能按时组织验收而又无正当道理时,或甲方经使用后,视工程验收合格。
2、验收中,发生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项目,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完成。
3、工程支付后,乙方应主动回访,并对工程质量终身维护。在 ( )年保修期内,发生确因施工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修理费用,在保修期外收取材料修理费用。
4、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十日内给与乙方合同规定的工程款。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误工,甲方应承担乙方的误工损失费。
2、本工程竞标报价一次性包定,如变更增加造价另行计算,按乙方报价竞标报价同比例上下浮。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诉讼。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名称:
公司账号: 公司账号: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海关大楼西北侧车棚
1.2 工程地点: 海关大楼西北侧
1.3 工程面积:
1.4 工程内容: 钢结构车棚制作安装
1.5 承包范围:
开工日期: 20_-9-25
竣工日期: 20_-10-25
质量等级: 合格
合同价款: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制作安装,不得转包。
本工程价款的计算按工程总造价一次确定,如设计图纸变更则相应调整变更部分造价。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由乙方提供技术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甲方批准认可。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补充合同;
3、工程设计变更;
4、工程联系单;
5、工程签证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情况:国家及有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均适用于本合同文件。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应执行的规范如下: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的规定
第4条 图纸
由乙方委托设计,及时将全套图纸交甲方认可。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乙方必须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指令和签证,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负责现场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应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7条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2、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甲方提供进出道口的临时通行证给乙方。
第 乙方工作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图纸,采购材料,组织生产。
第9条 进度计划
按双方协商的工期要求施工。
第10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 。
第11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12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判决。
第13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经济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14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15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16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17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秦皇岛北环加油站
2. 工程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
3. 承包范围和内容:
屋面钢梁及次梁和钢檩条的制作及安装,天沟落水管的安装及屋面板安装刷漆(钢柱及基础除外);图纸GJG-1至GJG-9的全部内容,安装费、加工费、运输费、材料费、辅材费、设备费、人工费及各项管理费、规费及税金的全部费用。
二、 合同价款:
三、 金额(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元整(97000.00元)。
四、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责任: 发包方:北京集荣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a.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现场施工监督。
b.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保证做好供电、供水。
c.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如有拖延则每天支付应付货款0.5%违约金。
(2)承包人责任:
a.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就符合设计方案图材料标准甲、乙双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b.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c.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d.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纠纷、安全、消防、治安等事故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和全部善后处理工作的费用。具体标准参照工程所在地相关法规和要求。
e.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
f.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应付总工程款0.5%违约金。
d.向甲方提供相关。单位名称:河北金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工期
1、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b.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c.发包方原因造成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e.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f.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 工程质量
1、 涂装材料要求按甲方代表提出的要求:钢构材料现场除油污除锈,防锈漆一道,调合漆二道。
2、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甲方、监理及总包方的要求组织施工,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GB50205-20xx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SH3507-1999石油化工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承包方在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发包方代表,协同解决。
六、 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合同价款:20%计人民币19400.00元作为材料款; 钢构材料进场付合同款40%计人民币:38800.00元;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十五日内付合同款35%计人民币33950.00元。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5%计人民币4850元质保金付清。施工与设计变更
1、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 甲方生产工艺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必须另行协商。
七、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诉讼途径解决。
八、 附则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5200元,大写:伍仟贰佰元整
其中 水电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1000元
2、木工完成,付1000 元
3、瓦工完成,付1000元
4、工程竣工,付1800 元
5、保修金 400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CBD传奇小户型风暴
六、 工期
从 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 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 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