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人: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不:
一、甲方将承租的 承包给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餐厅装修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 6 年,每年承包金 万元,前3年无递增,后3年递增10%,免租期2个月,乙方自己负责经营管理,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甲方只提供经营场地,付款方式:押一付三;提前 天交下次承包金,押金合同到期后乙方不欠各种费用不计利息,甲方退还给乙方。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给经营承包金,最迟不能晚于5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剩余所有款项甲方不予退还,乙方自动透出,室内所有物品视为甲方所有。
二、乙方交款,甲方按时将经营场地交付乙方使用,通水、通电。如甲方房屋提供电量不能满足乙方使用要求,乙方需要增容电量,但增容所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暖气费每年 万元。以上收费根据国家收费标准浮动。
三、乙方经营所发生的费税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合同期内需法经营,不准在本经营场所从事违法活动。乙方经营期间注意防火,如发生火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随时监督乙方卫生质量和防火安全,在合同期内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都由乙方自负,乙方承包本经营场地用途[ ];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转让第三方经营。
四、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损坏房屋主体,装修前报装修方案。甲方提供给乙方平面图并附于该合同后,乙方有权使用室外及楼顶广告招牌。
五、甲方负责经乙方提供办照手续。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欠甲方承包金,水电费和按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保证本合同所述承包场地正常使用,如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包赔给乙方。
七、如乙方通讯地址有变动需通知乙方,否则甲方视为原通讯地址送达后即可有效。甲方发给乙方的通知自发出日期后,确认该通知有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九、备注条款:符合同之日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定金,待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应支付款项全部付清给甲方,如不付清本合同无效,5万元定金不退乙方。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场地承包经营合同
出租方(商铺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商铺房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原中心市场旧址的金锣湾商业中心第______座_____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
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
租赁期限共计五年,起租日为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20xx年7月1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8%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
1、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即20xx年7月1日,(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
2、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个月的对应日七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无正当理由超过七日,则从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
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
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
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
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允许承租方转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
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
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抵押权人同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与第三人就该商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如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等)。
2、 合同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的第三人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修缮、添加其他设备设施和隔断,更改商铺内部装修和设施等,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铺到期还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因自然损耗无法修复者除外)。
3、 合同期限内,如该商铺需要进行大型修缮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该商铺所享份额对维修基金使用事宜进行投票和行使表决权。
4、 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一切与商铺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办理该商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交钥匙手续,签署商铺物业管理合同等事项。但乙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赁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应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在该商铺正式移交退还给甲方前,乙方应结清使用该商铺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应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庆县人民起诉。
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场地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县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
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产事项乙方应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条款执行,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